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般反避税条款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般反避税条款
作者:李丽丽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dnf网络连接中断24避税方法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一般反避税条款的立法条文规定
       
        (一)法律条文规定。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中,第四十七条如是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调整火箭少女 和平精英中秋节祝福语大全;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cf烟雾头怎么调中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一般反避税条款立法必要性分析
        1、以往反避税条款立法滞后,给反避税实践带来很多难题。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之前,我国现行的立法与一些具有全面反避税立法的国家相比,很不完善。一是适用范围过窄,
税务部门在开展反避税调查时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要么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要么就是滥用所拥有的权力,造成纳税人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二是法律级次过低,现行大部分关于反避税的规定多属于部门规章,权威性不够,导致我国反避税工作很难有效的开展。2016年成人高考成绩查询
        2、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避税现象严重,危害我国经济安全,损害我国税收主权的尊严。随着我国跨国投资日益增多,为谋求集团利益最大化,跨国公司利用境内外税收制度的差异、境内地区间税收优惠的差异、流转税税负的差异以及出口退税政策等,通过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资本弱化等多种方式将利润转移到国外,造成我国税收流失。企业避税严重侵蚀我国税基,损害我国税收权益,影响税收调控作用的发挥,扰乱经济秩序,同时影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一般反避税条款的立法成为了应急之需。
        3、反避税的国际竞争,要求我国强化反避税立法。反避税的实质是国际税源的争夺,近年来打击各种避税行为成为各国税收立法和管理实践的重点,不仅发达国家重视反避税工作,有健全的反避税法律法规,并且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反避税调查,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反避税工作,以保证本国的税收权益不被侵犯。强化反避税工作,只
有立法先行,才能有效发挥反避税工作的震慑作用,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更好地保护我国税源,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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