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经验谈之不发消息
机关工作经验谈之不发消息
一次,我在干部培训班讲课,学员们希望课后加强沟通交流。我说:“请你们把你们个人的邮箱地址告诉我,我好给你们发送相关材料。”一位干部说:“老师,不用那么费事,你发到公共邮箱就行了,大家都能看到,那不就省事了吗?”我说:“我不发,我会给不同的同学发不同的邮件,还是分别来吧!”
停车位尺寸美国名牌大学我不是批评发。为了工作需要,发信息或发送到公共邮箱,便于相关人员共享;或者给部门内人员发通知,将工作信息广而告之,无可厚非。我强调的是,信息发布应该有针对性,必须发的、应该发的、要发的、可以发的、不应发的、要区别对待,不可滥发。邮箱发
什么是滥发信息?举个例子。有的干部喜欢转发消息,什么都发,没有恶意,有时还是出于好意,提供信息或表示关心。但是,客观上确实有点“骚扰”人。这种无意识的“好心”,有时也会招致别人的反感。我做过一个实验。同样一篇文章,我发了50个人,发到公共邮箱,只有几个人给我回复。我挨个一对一发,90%以上都给我回复,而且回复的人都提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同样的东西,发,大都不回复,单个发却大都回复。就如同参加会议,没有座签,很少有人愿意往前坐。但是如果有座签,每个人都按序就座。
猜猜他是谁作文为什么说滥发信息是机关工作一忌?当前被称为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每天受到信息的轰炸太多,滥发的信息对象混杂、数多量大、质量不高,可能会给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困扰。如果政府机关像这样滥发信息,还像个政府吗?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个人的行为要与机关的职责相匹配,同样不能滥发。政府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当精准、权威,滥发信息造成信息混乱,淹没主题,分散他人的注意力。就像人的话多一样,话太多就减弱了主旨信息的分量,所以不能滥发。发信息是有讲究的,要有针对性,要弄清发的是什么信息,为什么要发这个信息,怎么发这个信息。我认为政府工作人员在信息发布上应坚持“必须发的才发,可发可不发的不发”的原则,否则,就成了垃圾信息。
明天几点立春呀这件事你说大吗?不大。但是你得知道为什么不好。因为这种行为与政府机关的文化不符。发多发少有讲究,就像一首歌《发的短信我不回》里唱的,“滥发的信息我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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