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益专项基金?与基金会有何不同?如何管理?
匡衡勤学而无烛
什么是公益专项基⾦?与基⾦会有何不同?如何管理?
什么是公益专项基⾦?
专项公益基⾦,是指基⾦会、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等公益组织根据捐赠⼈或发起⼈意愿设⽴、实⾏专款专⽤、在本组织运作框架下有⼀定独⽴⾃主性的专⽤资⾦。
公益专项基⾦区别于基⾦会的四⼤特征:
近年来,国内不少基⾦会等公益组织相继设⽴⼀些专项基⾦,如公众⽿熟能详的“嫣然天使”、“爱⼼⾐橱”、“免费午餐”、“⼤爱清尘”等。但⼀般⼈搞不清楚公益专项基⾦与基⾦会的区别在哪⾥,也搞不清楚公益专项基⾦与投资基⾦的区别在哪⾥。简单地说,公益专项基⾦具有以下⼏个特征:
第⼀是⽬的财产。所谓⽬的财产,即设⽴时就具有特定使⽤⽬的,不是成员组合体,是财产组合体。所以有捐赠意愿或捐款使⽤⽅向的限制。
第⼆是没有法⼈资格。民政部将其定位为分⽀机构,没有独⽴账号,只是设⽴⼀个科⽬供其使⽤。因此专项基⾦本⾝没有独⽴承担责任的法⼈资格。
第三是三⽅关系。委托⼈,受托⼈,受益⼈。
第四是受益⼈不能特定化。⼀旦特定于某⼀具体⼈,就是赠与关系,⽽不是捐赠关系,经过公证的程序筛选确定的受益对象才能成为特定受益⼈。同时,其公益⽬标必须与设⽴该公益专项基⾦的社会团体或基⾦会的宗旨吻合。宗旨的相吻合性⾮常关键,否则,公益专项基⾦就会脱离原来的母体,法律风险或法律正当性就会受到质疑。
公益专项基⾦的作⽤和意义:
⾸先,它是实现捐赠⼈意愿的平台;第⼆,它是⼀种筹资模式;第三,它是公益基⾦会有效管理的模式——理想的公益专项基⾦管理模式,要有特定的管理⽂件、特定的管理队伍的,管理队伍还会吸收企业家、专家进⼊,这实际上也在扩展本组织的能⼒资源;第四,它有利于捐赠⼈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公益专项基⾦实⾏特定的账户管理,专款专⽤,信息查询更为容易——理想的公益专项基⾦管理模式下,捐赠⼈是可以查询资料的,可以履⾏其监督权和知情权。
公益专项基⾦的种类:
实践中,从设⽴母体来看,公益专项基⾦类别⾮常丰富,可以设在企业中,优点是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种途径,缺点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可以设⽴在事业单位中,例如学校、科研机构等的奖学⾦助学⾦;可以设⽴在社会团体中;可以设⽴在基⾦会中,包括公募基⾦会与⾮公募基⾦会;甚⾄不设⽴在任何组织之中,直接委托受托⼈进⾏,基本不向社会募集资⾦。
第⼆种分类⽅式是按照公募专项基⾦与设⽴母体的关系来分。基⾦会下以“公益专项基⾦”名义设⽴的并⾮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专项基⾦:有些是基⾦会公益项⽬的别称;有些是挂靠托管式的,基⾦会并不直接管理公益专项基⾦,设⽴者纯粹为了解决合法性问题,其管理队伍由其⾃⾝选任;有些是公益信托式的,基⾦会承担的是受托⼈的⾓⾊。
第⼀种公益项⽬的别称,其实是项⽬管理和营销的⼀种⼿段。有其优越之处:有利于品牌管理、专户管理、捐赠者细化管理、策略管理和风险控制。缺点是基⾦会的⽇常开⽀问题。作为项⽬运作模式,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但最好别⽤专项基⾦的名称,⽽改⽤项⽬、计划、⼯程等名称以区别于公益专项基⾦。
第⼆种模式挂靠托管式。基⾦会并不直接管理公益专项基⾦,设⽴者纯粹为了解决合法性问题,其管理队伍由其⾃⾝选任;独⽴性很强,典型例⼦就是李连杰壹基⾦。这种模式,优点是以这种⽅式吸收民间资源投⼊公益事业,尤其在现⾏⾏政管理体制⽐较僵化的情况下。缺点是基⾦会对公益专项基⾦⽆法实现真正的监管;托管⼈与受托⼈之间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不够明确,⼀旦出现资⾦滥⽤或者欺诈,母体是脱不了⼲系的。
第三种模式公益信托模式。基⾦设⽴者(捐赠者)是委托⼈,认同基⾦会的理念;基⾦会(社会团体)是受托⼈;受益⼈是特定公益⽬的下的不特定公众;基⾦会(社会团体)履⾏受托⼈的义务。这是未来值来推⼴的⼀种⽅式。广州宠物市场
公益专项基⾦的⼏个问题:
问题之⼀:设⽴条件
起始资⾦是否需要设⽴门槛?
