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CECS14∶89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ECS14∶89
主编单位: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批准日期:1989年12月26日
前言
从50年代开始,游泳池在我国已有建设,近年来迅速发展,从工事设计、运行管理、科学研究和设备制造等各方面均已积累和取得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成果。为满足设计需要,本规范在调查研究和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有关专家和单位意见,经过全国建筑给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
现批准《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89,并推荐给有关工程建设设计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上海市广东路17号全国建筑给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200002)。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989年12月26日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质和水温
第一节水质
第二节水温
第三章给水系统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二节充水和补水
第四章水的循环
第一节循环方式
第二节循环周期
第三节循环流量
第四节循环水泵
第五节循环管道
第六节平衡水池
第五章水的净比
第一节预净化
第二节过滤
第三节过滤器反洗
第四节加药装置
第六章水的消毒
第一节消毒方法
第二节消毒设备
第七章水的加热
第一节热量计算
第二节加热方式和加热设备
第八章附属装置
第一节给水口
10字感恩老师第二节回水口
第三节泄水口
第四节溢流水漕
第九章洗净设施
第一节浸脚消毒池
第二节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
第十章跳水游泳池制波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制波方法
第十一章排水系统
第一节岸边清洗
第二节泄水
第三节排污
第十二章水净化设备用房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过滤器间
第三节加药间
第四节加氯间
第五节加热器间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游泳池的给水排水设计符合游泳水质、水温、卫生要求和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管理和节约用水,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人工建造的游泳池和跳水池的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温泉游泳池、冲浪游泳池、医疗游泳池、水上乐园等游泳设施时,还应遵守有关规定。
第1.0.3条游泳池的给水排水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遵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以及其它有关规范或规定。
第二章水质和水温
第一节水质
第2.1.1条游泳池初次充水和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2.1.2条游泳池池水的水质,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第二节水温
第2.2.1条游泳池的池水温度,可根据游泳池的用途,按下列数值进行设计:
一、室内游泳池:
1.比赛游泳池:24~26℃;
2.训练游泳池:25~27℃;
3.跳水游泳池:26~28℃;
4.儿童游泳池:24~29℃。
注:旅馆、学校、俱乐部和别墅内附设的游泳池,其池水温度可按训练游泳池水温度数值设计。
二、露天游泳池的池水温度不宜低于22℃。
第2.2.2条室内游泳池设有准备池时,其池水温度按本规范第2.2.1条的训练游泳池数值设计。
第三章给水系统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3.1.1条游泳池应采用循环净化给水系统。
第3.1.2条当水源充沛时,游泳池可采用直流给水系统,但入池混合后的池水水质应符合本烦范第2.1.2条的规定。
注:当技术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直流净化给水系统。
第二节充水和补水
第3.2.1条游泳池的初次充水时间,应根据使用性质和城镇给水条件确定,一般宜采用24h。但最长不宜超过48h。
第3.2.2条游泳池的补充水量,应根据游泳池的水面蒸发、排污、过滤设备反冲洗(如用池水反冲洗时)和游泳者带出等所损失的水量确定,一般可按表3.2.2的数据选用。第3.2.3条直流给水系统的游泳池的补充水量,每小时不得小于游冰池水容积的15%。第3.2.4条游泳池宜采用间接充水和补水的方式,如采用直接补水和充水方式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回流措施。
第3.2.5条补充水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与充水管道合并设置;
二、补水管的水流方向,不得与游泳池水流方向相反;
三、宜设置独立的计量装置。
第四章水的循环
第一节循环方式
第4.1.1条游泳池的水流循环方式,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尽可能使水流分布均匀,不出现短流、涡流和死水域;
二、有利于池水的全部的交换更新;
三、有利于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和卫生保持。
第4.1.2条比赛游泳池池水宜采用逆流式和混合式循环。露天游泳池池水宜采用顺流式循环。
第4.1.3条游泳池池水如采用混合式循环时,从游泳池水表面溢流回水量,不得小于循环水量的50%。
第4.1.4条游泳池水的循环,宜按池水净化设备连续运行设计。
第二节循环周期
第4.2.1条游泳池水的循环周期,应根据游泳池的使用性质、游泳人数、池水容积、水面面积和池水净化设备运行时间等因素确定。一般可按表4.2.1采用。
第4.2.2条游泳池水如采用间歇式循环时,应按游泳池开放前后将全部池水各循环一次
计算。
第三节循环流量
第4.3.1条游泳池的循环水量,按下式计算:
第四节循环水泵
第4.4.1条循环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途不同的游泳池的循环水泵宜单独设置;
二、水泵出水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
三、备用水泵宜按过滤器反冲洗时,工作泵与备用泵并联运行确定备用泵的容量。
第4.4.2条循环水泵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尽量靠近游泳池;
二、宜与循环水净化设备设在同一房间内;
三、水泵吸水管内的水流速度采用1.0~1.2m/s;出水管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1.5m/s;
