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之卷十四《乐论第二十》原文注释译文
《荀子》之卷十四《乐论第二十》原文注释译文
[题解]
本篇论述了音乐的起源及其社会作用,批判了墨子反对音乐的主张。荀子认为,音乐是人情的一种必然需要,它是必不可少的。它不但可以表现人的感情,从而得到娱乐,而且具有“入人也深”、“化人也速”的强大感染力,因而可以“移风易俗”。如果对音乐放任自流,那么邪音就会搞乱社会。所以统治者必须制定正声雅乐来加以引导,使它能“感动人之善心”,从而使它为巩固统治服务。
[原文]
20.1 夫乐者,乐也(1),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2)——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3),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4),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5) ,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而墨子非之(6),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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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上册语文期末试卷及答案
(1)乐(yu8 悦)者,乐(l8 勒)也,这是用同形字来解释字义。(2)而:犹“则”。人之道:指人之所为(用《礼记·乐记》郑玄注)。(3)道:同“导”,引导。(4)《雅》、《颂》:《诗经》中的两类乐曲。“雅”是正的意思。《雅》就是朝廷的正声雅乐,分为《大雅》和《小雅》两种。“颂”即“容”,指舞蹈时的容貌。《颂》是宗庙祭祀的舞曲,分为《周颂》(周朝的)、《鲁颂》(鲁国的)、《商颂》(商的后代宋国的)三种。(5)辨:通“辩”,《礼记·乐记》作“论”,孔颖达释为“谈论义理”。諰(x!洗):边思边说的意思(参见《说文》段注),引申为暗藏心机的花言巧语。(6)墨子:见 6.4 注(4)。
[译文]
音乐,就是欢乐的意思,它是人的情感绝对不能缺少的东西。人不可能没有欢乐;欢乐了就一定会在歌唱吟咏的声音中表现出来,在手舞足蹈的举止中体现出来;可见人的所作所为——包括声音、举止、性情及其表现方式的变化,就全都体现在这音乐之中了。所以,人不可能不快乐,快乐了就不可能不表现出来,但这种表现如果不进行引导,就不可能没有祸乱。古代的圣王憎恶那祸乱,所以创作了《雅》、《颂》的音乐来引导他们,使那歌
声足够用来表达快乐而不,使那歌词足够用来阐明正确的道理而不流于花巧,使那音律的宛转或舒扬、繁复或简单、清脆利落或圆润丰满、节制停顿或推进加快,都足够用来感动人的行善之心,使那些邪恶肮脏的风气没有途径能和民众接触。这就是古代圣王设置音乐的原则啊。但是墨子却反对音乐,又能怎么样呢?
[原文]
20.2 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1),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2),比物以饰节者也(3),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4),足以治万变(5)。是先王立乐之术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注释]
(1)乡里族长:都是古代的行政区域单位。据《周礼·大司徒》与《遂人》,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一乡,二十五户为一里,一百户为一族。据《管子·小匡》,郊内二千户为一乡,五十户为一里。据《管子·乘马》,二百五十户为一长。可见其名称及所辖范围因时因国而异。
此文“乡里族长”泛指乡村里弄。一说“族长”即“族党”,指聚居在一起的同族亲属。(2)一:指五音(宫、商、角、徵、羽,相当于现代简谱中的 1、2、3、5、6)中作为主音的一个音。和:指五音中除主音以外用来应和主音的其他音。审一以定和:古代的宫、商、角、徵(zh!止)、羽虽然没有绝对音高,但有相对音高,只要其中一个音的音高确定了,其他各级的音高也就确定了。比如说,以宫为主音,它的音高一确定,那么五声音阶的各级音高也就都确定了,所以《淮南子·原道训》说:“故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这就是此文所谓的“审一以定和”。当然,这“一”不一定就是指宫,古代也有以其他音为主音的,如《管子·地员》所述,以徵为主音(其排列为:徵、羽、宫、商、角;相当于:5、6、1、2、3);. .《孟子·梁惠王下》所说的“徵招”、“角招”,分别以徵、角为主音;《韩非子·十过》所说的“清商”,以商为主音;《史记·刺客列传》所载“羽声”,以羽为主音。(3)比:并列,配合。物:指乐器。饰:通“饬”,整治。(4)一道:治理社会的总原则,包括使君臣上下“和敬”、父子兄弟“和亲”、长少“和顺”的种种具体原则。(5)万变:指 20.1 所说的“声音、动静、性术之变”。
[译文]
所以音乐在祖庙之中,君臣上下一起听了它,就再也没有人不和谐恭敬的了;在家门之内,父子兄弟一起听了它,就再也没有人不和睦相亲的了;在乡村里弄之中,年长的和年少的一起听了它,就再也没有人不和协顺从的了。音乐,是审定一个主音来确定其他和音的,是配上各种乐器来调整节奏的,是一起演奏来组成众音和谐的乐曲的;它足能用来率领统一的原则,足能用来整治各种变化。这就是古代圣王设置音乐的方法啊。可是墨子却反对音乐,又能怎么样呢?
