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0.08.17
【字 号】黑安监发[2010]88号
【施行日期】2010.08.1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黑安监发〔2010〕88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小心一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定于8月末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23至31日,分5个检查组对各市(地)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
  二、检查对象
  市(地)和省农垦、森工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重点检查各市(地)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16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和培训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持证情况。
  2、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0号)等部门规章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19号)等规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推动以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与发证情况;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打击和查处未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行为情况。
  3、企业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
训责任情况;安全生产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落实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情况。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安全资格证任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情况;农民工以及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上岗情况。
  5、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或省统一的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培训,加强教学管理,推行教考分离,严格收费标准,建立培训档案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市(地)和省农垦、森工总局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汇报。重点听取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安全培训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培训计划制定落实情况。全市非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数量,上半年市地培训发证数量;“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含农民工)数量、全员培训情况;安全培训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查阅资料。认真查阅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计划等,检查企业安全培训记录情况;检查培训机构教学档案、学员档案、教师教案、考试试卷等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检查安全监管人员持证执法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当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现场座谈。通过与企业、从业人员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的方式,掌握培训现状,各地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安全培训法规制度情况,以及强化安全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
  5、实地考核。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检查培训质量与效果。
  6、现场处罚。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情况反馈。检查组对检查综合情况向各市(地)和省农垦、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反馈。过年的传说
  五、有关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和任务分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检查组设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地安全监管局沟通协调。
  2、检查人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对被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罚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检查组在每个地市至少选择2个县(市、区)和2个企业进行检查。
  3、检查人员要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九条纪律”、安全中介机构监管“双五条规定”和安全生产检查“六条禁令”等有关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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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省局人事培训处。
  六、检查分组
  第一组 检查单位: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
  组 长:韩梅梅 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丁建成 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母亲节句子祝福语  王茂川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调研员
  赵建立 双鸭山市安全监管局执法支队副队长
  联络员:徐志东 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主任科员(:133****5008)
  第二组 检查单位:佳木斯市、鹤岗市、省农垦总局
  组 长:郭进民 省安全监管局监察专员
  成 员:李 勇 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培训处处长
  姜 林 牡丹江市劳动保护科学教育中心主任
  联络员: 王业东 省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局主任科员(:130****0688)
  第三组 检查单位: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
  组 长:姜子中 省安全监管局监察专员
  成 员:侯 飞 齐齐哈尔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陈俊岩 鹤岗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联络员:马玉杰 省安全科学技术中心培训中心主任
  第四组 检查单位:牡丹江、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行署
  组 长:尹传成 绥化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哲 省安全监管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于 涛 鸡西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联络员: 王光彬 省安全科学技术中心培训中心副主任
  第五组 检查单位:绥化市、伊春市、黑河
  组 长:谷铁军 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刘大成 省安全监管局一处调研员
坐火车可以带酒吗  王 鑫 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培训中心书记
  联络员:尹国志 佳木斯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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