四、水泵机组和管道应有减震和降噪措施。
第五节循环管道
第4.5.1条循环给水管内的水流速度,不宜超过1.5m/s;循环回水管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0.7~1.0m/s。
第4.5.2条循环水系统的管道,一般应采用给水铸铁管。如采用钢管时,管内壁应采取符合饮用水要求的防腐措施。
第4.5.3条循环水管道,宜敷设在沿游泳池周边设置的管廊或管沟内。如埋地敷设,应采取防腐措施。
泳池水质标准第六节平衡水池
第4.6.1条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平衡水池;
一、游泳池水为逆流式或混合式循环时;
二、数座游泳池共用一组并联过滤器时:
三、循环水泵无条件设计成自灌式时;
高中生综合素质自我评价怎么写四、循环水泵的吸水管过长影响水泵吸水高度时。
第4.6.2条平衡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循环水系统的管道和过滤、加热设备的水容积,且不应小于循环水泵5min的出水量。
第4.6.3条平衡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个人所得税标准一、应设与游泳池相连接的连通管,连通管可与回水管合并设置;
二、池底内表面宜低于游泳池内底表面700mm以上;
三、游泳池补水管应接入平衡水池,且补水管上的水位控制阀门的出水口,应高于游泳池水面100mm以上。
第五章水的净化
第一节预净化
第5.1.1条循环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装设池水预净化装置——毛发聚集器。
第5.1.2条毛发聚集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过滤筒(网)的面积,应为连接管截面积的1.5~2.0倍;
二、过滤筒(网)的孔径宜采用3mm;
三、过滤筒(网)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
第5.1.3条毛发聚集器的过滤筒(网)应经常清洗或更换。
如有两台循环水泵时宜采用交替运行的方式对过滤简(网)交替清洗或更换。
第二节过滤
第5.2.1条游泳池水的过滤设备,应根据游泳池的使用性质、规模、管理条件和材料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过滤效率高、效果好、操作简便和管理费用低;
二、循环式给水系统宜采用压力式过滤器;
三、每座游泳池的过滤器数量不宜少于2个。每个过滤器的大小,应根据水力计算和运行维护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5.2.2条压力过滤器应设置进水、出水、冲洗、泄水和放气等配管,还应设有检修孔、观察孔、取样管和差压计。
第5.2.3条过滤设备的滤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直到世界尽头一、不含有毒和有害物质,不含杂物和污泥;
二、强度坚硬、耐磨;
三、耐腐蚀,且化学性能稳定。
第5.2.4条压力过滤器的滤料组成和滤速,可按表5.2.4采用。
第5.2.5条压力过滤器采用石英砂或无烟煤为滤料,并采用大阻力配水系统时,承托层层次、粒
径和厚度可按表5.2.5采用。
第三节过滤器反洗
第5.3.1条压力过滤器宜采用水进行反冲洗。如有特殊要求,可增设表面冲洗设施或采用气——水进行反冲洗。
第5.3.2条压力过滤器应根据游泳池水水质检测结果或过滤器的水头损失确定反冲洗周期,并尽量实现自动冲洗。如按过滤器的水头损失确定反冲洗周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石英砂和无烟煤为滤料时,水头损失不超过3~5m;
二、聚苯乙烯塑料珠为滤料时,水头损失不超过1~3m。
第5.3.3条压力过滤器的反冲洗强度和反冲洗时间,按表5.3.3采用。
第5.3.4条压力过滤器反冲洗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互联网行业一、压力过滤器应逐一单个进行反冲洗;
二、采用生活饮用水管道的水反冲洗时,应设隔断水箱。
第四节加药装置
第5.4.1条游泳池循环水在进入净化设备之前,应向循环水中投加下列药剂:
一、混凝剂:宜采用铝盐,设计投加量采用5~10mg/L;
二、pH值调整剂:采用纯碱或碳酸盐类,设计投加量采用3~5mg/L:
三、除藻剂:采用硫酸铜,设计投加量不大于1mg燉L。
第5.4.2条药剂的投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药剂的投加方式宜采用重力湿式投加:
二、混凝剂应定量连续投加;
三、pH值调整剂和除藻剂为间断式投加;
四、应设有药剂与循环水充分混合接触的装置或措施。
第5.4.3条投药设备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种药剂应分别设溶药池、溶液池、定量投加装置和计量装置;
二、溶药池、溶液池、投加装置、计量仪表和管道,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第六章水的消毒
第一节消毒方法
第6.1.1条游泳池水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
第6.1.2条消毒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杀菌能力强,不污染水质,并在水中有持续杀菌性能;
二、设备简单,运行可靠、安全,操作管理方便;
三、建设和维护费用低。
第6.1.3条游泳池水宜采用氯消毒方法。在有条件和需要的情况下,可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它消毒方法。
第6.1.4条采用氯消毒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消毒剂采用或次氯酸钠,小型专用游泳池可采用氯片;
二、加氯量按池水中游离余氯量为0.4~0.6mg/L计算确定;
三、宜采用真空式自动投加方式,并应设置氯与池水充分混和接触的装置;
四、次氯酸钠宜采用重力式投加方式,投加在循环水泵的吸水管上。
第6.1.5条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时,还应辅以氯消毒。
第二节消毒设备
第6.2.1条消毒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简单、安全可靠、操作简便;
二、计量装置计量准确、灵活可调,有条件时宜设自动记录;
三、加氯机至少设置一套备用。
第6.2.2条加氯机应有压力稳定,且不间断的水源。
第6.2.3条加氯机的运行和停止,应与循环水泵的运行和停止设联锁装置。
第七章水的加热
第一节热量计算
第7.1.1条游泳池水加热所需热量,应为下列热量的总和:
一、水面蒸发和传导损失的热量;
二、池壁和池底传导损失的热量;
三、管道和净化水设备损失的热量;
四、补充水加热需要的热量。
第7.1.2条游泳池水表面蒸发损失的热量,按下式计算:
第7.1.3条游泳池的水表面、池底、池壁、管道和设备等传导所损失的热量,应按游泳池水表面蒸发损失热量的20%计算
确定。
第7.1.4条游泳池补充水加热所需的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第二节加热方式和加热设备
第7.2.1条游泳池水的加热,可采用间接式加热或直接式加热方式。如采用直接式加热方式,应有降噪和保证游泳池水水温均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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