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史记·刺客列传》
【说明】这是一篇类传,依次记载了春秋战国时代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等五位著名刺客的事迹。
关于此传的传旨,在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只谈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不为二心”,专诸、聂政、荆轲之事不及一语。显然,这不是此传的全部传旨。细味全传,尽管这五人的具体事迹并不相同,其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缘由也因人而异,但是有一点则是共同的,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而这种精神的实质则是“士为知己者死”。所以太史公在本传的赞语中说:“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这也就是太史公对本传传旨的一种集中概括了。当然,如果我们站在今天的立脚点重新审视和关照这五位刺客或劫持者的行迹以及他们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目的,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一种新的认识,作出一种新的评价,但这新的认识和评价毕竟不是太史公的。太史公是站在他所在的那个时代的立脚点,带着他特有的身世之感和爱憎,来热烈赞歌他所一再称赏的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刚烈精神的。
本传虽是五人的类传,但能“逐段脱卸,如鳞之次,如羽之压,故论事则一人更胜一人,论文则一节更深一节”(吴见思《史记论文》),所以全篇次第井然,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俨然一部刺客故事集,而统摄全篇的内在思想则是本传的主旨。
载述五人行迹,太史公并没有平均使用笔墨,而是依传主的具体情况和行刺行劫的具体缘由,巧为剪裁和布局。曹沫劫持齐桓公,有管仲缘情理而谏说,桓公权利害而宽容,使曹沫身名两全,所以,故事到这里也就戛然而止,不复枝蔓。专诸刺王僚,前边略有铺叙,但高潮段则由伏甲、具酒、藏刃和王前擘鱼行刺几个精彩细节组成,而以事成身死,其子得封为尾声。豫让刺襄子,故事已近曲折,始终围绕“义不二心”而襄子偏又义之这个矛盾冲突展开,最后以刺衣伏剑结束对传主的记述。聂政刺侠累故事就更曲折一些,前边铺叙聂政避仇市井,仲子具酒奉金情事,又在奉金问题上通过仲子固让、聂政坚谢把“请”和“不许”的矛盾揭示出来,然后再用一段铺叙聂政的心理活动,而以母死归葬收束上文,以感恩图报引起下文,在束上起下的过程中既交代了前段矛盾是如何解决的,又预示了下段行刺活动将怎样展开。“杖剑至韩段”是故事的高潮,写得干净利落而又惊心骇目,令人不忍卒读。后又一波三折,写了聂政姊哭尸为弟扬名的情事,从而深化了传旨。本传最后写荆轲
刺秦王,太史公是带着他的全部感情写荆轲其人其事的,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十分完整的叙事主人公形象。一开始先用几段文字依次交待荆轲身世籍贯,“好读书击剑”,曾“以术说卫元君”;曾游榆次,“与盖聂论剑”;游邯郸与鲁勾前博。这几段文字,后两段还插入两个精彩的细节描写。这些,不仅对认识荆轲全人是必要的,而且对荆轲传的主体部分起着铺垫作用。之后“荆轲既至燕”一段是故事的过渡。在这一段中既写了荆轲的交游细节和生活细节,又引出了与后来故事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两个人物,即高渐离和田光先生。从“居顷之”到易水饯行,是故事的发展阶段,诸多情事,以时间先后为序,逐一加以交待和描述,使荆轲其人的形象越来越丰满。其中易水饯行一段的场面描写,为突出荆轲的气质、性格、乃至整个精神风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也为故事高潮的到来做好必要的铺垫。“遂至秦”段是故事的高潮,惊心动魄、流传千古的“图穷匕首见”的壮烈场面,就在本段。“舞阳变振恐”,荆轲“顾笑舞阳”,“倚柱而笑,箕踞而骂”,以及“秦王环柱而走”等等细节,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把荆轲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形象质感化地突现出来。其后是故事的结尾。虽系结尾,也有深化传旨的作用。统观所记五人文字,一人长似一人,而以荆轲的文字最长。全传凡五千余字,而荆轲一人就占去三千多字。不仅长,而且故事性最强,即使用现代观念和小说概念去分析衡量,说它是一篇精悍的短篇小说,恐怕也不会有多少争议的。
太史公“遇一种题,便成一种文字”,本传堪称《史记》全书中“第一种激烈文字”(吴见思《〈史记〉论文》)。从文学的角度看,这篇“最激烈文字”至今有它的巨大审美价值,特别是荆轲其人的传记。
