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关系的思考
在当今社会,保险业与一国国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在我国积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发展经济的今天.大力发展保险业,使其更好地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稳定器的作用势在必行.下面,就以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来分析我国保险的发展状况。
(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概述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其具有如下特征:
1 、保障性: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 、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 、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 、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其具有如下特征:
1 、保障性: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 、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 、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 、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 、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通信工程考研 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其具有如下特征:
1 、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 、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 、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用等。
4 、商业保险的经营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二)社会保险发展的现状和不足之处
通信工程考研 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其具有如下特征:
1 、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 、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 、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用等。
4 、商业保险的经营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二)社会保险发展的现状和不足之处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广覆盖、低水平”的特点,只能向参保退休人员提供最低保障待遇,即当地平均工资的60%左右。如存在住房以及长期医疗费用等问题,相对贫困现象依然存在。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应当鼓励公民努力工作,积极储蓄,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在我国,
有能力的公民即使有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应当购买商业保险
一、现行社会保险体制的财政困境
财政作为社会保险的核心组织者和保障资金最主要的提供者,承担着维护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责任;财政投入社会保险资金能否高效运用,监控录像关系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前途。然而,我国目前的财政状况,二十不惑演员表使现行的社会保险体制陷入了难以克服的财政困境之中。
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理论界对财政资金的社会保险投入理论思考不足。在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要的经济活动是由无数独立的私人资本在市场机制引导下展开的;作为无数私人资本集中代表的西方政府,其活动必须符合私人资本的要求,反映私人资本的愿望。这就直接决定了西方财政收支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财政收支这种社会性的活动是直接以各人为对象和基础进行的。政府收入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和财产税等为主,而政府支出中的相当份额则直接用于个人的社会保险。正是因为用于个人社会保险的基金在财政收支中占据了重要份额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所以,西方财政理论学界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对社会保险理论的研究,并致力于社会保险体制改革的探索。与西方不同,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存在的几乎只是资金不属于个人而属于国家的国营经济,而且国营企业不具有独立性,仅仅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
这样,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几乎都集中到政府手中,国家的财政收支活动本身就具有了生产资料所有者运用自身权利的性质;其活动的对象也几乎都表现为直接对企业及事业单位,对个人直接发生的分配行为很少。因而,国内学术界所关注的主要是如何使企事业单位进行的收支与分配行为更加合理,而很少对与个人联系密切的社会保险理论进行思考与关注。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收支的对象虽然有所变化,并开始注重于对个人的收支活动;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缺乏要求个人直接参与、影响并监督决策的思想,所以,无论是个人还是财政理论界,对社会保险理论的思考以及对其体制改革的探讨,仍然显得相对薄弱,难以满足现行社会保险体制的需要。
2.保现有的财政收入结构是导致我国社会保险体制财政失衡的关键因素 。要分析中国的财政收入结构,应主要分析税收收入结构。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虽然税负更为公平,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新税制存在的一些缺陷仍十分明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西方各国的税收收入主要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遗产税等组成。大多数国家中的社会保险税在税收总收入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社会保险税率至今仍未开征,且税种多为税负易于转嫁的间接税;直接税和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收入,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小。
在我国税收中,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虽然逐年上升,但所占比重仍然很低。特别是,作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实施主要资金来源的社会保险税,至今仍未开征,使得我国财政难以“专款专用”。而且在其他支出项目要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财政很难将大部分资金用于个人社会保险,从而制约了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
3.社会保险缴费率的不合理与不统一,是导致我国社会保险体制财政失衡的又一重要原因。 呼和浩特旅游以养老保险为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可见,我国养老保险金的支付仍是以“费”而不是以“税”的形式进行;其征缴、管理、使用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负责,而未纳入国家财政部门的统一管理规划,因而存在费率不统一、缴费率偏高,但实际缴费偏低、负担不公的现象。据统计,我国2004年平均缴费率已达27.8%,有的地方高达30%。如此高昂的费率已超过国际公认的预警线(20%),显然已处在费率禁区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
企业的避费行为。
由于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老职工的个人账户是空的,而且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也被挪用焖大虾是哪个地方的菜,新老个人账户普遍成为空账,从而使得社会对已退休者和在职职工的隐性债务显性化,增加了社会保险风险。
4.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也不利于弥补严重的社会保险体制的财政失衡 。由于社会保险税的开征尚处于酝酿阶段,而社会保险费又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负责,因而财政部门没有专款用于社会保险。目前,我国财政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支出仅局限于“抚恤与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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