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凉鞋
1.前言
1.1本标准规定了皮凉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2琥珀核桃仁的家常做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皮革、人造仿皮材料为帮带(面)的日常穿用的各种工艺制做的皮凉鞋。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293-82 中国鞋号及鞋楦系列
GB/T 3903.1-94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耐折性能试验方法
GB/T 3903.2-94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耐磨性能试验方法
GB/T 3903.3-94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GB/T 3903.4-94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硬度试验方法
GB/T 3903.5-94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外观检验方法
QB/T 1472-92 鞋用纤维板屈挠指数
QB/T 1812-93 皮鞋成鞋检验方法
QB 1917-93 皮鞋钢勾心
3.产品分类电脑右下角的小喇叭不见了
按使用对象分为男、女、童皮凉鞋。
按材质分为天然皮革、人造仿皮材料的皮凉鞋。
按款式分为袢带式、满帮式、中空式、前后空式等。
4.技术要求
4.1鞋号要符合GB 3293的要求。
4.2鞋楦要符合GB 3293的要求。
4.3外观质量符合表1要求。其中序号1~7项为主要项目,序号8~11为次要项目。
4.4鞋帮带总厚度不小于1.0mm。
4.5外底前掌着力部位扣除花纹后厚度符合表2要求。
4.6物理机械性能见表3。序号1、3和5以及勾心抗弯刚度为主要项目,序号2、4为次要项目。
表1
序号 | 项 目 | 优 等 品 | 合 格 品 |
01 | 帮带(面) | 同双鞋相同部位的泽、厚度、花纹、绒毛粗细一致,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缺陷。凿眼要透,眼壁平滑。 | 同双鞋相同部位的泽、厚度、花纹、绒毛粗细基本一致。允许有轻微缺陷,但不允许有裂浆、裂面。凿眼要透,漏凿允许一处。 |
02 | 绷 帮 | 端正、平服。同双鞋相同部位基本一致。帮带不得收缩变形。凿眼、编结不变形。同双鞋相同部位互差不超过2.0mm。 | 端正、平服。同双鞋相同部位基本一致。帮带不得收缩变形。凿眼、编结不变形。同双鞋相同部位互差不超过2.5mm。 |
03 | 主跟内包头 | 硬度适当,不得收缩变形 | |
04 | 后跟 | 装配牢固,平正对称。大小、高矮、泽一致 | |
05 | 粘合 | 无开胶、缺胶现象 | |
06 | 勾心 | 勾心正。不软(不变形)、不断、不松动。跟口高度超过8mm必须有勾心 | |
07 | 鞋内外 | 整洁、平滑、鞋内不脱 | |
08 | 折边沿口 | 二手房征税基本整齐、均匀,不许有裂边 | |
09 | 配件 | 装配牢固基本对称 | |
10 | 鞋帮缝线 | 绒路整齐,针码均匀,底、面线松紧一致,不许有跳线重针。冲里不允许断线 | 线路整齐,针码均匀,底、面线松紧基本一致。主要明显部位不许有跳线,次要部位跳线、重针允许一针,每只鞋不得超过两处。冲里不允许断线 |
11 | 外底 | 同双鞋外底相同部位泽、花纹、厚度基本一致 | 同双鞋外底相同部位、泽、花纹、厚度基本一致。皮外底允许有轻微缺陷 |
表2
部 件 | 男 鞋 | 女鞋、童鞋 |
天然革外底 | ≥3.5 | ≥3.0 |
成型底 | ≥3.0 | ≥2.8 |
仿革底 | ≥3.8 | ≥2.8 |
微孔底 | ≥7.0 | ≥5.5 |
4.7 有包头的凉鞋测剥离强度可以不测鞋帮带拉出强度;其它凉鞋测鞋帮带拉出强度。粘缝或缝制皮凉鞋免测剥离强度和鞋带拉出强度。
4.8 女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剥离强度不得小于40N/cm:
a).鞋面革为羊面革、合成材料;
表3
序号 | 项 目 | 技 术 要 求 | |
优等品 | 合格品 | ||
01 | 耐折:预割品5mm,连续屈挠4万次,裂口长度mm | ≤12 | ≤30 |
02 | 耐磨(磨痕长度mm) | ≤12 | ≤14 |
03 | 剥离强度(N / cm): 男 女、童鞋 | ≥90 ≥60 | ≥70 ≥50 |
04 | 鞋跟硬度(邵尔A): 跟高30-50mm 跟高>50mm | ≥55 ≥75 | |
05 | 鞋帮带拉出强度(N / cm) | ≥120 两会结束时间2022具体时间 | ≥70 |
b).外底厚度不足3mm;
c).距外底前端点20mm处的外底宽度不足40mm。
