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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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录
【摘 要】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国内银行纷纷加大了资源投入,积极投身互联网金融领域,在取得一定的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范围不清、产品单一、操作不便和协作不畅等,需要予以关注并加以解决.
【期刊名称】《金融科技时代》净水器比较好
【年(卷),期】开通网上银行2016(000)004
【总页数】7页(P16-2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问题;对策
【作 者】陈福录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风险管理部
【正文语种】中 文
陈福录,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硕士,律师,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
曾在《人民法院报》《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新金融》《南方金融》《金融理论与实践》、北大法律信息网之“法学在线”等期刊、网站上发表文章超过100篇,并出版有《金融法律典型案例与专题研究》(任副主编)一书。
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作为国内金融服务主力军的银行纷纷加大投入,积极投身互联网金融领域,承担起满足传统行业与企业在向“互联网+”升级转型中产生的涵盖信息交互、支付、结算、融资等各类场景化应用的金融需求重任。
2012年6月,首个银行系电商建行“善融商务”平台正式上线,此后交行“交博汇”、农行“E商管家”、中行“中银易商”、工行“融e购”也陆续上线,发展势头良好,如工行电商平台“融e购”2015年交易额突破8 500亿元。与国有大行发力电商不同,中小银行更多的是选择直销银行的模式发展互联网金融。2014年初,民生银行率先推出直销银行,此后浦发银行等数十家银行也推出自己的直销银行,2015年3月,工行也推出直销银行平台“工银融e行”。招行个人贷款条件
在移动金融领域,一些银行纷纷推出手机银行客户端,推出专门的移动金融App,开发基于社交平台的金融服务,如2014年底工行的即时通信平台“工银融e联”上线;一些银行把线下业务线上化,把理财、基金等搬到线上销售,开发线上贷款业务,如建行“快贷”;搭建P2P平台,如招行“的小企业E家”;开发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如中信银行与海尔“日日顺”平台合作。
同时,部分银行还制定并发布了互联网金融战略,工行更是推出了互联网金融品牌。2015年3月23日,工行正式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品牌“e-ICBC”和互联网金融主要产品,包含了融e购、融e行、融e联三大平台和支付类、融资类、投资类三大产品线,成为第一家发布互联网金融品牌的国内银行;2015年9月29日,工行发布互联网金融升级发展战略,宣布构筑以“三平台、一中心”为主体,覆盖和贯通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社交生活的互联网金融整体架构,并宣布网络融资中心挂牌成立。
然而,就工行在发展互联网金融上的体验,笔者发现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范围不清、产品单一、操作不便和协作不畅等,需要予以关注并加以解决。
(一)监管约束不对等
依我国现有法律规定,银行开展金融业务活动须接受严格的监管。而互联网金融虽是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本质仍是金融。因此,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就必须考虑严格的监管和审批,比如销售理财产品就得严格执行面谈面签(亲见亲签)制度,否则将面临监管上的风险。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互联网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必须接受监管的规定。因此,互联网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将不受监管制约。监管约束不对等限制了银行对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优势的运用与发挥,加大了银行互联网金融的成本,不利于银行与互联网企业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业务范围不清晰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即凡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均应纳入互联网金融范畴。如此一来,网上银行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是最早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然而,大多数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战略架构或内部文件中未提及网上银行、电子银行,
