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别人的石头
半月谈最近电影院里有一部中国电影叫《疯狂的石头》,讲一“笨贼”的故事。有人说这是“一部真正的商业电影”。
说这是一部典型的商业片肯定是没错的。不说里面那一串串的商业元素,且说关于“笨贼”的故事,在纯正的商业电影中就可以到很多前辈。英国有家伊林公司,以拍摄“伊林”喜剧闻名。50年代它拍了一部《女杀手》,讲一笨贼扮做音乐家租下一所房子,打算盗窃珍宝,结果生生让热心而又固执的房东太太率领一街区的老太太们给搅和了。80年代伊林喜剧又有一部流传更广的《一条叫旺达的鱼》,那里面的贼也是笨得出奇,让人不禁陡生感叹:要是做人不成功的话,最好连贼都别去做,就在家里呆着吧,否则只能让人笑话。还有一部路易费耐斯演的法国喜剧《难兄难弟》,80年代在中国曾上映过。那里面的贼也真是笨啊。用范伟的话来说,“都是一样的人,这差别咋就那么大呢”。比较晚近的就是导演宁浩最喜欢的美国导演概伊拍摄的《两杆大烟》了。那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非常多的线索搅和在一起,一点点地最后都摘得很清楚。同时也让人明白了一些“贼道”:真正正宗和厉害的贼应该像石迁那样,一个人神出鬼没,独往独来,千万别扎堆。要是一贼凑到一起反倒麻烦了。民谚说,人多瞎捣乱。看来,为盗之道和社会之道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说到这里,本文意思其实早已经欲盖弥彰了。《疯狂的石头》其实是一部模仿之作(导演当然也不回避这点),至于具体模仿谁,我们还真说不清楚。就像知识产权的官司往往很让法官头疼一样。那么,一部模仿的、或者干脆叫“偷”来的电影也应该获得观众的叫好吗?居然还卖出了那么多的票。看来,大众
的立场经常是很不确定的。最善意的解释也许是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当然不一定不知道,而最重要的也许是他们根本不需要知道。不信你告诉他们试试,极有可能招来一顿痛骂:人家电影看得好好的,你捣什么乱啊,你!
商业电影就有商业电影的道理。卖得出去就总是先占了理,卖不出去你就没道理,真像列宁在《一九一八》里说的,“工人有工人的真理,农民有农民的真理”。商业电影的道理之一,大概就是并不非讲原创性。别人的故事,拿过来添油加醋地再讲一遍,只要讲得好,也没人跟你较真。其实这世界上本来
谁动了别人的石头
商业电影的道理之一,大概就是并不非讲原创性。
责任编辑辛加坡也没有多少故事。法国有个著名的理论家不是研究过吗,说世界上一共只有25种故事,其它的不过是它们的变种。资源既然有限,大家就不妨重复利用,这也算一种可持续性发展的思路。好莱坞的类型片怎么来的?不就是你学我,我拿你吗;居然也成了一种流派。现在越来越热的续集片也应该算是一种模仿吧?当然人家是自己模仿自己,你管不着。但是拿别人的东西有时就不免招来非议。像好莱坞有一段黔驴技穷的时候,急了眼了,逮住谁模仿谁;80年代,曾经把法国的一部喜剧片《三个男人和一个摇篮》改了个名“照搬”到了美国,结果比那部原创法国片卖座多了。法国的电影人其实挺有意见的,还跟媒体反映过。后来想想大概既无奈,也有点自豪,就不太追究了。这可是开
了一个很“坏”的先例。大名鼎鼎的科恩兄弟后来也模仿上面说的伊林公司的《女杀手》拍了一个“笨贼”的故事,这次就连非议也听不到了,大概是都习惯了。
就商业而言,模仿是一种简易的生财之道,而且同样也能为民众服务。手机、冰箱、汽车、洗衣机,咱们都不是原创啊,花钱买来专利就加班生产吧,你原创的老百姓还不一定买哪。当然,聪明的模仿者总要加进一些自己的、民族的附加值。像一款手机,在盖上加了一颗红宝石,就很能满足一些刚富起来的人的心理。
买专利是需要花钱的。重拍旧片大多也需要付给原创者版税。最让人郁闷的就是不花钱的模仿,其中一种就是直接“盗用”你的题材。这应该是有主的资源啊。别人不说,就咱们中国的《花木兰》《西游记》不都给好莱坞拿去赚钱了吗?几年前,冯小刚拍过一部电影叫《天下无贼》。但这是主人公傻根的视点。天下怎么可能无贼呢?你看《疯狂的石头》里,南来的,北往的,四川的、山东的、河北的,还有香港的,天下之贼,云集于此,方言荟萃,而彼此并无褒贬。要我说傻根就是吃了不看电影的亏。话再说回去,这些资源跟石油好像还不太一样,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先发达的国家在消耗资源上的确是占了很多便宜的。怎么办?过去的事只能不追究了。从现在起,他能拿咱们的,咱们就不能拿他的?鲁迅先生就替阿Q 鸣过不平:“和尚动得,我却动不得?”
6第期范伟喜剧电影
PO PU LA R CIN E M A
李一鸣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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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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