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狱工作的现场
直接管理
浅谈对罪犯的现场直接管理
张毅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广大人民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监狱作为刑法执行机关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公众对监狱的执法期待也越来越高,监狱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在不断发生转移,由过去的防逃求稳,转变为现实的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执法的规范、公平正义,以取得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互统一。看好大门已经不再是监狱工作的唯一重心。要想做好监狱工作这个管理大量人的工作,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民警对服刑人员的直接管理是监狱人民警察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对服刑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以及教育改造的有效措施,是确保监管秩序稳定的有力保障。
光遇晨岛我这里讲的管理,是监狱管理中的一种形式,即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对罪犯的现场直接管理。直接管理制度是指服刑人员出工收工、开饭现场、开会、流动、计分、考核等活动都由民警亲自管理,清点人数,整理队形、亲自记录,亲自进行小结,严格执行点名和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服刑人员监
舍进行搜查,监区民警要深入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做到管理视野必须覆盖到每一名服刑人员、二十四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实时处理狱内发生的各类问题,在岗在位、在位尽责,做到对服刑人员24小时不脱管。
直接管理作为“三防”体系中人防的重要手段,具有非常高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索尼维修部第一、现场直接管理是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基本内容,确保监狱人民警察对服刑人员的直接观察、接触、了解、摸排,从时空和情感上保持同服刑人员的“零接触”,是获取狱情的主要渠道,只有了解熟悉犯情,才能发现问题,及时清除隐患。这样有利于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管理,对狱内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更有利于监狱人民警察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第二、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是发挥监狱职能、规范罪犯行为养成、提高改造质量的有效途径。“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目前监狱工作的工作方针。对服刑人员的大会教育、课堂教育、个别谈话、心理咨询、改造指导都要由民警亲自去实施完成,只有直接与服刑人员接触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纾缓积怨,才能有效地改造服刑人员的旧思想、旧观念,才能帮助他们树立新的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避免他们出狱以后的再次犯罪,才能真正贯彻好、落实好“首要标准”。
第三、劳动改造服刑人员是改造服刑人员的三大手段之一,一方面只有民警有效的直接管理才能确保
服刑人员严格按照劳动安全规范的规定使用劳动工具、操作机器以及配戴劳保用品,才能有效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才能彻底避免重大燕麦
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在日常的生产劳动当中,民警的现场直接管理是否到位对产品质量好坏、劳动效率高低也有着重要影响。形容商品多的成语
因此,在新时期的监狱工作中,更应重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确保监狱职能的充分发挥。要落实好直接管理制度,要避免以下几个问题发生:历史朝代顺序
一、要忌“淡”,即敌情观念淡化,警惕性差,思想麻痹,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安全防护、戒备意识。第一种表现是在岗位上看书看报、无所用心睡觉甚至玩乐,虽在岗位,如同摆设;第二种表现是擅离岗位,玩忽职守。
二、要忌“懒”,履职不认真,不到位,喜欢用事务犯干这干那,工作不离开“拐棍”,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督促的不督促,该报告的不报告,办事简单草率,不愿意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不愿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愿意做周密的安排部署。
三、要忌“乱”。对罪犯的管理既要严格,又要依法依规依制度办事,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以言代法。要多学习,熟练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各种管理的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体现依法、严格、科学、文
明管理。要勤用脑,掌握管理工作中的客观规律,掌握管理工作中的辩证法,对罪犯要教育为本,攻心为上.坚决贯彻执行好司法部提出的监狱人民警察的“六条禁令”坚决禁止在管理工作中的打骂体罚虐待罪犯的行为。
四、要忌“偏”。一是不调查不研究,浑浑然主观武断和处理问题,二是凭个人好恶,有意识倾向一方,执法不公,处理问题
不公平将会在罪犯中造成心理不平衡,积有怨气,也会让一些反改造分子有机可乘,借机寻事,埋下监管中不稳定因素。因此,在管理中遇事多调查,多请示,多汇报,一时掌握不准的问题和矛盾通过集体的力量加以研究。同时要以宽广的胸怀、坦然的态度处理好罪犯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直接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直接管理要结合自身和监管实际,在推进过程中也需要明确几个问题:第一、直接管理不等于不使用“事务犯”,所有管理中的事务都由警察管到底、办到底,这既办不好,也办不完。使用“事务犯”的前提是在警察的管理之下、安排之下、控制之下。“事务犯”做哪些事应该由监狱统一规定,“事务犯”的确定一般由分监区提名,监区讨论上报,狱部狱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事务犯的主观是真心悔过的,所从事的事务是直观可控的,事务犯的使用客观上对维护监内正常秩序,对监狱安全稳定起积极的作用。
高职和专科的区别第二、落实直接管理,必须将工作做细、做实。要严格明确民警的岗位划分和岗位责任,将所有问题
明确责任归属才能避免在民警中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碰到问题才能积极主动的去解决。
第三、进一步细化责任划分,切实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工作有制度,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从根本上落实直接管理的效能。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是保证直接管理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完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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