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表编制中费用性质法与费用功能分类法的区别_赵小刚
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97年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IAS1)。该准则关于收益表的编制方法有费用性质法和费用功能分类法两种,本文拟分析比较这两种方法在内容分类及功能上的区别,并加以评述,以促进国际间财务信息的交流。
一、费用性质法与费用功能分类法简介婚假
收益表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盈利能力的反映,它在提供企业经营状况及对各方面利益分配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费用性质法(或“支出性质法”)是指“费用按其性质在收益表内以总额反映,不在企业范围内不同的功能单位之间再分摊”。这种方法在欧洲大陆国家盛行,尤其以德国、法国为代表。费用功能分类法(或销售成本法)是将“费用按其功能划分为销售成本、销售费用或管理活动耗费等部分”,这种方法在美国、中国、英国等大多数国家流行。
不论采用何种方法编制收益表,两种编制方法下得出的净利润是必然相等的。收益表的两种编制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编制经营活动利润的项目不同。鉴于费用功能分类法大家都比较熟悉,本文侧重介绍费用性质法。
IAS1中两种方法下经营活动利润形成的具体内容如下:
二、两种方法的区别
朱茵和周星驰
1.列示的项目不同
费用性质法以一定时期内企业销售所实现的价值为基础,经营利润不仅反映已实现的销售收入,还反映生产领域中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增减变动情况。为什么列示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有些人片面地认为这是因为费用性质法是面向生产的,笔者认为,真正的原因在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回避竞争风险。费用性质法的构成项目中没有销售成本项目,而销售成本的具体内容分散到经营费用总额之中,即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混在一起,然后再按费用的性质分解,因此列示后的
·参考资料·◆-35-□费用性质法费用功能分类法
岳云鹏爆粗口让赵英俊回来
收入收入
其他经营收益销售成本
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毛利润
耗用的原材料和易耗品其他经营收益
雇员成本销售费用
折旧和摊销费用管理费用
企业性质分类其他经营费用其他经营费用
经营费用总额经营利润
经营活动形成的利润
重不同,具体的责任对象也有区别。
1.CPA对于委托人的责任。CPA对客户(即委托人)有两方面的责任:一是违约责任;二是民事侵权责任。①违约责任是指CPA违反与委托人之间签定的合同的规定,未能履行其对委托人的义务,使委托人蒙受损失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适当地执行审计工作,在报告中没有履行其保证事项,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②民事侵权责任是指CPA即使遵守了合同,但由于其未能保持应有职业关注而出现差错、失职、或错误表述从而给客户造成损失,就有可能被客户以过错责任为由起诉。如审计人员工作失职,或在审计报告中欺诈性地错误陈述重要事实,审计人员就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不同,CPA应分别承担一般过失责任、重大过失责任、推定欺诈责任和欺诈责任。
2.CPA对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由于审计人员过错对于第三者的影响程度不同,因而对他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具体分述如下:①直接受益人。由于直接受益人与被审计财务报表关系极为密切,因
此直接受益人享有与委托人同等的地位和权利,也就是说,即使审计人员只发生普通过失,也应对直接受益人承担责任。②应预见到的受益人。大多数人认为,对于应预见到的受益人,审计人员应负一般过失的法律责任。
③可预见到的其他第三者。由于这类人无法在审计实务中专门识别,与会计报表及相应审计报告也无必然联系,因而在审计责任诉讼中,他们处于次要地位,但是他们毕竟是可以预见的,CPA应对他们负有重大过失责任和欺诈责任。
收益表编制中
费用性质法与费用功能分类法的区别
重庆赵小刚
◆财会月刊(会计)
2000·16
各项目很难辨别出产品成本的具体情况,“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项目的金额因没有实现销售,并不形成当期利润,也就是说,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所耗费的材料费、人工费、折旧等又以各种形式在不
同费用项目中反映出来,即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引起价值增加同时引起经营费用的增加,并最终相互抵消。因此采用费用性质法计算企业的损益,即使产量增加但没有销售出去,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总利润,更不会造成利润的实现与产品销售相脱节。