也未说明它们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易使人误以为互联网金融与网上银行、电子银行无关联,是一个新型领域。同时,究竟要建设大而全的互联网金融“超市”还是互联网金融“精品店”,大多数银行往往没有清晰的顶层设计。
此外,银行系电商平台是否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是否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及政策予以明确。业务范围不清晰会使银行面临监管上的风险,同时也不利于银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准确理解与掌握互联网金融,进而难以准确地向客(商)户宣传。
乐器的种类
(三)实际操作不方便
银行互联网金融的部分产品存在实际操作不方便的现象,不利于客户的体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登录繁琐,登录成功后如要自助注册(添加)银行卡,还需再次输入号码及密码进行登录。二是运行缓慢,登录界面打开少则需要十多秒,多则需要一分钟以上,甚至还会出现卡顿现象。三是难以切换,不能直接从一功能界面切换到另一功能界面,如在某银行电商平台上买过东西后,想到查询界面去查询,得先一步步后退,再进入查询界面方能查询。四是排列混乱,版块下项目与版块主题不符,不利于客户快速查,
钢铁侦探如某银行开放式手机银行手机充值子版块中夹杂着医疗挂号,客户依版块主题很难查到医疗挂号这个项目。五是支付不畅,如未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在电商平台买商品无法支付货款,必须先到柜面开通后才能支付,给客户带来了不便。六是变更繁琐,变更信息只能去柜面或其他渠道办理,有悖于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七是互不兼容,多个App需分别下载安装,下载某个客户端无法享受所有客户端的服务,给客户带来不便,造成一些客户的反感。
(四)产品内涵不丰富
主要表现在:首先是种类不足,如某银行开放式手机银行的存款品种仅两三个,十分有限。其次是功能有缺陷,如某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虽然可以查询卡交易明细,但是仅能根据时间段查询,不能查询某一时段某一类交易明细,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再次是项目较单一,如某银行开放式手机银行的生活子版块中仅有机票购买、缴费等为数不多的项目,没有酒店预订以及其他与生活相关的项目,显得较单一,不能让用户享受更多日常生活服务。最后是价格不够实惠,与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相比,一些银行电商平台部分商品不仅价格更高,而且优惠措施在种类、使用条件等方面缺乏特,往往让客户体验不到价格上
的实惠。内涵不丰富使互联网金融产品对客户没有太大的吸引力,让客户体验不到太多便捷性,难以形成用户黏性。
(五)线上线下不统一
对于同一产品、同一业务或性质相同产品的管理及其他事项,一些银行的线上线下不统一,即线上往往由电子(网络)银行部门负责,线下却分属其他部门负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管理不统一,如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线下POS机归银行卡部门管理,而线上POS却归电子(网络)银行部门管理。其次是营销不统一,如公司贷款业务的线下营销由公司部门负责推动,而线上营销却由电子(网络)银行部门牵头负责推动。再次是培训不统一,如账户贵金属业务的线下培训由贵金属业务部门负责,而线上培训却由电子(网络)银行部门负责。最后是考核不统一,如理财业务的线下销售考核个金、结算等部门,而线上销售却考核电子(网络)银行部门,电商平台的商户发展也只考核电子(网络)银行部门而不考核其他相关部门。线上线下不统一容易导致宣传口径、准入条件等不一致,让客户与不同部门打交道,既可能引起客户的不满和投诉(甚至因此而失去客户),也可能埋下风险
隐患。
(六)协同配合不积极
大多数银行实行由电子(网络)银行部门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互联网金融营销推广模式。然而,互联网金融产品分布在个人金融、现金结算、公司金融、银行卡、国际业务等多个部门,众口难调,要让众多部门协同配合有一定难度。加之同一部门的产品或业务的营销推广,线下与线上或多或少会有冲突,因而对电子(网络)银行部门的牵头营销推广活动,各部门虽有协同配合但态度往往较为消极,甚至个别部门会有抵触情绪。当然,电子(网络)银行部门也无权向同级其他部门下达考核指标,只能直接下达给下级电子(网络)银行部门,于是中间层级(环节)就会出现电子(网络)银行部门有考核指标而其他相关部门无考核指标的现象,可到了最基层则没有电子(网络)银行部门,考核指标只能由其他部门及其客户经理承担。这些客户经理背负多个指标,难免顾此失彼。同时,因上级其他部门只关注本部门考核指标的营销推广,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缺乏关心,造成了较强的营销导向性,加之互联网金融产品缺少奖励,所以这些客户经理把主要精力放在营销推广其他部门的产品上,营销推广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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