曹刿[guì],一作曹翙。约前745~前663年,春秋时期鲁国(今山东菏泽)人,周文王第六子曹叔振铎之后,著名的军事理论家。鲁庄公十年,齐攻鲁,刿求见请取信于民后战,作战时随从指挥,大败齐师,一鼓作气之典出于此。
专诸,春秋时吴国棠邑(今南京市六合区西北)人,吴公子光(即吴王阖闾)欲杀王僚自立,伍子胥把他推荐给公子光。公元前515年,公子光乘吴内部空虚,与专诸密谋,以宴请吴王僚为名,藏匕首于鱼腹之中进献(鱼肠剑),当场刺杀吴王僚,专诸也被吴王僚的侍卫杀死。公子光自立为王,是为吴王阖闾,乃以专诸之子为卿。专诸是中国古代“四大刺客”(一说五大刺客)之一,鱼肠剑出于专诸刺王僚”。史记 刺客列传
豫让,姬姓,毕氏。春秋战国时期晋国人,是晋国正卿智伯瑶的家臣。晋出公二十二年(前453年),赵、韩、魏联手在晋阳之战中攻打智氏,智伯瑶兵败身亡。为了给主公智伯瑶报仇,豫让用漆涂身,吞炭使哑,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未遂,后为赵襄子所捕。临死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时,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击斩其衣,以示为主复仇,然后伏剑自杀,留下了“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历史典故。
聂政(?—公元前397年),战国时侠客,韩国轵(今河南济源东南)人,以任侠著称,为春秋战国四大刺客之一。聂政年青侠义,因除害杀人偕母及姊荌避祸齐地(今山东境),以屠为业。韩大夫严仲子因与韩相侠累(名傀)廷争结仇,潜逃濮阳,闻政侠名,献巨金为其母庆寿,与政结为好友,求其为己报仇。聂政待母亡故守孝三年后,忆及严仲子知遇之恩,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都阳翟,以白虹贯日之势,刺杀侠累于阶上,继而格杀侠累侍卫数十人。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姊姊荌,遂以剑自毁其面,挖眼、剖腹自杀。其姊在韩市寻认弟尸,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一说因悲伤过度,暴死于聂政尸前)。其事迹见《史记·刺客列传》。
第一段
荊軻者,衛人也。其先乃齊人,徙於衛,衛人謂之慶卿。而之燕,燕人謂之荊卿。
荊卿好讀書擊劍,以術說衛元君,衛元君不用。其後秦伐魏,置東郡,徙衛元君之支屬於野王。
【注释】
1、卫:战国时卫国。庆卿:荆轲之先代为齐人,或本姓庆,故卫人呼为庆卿。卿:当时尊美人家的称呼,犹相尊称“子”。
2、而之燕:后又北往燕国。之:前往。
3、击剑:讲究击刺的剑术。
4、以术说卫元君:即以剑术向卫元君游说。卫元君,卫国第四十一君,在位22年(前251-230)。此时卫国早已沦为魏国的附庸。
5、秦伐魏,置东郡,在秦王政五年。东郡约当今河北、河南、山东三省交界一带地(主要部分为卫国故地)。
6、秦置东郡之明年(前241),又拔魏之朝歌(故城在今河南省淇县东北,时为卫都)卫元君遂徙于野王。此云徙卫元君之支属于野王,其实不仅支属而已。野王即今河南省沁阳县。
【译文】
荆轲是卫国人,他的祖先是齐国人,后来迁移到卫国,卫国人称呼他庆卿。到燕国后,燕国人称呼他荆卿。
荆卿喜爱读书、击剑,凭借着剑术游说卫元君,卫元君没有任用他。此后秦国攻打魏国,设置了东郡,把卫元君的旁支亲属迁移到野王。
第二段
荊軻嘗遊過榆次,與蓋聶論劍,蓋聶怒而目之。荊軻出,人或言復召荊卿。蓋聶曰:“曩者吾與論劍有不稱者,吾目之;試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荊卿則已駕而去榆次矣。使者還報,蓋聶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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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榆次:本春秋时晋榆邑,初属魏,战国时属赵,改名榆次。汉置县。即今山西省榆次县。
2、盖gě聂:生卒年、出生地均不详,是战国末年剑客,曾出现在榆次,但并未确认是否为榆次人。
3、论剑:谈说剑术。
4、怒而目之:因议论不合而怒视之。目之:对荆轲瞪眼。
5、人或言复召荆卿:有人请盖聂重招荆轲来谈。
6、曩(音囊)者:往昔,犹言早先。不称:不合。
7、是宜去,不敢留:这样看,他应该走了,不敢留在这里的。
工商银行个人贷款8、使使往之主人:派人去到荆轲居停的主人(房东)那里。之:至也。
9、已驾而去榆次矣:已经乘车离开榆次了。
10、目摄之:我的眼光已把他收报了。摄:整治,收取。
【译文】
荆轲曾游历路经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对他怒目而视。荆轲出去以后,有人劝盖聂再把荆轲叫回来。盖聂说:“前不久我和他论剑,他的意见有不当之处,我瞪了他;你们试着前去看看,他应该走了,不敢逗留了。”派使者到荆轲住处询问房东,荆轲已乘车离开榆次。使者回来报告,盖聂说:“本来就该走了,我前不久瞪眼慑服了他!”