费用功能分类法的计算是依据一定时期内企业已实现的产品销售,而没有涉及生产过程中在产品或产成品的增减变动,至于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与后期所实现的利润之间的差额,在销售实现的会计期间内确认;单独设立“销售成本”项目,清晰地反映了企业的销售成本、销售费用和期间费用,因此使得产品成本一目了然。
2.费用的分类依据不同
费用性质法按费用性质分为折旧、原材料购买成本、工资和薪水、运输费用、广告费用等具体项目。而费用功能分类法中,按费用功能分为销售成本、销售费用或管理活动的耗费等项目。这两种分类方法各有其优缺点。
费用性质法对判断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有很重要的作用,它的突出功能是能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非付现成本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设P表示企业净收益,NCF表示净现金流量。R表示经营活动现
金收入,C表示付现成本,D表示非付现成本,T表示公司所得税税率,则:P=(R-C-D)(1-T),两边同时加D,则变为P+D=(R-C)(1-T)+TD,由于NCF=P+ D,所以NCF=(R-C)(1-T)+TD,说明折旧费、摊销费等非付现成本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表现在由非付现成本引起的所得税额的减少上。
第二,经营活动的业务变动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通过对本期各项成本、费用的比较,进而对未来经营活动进行预测,包括销售预测、生产预测、直接材料预测、直接人工预测、制造费用预测、销售及管理费用预测等,在此基础上预测现金收入及现金支出的规模和方向。譬如“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变动”减少幅度较大说明供不应求,企业未来几年就有可能购买固定资产设备、招募员工、加大原材料的供应,随之产量增大,销量增加,进而根据所预测的扩张规模则可预测未来企业现金流量的收支状况。
此外费用按性质分类还有其他优点:它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生产过程中耗费了哪些性质的费用及其数额是多少,进而了解费用的构成和比重;费用性质法分类简单,信息量丰富,不需额外的附表。其缺点在于:不能反映费用的经济用途以及费用与成本的对应关系,不利于分析产品成本的高低,因而不能有效地评价企业的管理水平。
在费用功能分类法中,费用按功能分类有利于分析成本、费用的构成及其升降,在此基础上了解企业的管理水平。缺点是不能很好地反映流动资金的变化情况,并且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分烧完纸不能直接回家
摊时,致使许多数字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甚至被人为地操纵。因此IAS1特别要求使用者在使用此法时,应在附注中披露有关费用性质的信息,以便有助于理解企业所取得的业绩并评估将来的经营成果,但这使得整个收益表的结构庞大。
消防安全手抄报内容3.适用的范围不同
费用性质法中,“费用按其性质在收益表内以总额反映,不在企业范围内不同的功能单位之间再分摊”,因而“只用于许多较小公司,经营费用在各功能单位中进行分摊是没有必要的”。如果企业规模较大,考虑到现金流动频繁,收支渠道错综复杂,为有效地评价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很好地反映费用的经济用途以及费用与成本的关系,因而应按费用功能分类法编制收益表,并附加披露按性质分类的费用项目,以弥补现金流量表的局限性。此外,在选择编报方法时企业还应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和公允列报原则,以达到信息的供求平衡。
4.项目的具体分类不同
在不同的国家,项目的具体分类也不尽相同,譬如中国与美国尽管同采用费用功能分类法,但考虑具体的会计环境,收益表的具体分类也存在很多差别。例如美国的费用定义是“某一主体在其持续的、主要的业务活动中,因销售或生产货物、提供劳务或进行其他活动而导致的资产的减少或债务的增加”;而中国关于费用的定义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又如我国与采用费用性质法的德国
相比,对于其他业务利润项目,我国直接列示而德国分为其他业务收入和费用分别列示;对于利息,我国计入财务费用,德国将利息收入和费用分别列示;对于投资收益,我国直接列示投资净收益,而德国按其构成列示等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这些具体分类项目还有待于进一步消除差异或予以标准化。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得知,两种收益表的差别主要是编制基础、费用的分类依据和项目的具体分类不同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适用范围有别。只要了解了两者之间细微的结构与分类差别,两种方法所提供的收益表是可以互相借鉴的,这对国际间信息的交流,不同国家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都是非常有用的。
2000·16财会月刊(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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