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
A.0.0 不动产单元代码由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宗海)特征码、宗地(宗海)顺序号、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单元编号等七部分共28位数字和字母构成。
A.0.1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第1~6位)6位数字。码值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
A.0.2 地籍区代码(第7~9位)3位数字,码值为001~999。海籍调查时,地籍区可用000表示。
A.0.3 地籍子区代码(第10~12位)3位数字,码值为001~999。海籍调查时,地籍子区可用000表示。
A.0.4 宗地(宗海)特征码(第13~14位)2位大写字母。其中:
1 第1位用G、J或Z表示:
(1)G表示国家土地(海域)所有权;
(2)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
(3)Z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权未确定或有争议。
2 第2位用A、B、S、X、C、D、E、F、G、H、W或Y表示:
(1) 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
(2) 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
(3) 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
(4) 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
(5) 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
(6) 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
(7) E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
(8) F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草地);
(9) H表示海域使用权宗海;
(10)G表示使用权无居民海岛;
(11)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海域);
(12)Y表示其它使用权土地(海域),用于宗地(宗海)特征扩展。
A.0.5 宗地(宗海)顺序号(第15~19位)5位数字,码值为00001~ 99999。在相应的宗地(宗海)特征码后顺序编号。
A.0.6 定着物特征码(第20位)1位字母,用F、L、Q或W表示:
1 F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2 L表示森林或林木;
3 Q表示其他类型的定着物;
4 W表示无定着物。
A.0.7 定着物单元编号(第21~28位)8位数字。
1 定着物为房屋的,由房屋幢号和房屋户号两部分组成:
(1)前4位数字(第21~24位)表示房屋的幢号,码值为0001~9999。房屋幢号在使用权宗地(或地籍子区)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编号从0001斗破苍穹之虚空破开始;做数据分析
(2)后4位数字(第25~28位)表示房屋的户号,码值为0001~9999。每幢房屋的户号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编号从0001开始。
2 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码值为00000001~99999999。划定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编号从00000001开始;
3 其他定着物的,码值为00000001~99999999。划定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编号从00000001开始;
4 使用权宗地(宗海)内无定着物的,定着物单元编号用00000000表示。
B 不动产登记簿填写规范
B.1 宗地基本信息
B.1.1 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101 不动产类型
用勾选方式选取(□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森林、林木□其他)。多个不动产一并登记的,同时勾选相应的不动产类型。
B0102 单位家庭暴力离婚
用勾选方式选取(□平方米□亩□公顷)。一般以“平方米”为单位,土地所有权登记可以以“公顷”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可以以“亩”为单位。
B0103 坐落
填写土地所在的具体地理位置。宗地地理位置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记载的宗地位置为准,如宗地附图等。可按××市(县、区)××街道(乡、镇)××路××号的格式录入,街道不明确的可不填写。
B0104 宗地面积
填写经审核后确定的合法的宗地土地面积。填写的数值应当与B0102的“单位”口径一致。
B0105 用途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二级类填写。涉及林地的,可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在附记栏记载。土地所有权可以不填写。
B0106 权利类型
填写具体的权利类型,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草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其中: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权。以承包之外方式取得的草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在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登记信息页记载;
2 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以承包之外方式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在林权登记信息页记载。
周末祝福信息B0107 权利性质
应当与B0106的权利类型对应填写:
1 国有土地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等;
2 集体土地填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联营等;
3 土地所有权可以不填写。
B0108 权利设定方式
填写地上、地表、地下。地上权单独分设的,填写地上;地下权单独分设的,填写地下。
B0109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
填写划拨决定书或者出让合同等权属证明文件确定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未在规划、合同等有关文件中进行确定或者变化过于频繁的,可以不填写。
B0110 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
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111 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112 附记
填写需要对宗地基本情况进一步说明的有关信息。如对宗地的某些特殊性或限制性约定;同一宗地有多种用途的,记载分用途面积;承包耕地是否为基本农田等。
B0113 变化情况
填写宗地基本信息的变化情况,包括变化原因和变化内容。变化内容涉及宗地范围改变的,需要换簿。换簿应注明原簿和现簿间的关系。
B0114 空间坐标、位置说明或者四至描述
填写宗地的空间坐标信息(含高程值)和位置说明,不能填写空间坐标的,填写四至描述。
B0115 附图
中国十大热门专业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附电子宗地图。登记簿采用纸质介质的,可以打印或者粘贴经登记机构审核的宗地图,可以附页。
B.2 宗海基本信息
B.2.1 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0201 不动产类型
用勾选方式选取(□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森林、林木□其他)。多个不动产一并登记的,应同时勾选相应的不动产类型。
B0202 项目名称
填写用海、用岛的项目名称。
B0203 项目性质
根据用海、用岛项目总体情况,填写公益性或经营性。
B0204 用海总面积
填写用海项目批准使用的全部海域面积。
B0205 宗海面积最新钓鱼用具
填写批准文件或者合同确定的宗海海域面积。
B0206 等别
填写财政、海洋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的海域等别。
B0207 占用岸线
填写用海项目占用的海岸线长度。
B0208 用海类型A、用海类型B
按照《海域使用分类体系》中海域使用类型的一级类、二级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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