4.9纤维内底应符合QB/T 1472的要求。
4.10鞋跟口高大于8mm,且鞋跟高度大于20mm的凉鞋的勾心要符合QB/T 1917对勾心抗弯刚度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 外观按GB/T 3903.5和QB/T 1812进行检验。
5.2 物理机械性能
5.2.1外底耐折性能测试按GB 3903.1进行。
5.2.2外底耐磨性能测试按GB 3903.2进行(磨耗时间20min)。
5.2.3剥离强度测试按GB 3903.3进行,刀口宽度10mm。
5.2.4硬度测试按GB 3903.4进行。
5.2.5鞋帮带拉出强度
5.2.5.1试样制备:将前帮、后帮各一支帮带连同内外底切割出10mm宽试条,鞋帮带中间剪开即为试样(因有钢勾心,内外底不能切割的样品,仅将帮带切割出10mm宽试条,鞋带中间剪开后,夹持两个帮带做试验)。每组二条(鞋带宽度<10mm的鞋带,保持原状,但内外底应切割为10mm宽)。
5.2.5.2试验设备:拉力试验机,准确度3%,量程250N。
5.2.5.3试验速度:25±5mm/min。
5.2.5.4环境温度:23±2℃。
5.2.5.5试验机上下夹持器分别夹鞋义部(不得夹住帮底结合层)和鞋帮带。
5.2.5.6帮带与鞋底部位拉开时的最大力值为拉出力。
5.2.5.7鞋帮带拉出强度的计算。
式中:
测试鞋帮之拉出强度,N/cm;
测试之最大拉出力,N;
测试之试条帮带宽度,cm。
5.2.6脱试验方法,以吸透清水(以手指压不滴水为准)的白脱脂棉、纱布,在鞋里内侧10mm长度内用手轻压往复摩擦10次,观察脱脂棉、纱布,不得有明显污染。
5.2.7勾心抗弯刚度按QB/T 1813进行测试。
5.2.8部件厚度用游标卡尺、皮革厚度仪等(精度0.05mm)测量。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按4.3条所列项目逐双检验。
6.1.2全部主要项目和三项次要项目达到优等品要求,判为优等品。
6.1.3全部主要项目和三项次要项目达到合格品要示,判为合格品。
6.1.4一项主要项目或三项及三项以上次要项目达不到合格品要求,判该鞋不合格。
6.2型式检验按4.3~4.10要求项目检验。结婚30年是什么婚
6.2.1批量和样本大小:1000双以内随机抽样本10双,1000双以上随机抽样本20双,物理性能指标检测随机抽取3双样本。
6.2.2批产品外观等级判定见表4。达不到表4要求判该批不合格。
表4
样本大小 | 检验结果(达到指标的双数) | |
优等品 | 合格品 | |
10 | 10 | ≥9 |
20 | 20 | ≥18 |
6.2.3 其它技术要求按4.3~4.10各项均以检验结果最低等判定该项等级。
6.2.4 综合判定批产品等级以第四章各项判定中最低等判定。
6.2.5 第一次检验如有不合格的物理机械性能项目,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每双鞋上要标志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鞋号;
c).质量等级;
d).检验章。
7.1.2内包装上要标志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厂址、商标和;
b).产品名称(必须注明鞋帮材料:天然革、人造仿皮材料等)、货号、鞋号、等级;
c).鞋的颜;
d).本标准编号。
7.1.3外包装要标志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及商标;
b).产品名称、货号、鞋号、等级;
c).鞋的颜、数量;
d).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储运要求标志等。
7.1.4制造厂名和厂址必须用汉字标明。进口鞋要有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地址要有省、市、县、乡、镇、路、村、号。
7.1.5缺厂(经销商)名或厂(经销商)址或商标,属“三无”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7.2包装
必须有内、外包装。必要时可加保护性软包装、防潮剂、防蛀剂、防霉剂等。
7.3运输和存贮
7.3.1运输和贮存时不得重压、受潮、雨淋、曝晒或与油及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
7.3.2仓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产品离地和墙0.2m以上,防止产品受潮发霉。
7.4有关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另有要求者由购销双方商定。出口产品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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