[原文]
20.3 故听其《雅》、《颂》之声,百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1),要其节奏(2),而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征诛揖让,其义一也(3)。出所以征诛,则莫不听从;入所以揖让,则莫不从服。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注释]
(1)缀:表记,指舞蹈时行列的标识。兆:界域,指舞蹈者活动的界域。缀兆:指舞蹈时的行列位置。(2)要(y1 o 腰):迎合。(3)义:意义,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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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人们听那《雅》、《颂》的音乐,志向心胸就能宽广了;拿起那盾牌斧头等舞具,练习那低头抬头弯曲伸展等舞蹈动作,容貌就能庄重了;行动在那舞蹈的行列位置上,迎合那舞曲的节奏,队列就能不偏不斜了,进退就能整齐一致了。所以音乐,对外可用来征伐,对内可用来行礼让。对于征伐与礼让,音乐的作用是一样的。对外用音乐作为征伐的工具,那就没有人不听从;对内用音乐作为礼让的手段,那就没有人不服从。所以音乐是齐一天下的工具,是中正和平的要领,是人的情感绝对不能脱离的东西。这就是古代圣王设置音乐的策略。可是墨子却反对音乐,又能怎么样呢?史记 刺客列传
[原文]
20.4 且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鈇钺者(1),先王之所以饰怒也。先王喜怒皆得其齐焉(2)。是故喜而天下和之,怒而畏之。先王之道,礼乐正其盛者也,而墨子非之。故曰:墨子之于道也,犹瞽之于白黑也,犹聋
之于清浊也,犹欲之楚而北求之也。
[注释]
(1)鈇(f&夫):斧。钺(yu8 月):大斧。鈇钺:都是古代斩杀的刑具,此泛指刑具。(2)齐:中,适当。一说“齐”读为(j@际),指分际、界限,也就是分寸的意思。焉:于之。“之”指代“乐”与“军旅鈇钺”。
[译文]
况且音乐,是古代的圣王用来表现喜悦的;军队和刑具,是古代的圣王用来表现愤怒的。古代圣王的喜悦和愤怒都能通过音乐与军队刑具而表达得恰如其分。所以,圣王喜悦了,天下人就附和他;圣人愤怒了,凶暴作乱的人就害怕他。古代圣王的政治原则中,礼制和音乐正是其中的大事,但墨子却反对它们。所以说:墨子对于正确的政治原则,就好像是瞎子对于白和黑不能分辨一样,就好像是聋子对于音质的清浊不能区别一样,就好像是想到南方的楚国却到北方去寻它一样。
[原文]
20.5 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1)。如是,则百姓莫不安其处,乐其乡,以至足其上矣。然后名声于是白,光辉于是大,四海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师。是王者之始也。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如是,则百姓不安其处,不乐其乡,不足其上矣。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贵礼乐而贱邪音。其在序官也(2),曰:“修宪命,审诛赏,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
[注释]
(1)婴:通“撄”,碰,触犯。(2)此下见 9.24 注。“诛赏”当依 9.24 作“诗商”。
[译文]
那音乐渗入人心是很深的,它感化人心是很快的,所以古代的圣王谨慎地给它文饰。音乐中正平和,那末民众就和睦协调而不;音乐严肃庄重,那末民众就同心同德而不混乱。民众和睦协调、同心同德,那末兵力就强劲,城防就牢固,敌国就不敢来侵犯了。像
这样,那末老百姓就无不满足于自己的住处,喜欢自己的家乡,以使自己的君主获得满足。然后,君主的名声就会因此而显著,光辉因此而增强,天下的民众,就没有谁不希望得到他让他做自己的君长。这是称王天下的开端啊。音乐妖冶轻浮而邪恶,那末民众就轻慢卑鄙下贱了。民众轻慢,就会混乱;卑鄙下贱,就会争夺。混乱又争夺,那就会兵力衰弱、城池被侵犯,敌国就会来危害了。像这样,那末老百姓就不会安居在自己的住处,就不会喜欢自己的家乡,也不会使自己的君主满足了。所以,礼制雅乐被废弃而靡靡之音兴起来,这是国家危险削弱、遭受侮辱的根源。所以古代的圣王看重礼制雅乐而鄙视靡靡之音。他在论列官职时,说:“遵循法令,审查诗歌乐章,禁止的音乐,根据时势去整治,使蛮夷的落后风俗和邪恶的音乐不敢扰乱正声雅乐,这是太师的职事。”
[原文]
榜样4人物介绍
20.6 墨子曰:“乐者,圣王之所非也,而儒者为之,过也。”君子以为不然。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1),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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