第三段
太子及賓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又前而為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復為羽聲忼慨,士皆瞋目,發盡上指冠。於是荊軻就車而去,終已不顧。
【注释】
太子:燕王喜之子。秦王政即位,丹质于秦。(质于秦,留秦当抵押品)秦王政十五年,前232年,丹自秦逃归。
白衣冠:凶丧之服。知其难还,故像送丧那样的送他;同时也存在着激励的意义。
易水:也称易河,河流名,发源于河北省易县境内,分南易水、中易水、北易水。
既祖:既已饯行。取道:上路。古代远行,必祭道路之神,将行,饮酒,叫做“祖”。故饯行称祖道。
高渐离:战国末燕人,荆轲的好友 ,擅长击筑,高渐离与荆轲的关系很好。
筑:筑是中国古代传统弦乐器,形似琴,有十三弦,弦下有柱。演奏时,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音。起源于楚地,其声悲亢而激越,在先秦时广为流传。自宋代以后失传。千百年来,只见记载,未有实物。但1993年,考古学家在长沙河西西汉王后渔阳墓中发现了实物,当时被文物界称之为新中国建国四十余年来乐器考古的首次重大发现。学术界也称这渔阳筑为“天下第一筑”。
变徵之声:相当于管笛的一字调,西乐的F调。此调适于悲歌,故下云“士皆垂泪涕泣”。古代乐器演奏,按音律的高下,分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七声,就是后世笛所用的合、四、上、一、尺、工、凡,也就是西乐所用的CDEFGAB七调。
前而为歌:边走向前去边歌唱着。萧萧:形容风的拂动之声。兮:文言助词,相当于啊或呀。
羽声:相当于工字调,西乐的A调,较变徵更高,故其音感更见忼慨。
小学生大队委竞选稿瞋目:瞪眼。
发尽上指冠:意同怒发冲冠。兼32
就车:登车。
终已不顾:始终头也不回。山丘 歌词
【译文】
太子以及知道这件事的宾客,都身穿白衣,头戴白帽来为荆轲送行。到了易水岸边,祭祀完路神,就要上路。这时,高渐离击起了筑乐,荆轲和着曲调唱起歌来,歌声凄厉悲怆,人们听了都流下眼泪,暗暗地抽泣。荆轲又踱上前唱道:“风萧萧啊易水寒,壮士一去啊不复还!”接着乐音又变作慷慨激昂的羽声,人们听得虎目圆瞪,怒发冲冠。于是荆轲登上马车飞驰而去,始终没有回头看一眼。
第四段
遂至秦,持千金之資幣物,厚遺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嘉為先言於秦王曰:“燕王誠振怖大王之威,不敢舉兵以逆軍吏,願舉國為內臣,比諸侯之列,給貢職如郡縣,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廟。恐懼不敢自陳,謹斬樊於期之,及獻燕督亢之地圖,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聞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聞之,大喜,乃朝服,設九賓,見燕使者咸陽宮。荊軻奉樊於期函,而秦舞陽奉地圖柙,以次進。至陛,秦舞陽變振恐,臣怪之。荊軻顧笑舞陽,前謝曰:“北蕃蠻夷之鄙人,未嘗見天子,故振慴。願大王少假借之,使得畢使於前。”秦王謂軻曰:“取舞陽所持地圖。”軻既取圖奏之,秦王發圖,圖窮而匕首見。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驚,自引而起,袖絕。拔劍,劍長,操其室。時惶急,劍堅,故不可立拔。荊軻逐秦王,秦王環柱而走。羣臣皆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而秦法,羣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召不得上。方急時,不及召下兵,以故荊軻乃逐秦王。而卒惶急,無以擊軻,而以手共搏之。是時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荊軻也。秦王方環柱走,卒惶急,不知所為,左右乃曰:“王負劍!”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復擊軻,軻被八創。軻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於是左右既前殺軻,秦王不怡者良久。已而論功,賞羣臣及當坐者各有差,而賜夏無且黃金二百溢,曰:“無且愛我,乃以藥囊提荊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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