集团公司的概念及其与母公司概念的区别
时间:2010-07-24 19:12来源:57580 维权我帮您 作者:合肥律师在线 点击: 930次
集团公司、母公司中的“公司”如何理解?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可不可以作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在此浅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集团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送友人 李白 1、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2、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集团公司所
属成员企业指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 、企业集团设立的相关详细程序性要求参见《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5、 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法人实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6、 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需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可见,企业集团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集团公司的“公司”也就不是《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关于母公司法律法规也没有强调必须是公司制的“公司”,只要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达到设立集团的条件即可。那
么,全民所有制企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当然可以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几个概念:很多很多的近义词
一、集团公司。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企业年检 集团公司具备以下法律特征:1、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2、其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3、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控股公司的规定。4、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5、母子公司在持股和特别义务上有法律规定:禁止相互持股(不得反向持股);一般各自独立负债,不存在企业集团的共同债务。在特殊情况下,母公司才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如母公司承诺了担保)。6、会计制度:
诺基亚软格机没有如果歌词(1)母公司必须制作集团结算报告,必须制备集团合并会计报表;(2)合并会计报表仅是用于股东、公众和政府对集团经营状况的了解和掌握;(3)纳税和核算均以集团内各独立法人为单位。7、管理关系。在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集团公司代表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它有权以集团名义行使集团所拥有的权力,但同时也承担集团所负有的义务。一般来讲,在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集团管理机构应由集团成员自行协商依集团章程而定。集团管理机构往往与集团公司的管理机构是合二为一的(也可以称作合暑办公)。因此,集团公司不仅要追求公司自身的利益,而且要追求和兼顾整个集团的利益,即集团成员的利益。其中,由于母子公司关系的特殊性,子公司有经营自主权,但受母公司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1)制定统一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2)生产能力的扩大或开拓新经营领域;(3)产权转让和兼并其他公司;(4)子公司董事长和董事的选派。8、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以外的集团成员企业的关系,特别是如何实现统一管理依集团章程而确定。
二、母公司。依据法律规定,“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三、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本身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企业集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 资本总和 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 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也就是说,企业集团是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是以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个在资产、资本、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单位为外围层,通过产权安排、人事控制、商务协作等纽带所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
织。企业集团是指以一个或若干个大型企业为核心,按控股、参股和契约关系,由一大批企业及事业单位联合组成的具有层次性的稳定的经济组织。在分类上,企业集团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集团内所有企业是平等的。集团是由商业目的而结合并统一管理的企业所组成;另一种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集团中有一个母公司(支配公司,也称集团公司),其他为从属公司或为关联公司(合伙、参股、合同联结)。在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可分为4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集团公司(也称核心企业,法律地位为母公司,公司内部有若干分公司或分厂。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第二个层次——子公司(也称紧密层,与集团公司是母子关系);第三个层次——参股、合伙性质的成员企业(也称半紧密层,在集团统一管理下,与集团公司是参股或合伙关系);第四个层次——契约(合同)型企业(也称松散层,在集团统一管理下,与集团公司是契约、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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