⼤多数管理办法中规定有门槛,但起始基⾦的最低数额不同。
是否不能使⽤起始资⾦? 
遵从捐赠者意愿。
是否需要有存续期限?
⼀般⾄少要存续两年以上。⾦锦萍教授认为各基⾦会还可以规定更长的年限。另外捐赠⽅向与基⾦会的宗旨应当吻合。
公益专项基⾦设⽴程序⼀般需要经过理事会,秘书处⽆权决定(当然理事会可以授权,但是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如果要求所有的公益基⾦进⾏登记,会限制捐赠的⾃由度,也会限制公益组织公益活动的⾃由度;但对于某些已经以⾃⼰名称对外、影响很⼤,⽽且需要以⾃⾝名称对外缔约的公益专项基⾦进⾏备案还是必要的。
问题之⼆:成⽴⽂件
公益专项基⾦成⽴⽂件是必备条件,包括协议和章程两种⽂件。注意区分:协议是捐赠协议,确⽴捐赠⽅和受捐⽅双⽅的责、权、利,章程是明确该专项基⾦的公益指向、管理团队、管理办法和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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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之三:特定管理机构
⼤多数管理⽂件都明确规定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决策权限等事项。这个管理团队有别于母体的理事会,它是独⽴的理事会。关键在于这个管理机构如何构建,⼈员构成必须是多元的,有被设⽴的组织的⼈员参与,有创办者参与。如果是公募型基⾦,需要有代表社会监督的独⽴的理事参与。
问题之四:资⾦使⽤规则
⽬前有些专项基⾦募款能⼒很强,但使⽤额度太少,资⾦⼤量囤积,这就违背了基⾦成⽴的宗旨。公募基⾦会和⾮公募基⾦会的年度使⽤⽐例要求是不同的,前者是70%,后者是8%。⽬前法律对公益专项基⾦还没有这⽅⾯的限制。专款专⽤,专户管理问题不⼤。公益专项基⾦能否进⾏投资?投资是可以的,但要考虑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管理成本是否该受到《基⾦会管理条例》10%的限制。管理成本是必需的,管理费提取前提是基⾦会
或社会团体真正履⾏了监管职责。
问题之五:监督管理规则
公益专项基⾦的监督管理规则必须确⽴。受托⼈的义务主要是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监察⼈的职责包括确保章程的实现;资⾦的使⽤安排;财务管理与独⽴审计。另外委托⼈还有监督权。
专项基⾦可以有两种模式,⼀种是挂靠式,⼀种是信托式,不同模式的优劣还需要进⼀步评估。
国内公益专项基⾦现状
根据年检报告,2014年捐赠收⼊最⾼的20家全国性公募基⾦会中,16家有289个专项基⾦,其中不可公募基⾦占30%。
中国社会福利基⾦会是拥有专项基⾦70多个,是⽬前专项基⾦数量最多的公募基⾦会。中华⼉慈会也是专项基⾦的“⼤户”,截⾄2014年4⽉1⽇,基⾦会拥有初始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专项基⾦12个,这些基⾦在2013年度筹款额占⼉慈会捐赠收⼊的58%。
会捐赠收⼊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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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专项基⾦的透明底线》,华夏时报,马⼴志,2014.7.10
最有效的快速美白方法2、《必须确⽴公益专项基⾦的监督管理规则》,中国红⼗字报,⾦锦萍,2010.7.6什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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