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材料填写要求(共五篇)
第一篇:2、201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材料填写要求
201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材料填写要求
一、专升本、征兵入伍要求
(1)参加专升本考试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同学,在2012年5月15日前上交实习鉴定表、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实践证书、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表。
注意:如不打算到本科院校继续学习,由学生本人书写申请书,在2012年5月15日前交辅导员处并到系部就业办公室备案。
(2)征兵入伍的同学,在2012年5月15日前上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同上交的材料还有实习鉴定表、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实践证书、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表。
二、毕业生网上签约
(1)在省内就业毕业生,同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工作的。毕业后,等相关材料发往毕业生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学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在2012年5月15日网签的同学需要上交实习鉴定表、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实践证 书、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表、用人单位满意程度调查表。
微电子就业(2)在省外就业毕业生,下载并打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实习鉴定表、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实践证书、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表、用人单位满意程度调查表,上交辅导员处。
说明:
1、用人单位接收档案、户口(如户口未迁往学校,则无关)的,提前通知辅导员,档案、户口等材料发往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
2、用人单位不能接收档案、户口(如户口未迁往学校,则无关)的,档案、户口等材料发往毕业生生源地人社局。
三、劳动合同
因各种原因无法网上签约的同学,可以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复印件连同实习鉴定表、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实践证书、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表、用人单位满意程度调查表,上交辅导员处。劳动合同填写要求如下:
(2)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如实填写,缺一不可。
(3)劳动合同有效截止日期必须在学生毕业后半年以上(即2012年12月31日以后)。
(4)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用人单位盖章”处的章必须为单位章或单位的人事章,单位的财务章、业务章、合同专用章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证明;章的形状必须为正规圆形章形,椭圆、三角、矩形等状章均视为无效(中外合资企业等特殊印章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具体见所有材料盖章要求文件夹。
四、灵活就业证明
因各种原因无法网上签约、签订劳动合同的同学,可以请用人单位填写灵活就业证明,填写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实习鉴定表、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实践证书、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表、用人单位满意程度调查表,上交辅导员处。灵活证明填写要求如下:
注意:“就业时间”项填写时间点,不是时间段。
“毕业生签名”项为毕业生手写,不得打印。
(2)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用人单位盖章”处的章必须为单位章或单位的人事章,单位的财务章、业务章、合同专用章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证明;章的形状必须为正规圆形章形,椭圆、三角、矩形等状章均视为无效(中外合资企业等特殊印章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具体见所有材料盖章要求文件夹。
第二篇:毕业生就业材料填写要求
高校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类型及要求
就业材料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就业 材料要求:
1.盖章应为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2.学生所在学院盖章;
3.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部门盖章; 4.毕业生本人签字;
5.《就业协议书》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不能有涂改,特别是就业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信息填写完整不能涂改,协议书中第三、四两条请尽量填写;
6.协议书上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必须填写(以下几种情形目前不在代码登记范围:a.我国在设立的组织机构;b.非常设组织机构;c.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d.军队、武警不对的队列单位)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工作 材料要求:
1.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文本; 2.需补充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3.需查询补充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4.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文本的需具备劳动合同的最基本要素: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材料要求:具有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受毕业生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接收函。1.需注明具体就业单位;
2.所盖公章需为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3.需查询补充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四、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村官)、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等项目就业;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研究,聘为研究助理或辅导人员(科研助理);毕业生参加其他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材料要求:参加各类项目计划的录用文件(通知)或服务协议(可不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五、毕业生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并被录取 材料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文件或通知(需查询补充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六、毕业生参加选调生招考并被录取
材料要求:选调生录取文件或通知(可不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七、毕业生应征义务兵
证明材料:入伍政审表或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材料要求:入伍政审表需学校及学校所在地武装部门(或生源地武装部门)签字盖章(可不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八、用人单位出具的《毕业生就业证明》 材料要求: 1.用人单位盖章; 2.毕业生本人签字;
3.院(系)、学校签署审核意见;
4.《毕业生就业证明》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其中拟聘用期限应自毕业之日起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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