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Word版附件3新冠肺炎监测方案
为指导各地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有效防范输入病例引起的疫情扩散及境内疫情反弹,稳固当前防控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和聚集性疫情,及早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二〕动态监测病毒变异情况,理解病毒变异对核酸检测试剂和疫苗保护效果影响。
二、监测定义
〔一〕核酸初筛阳性人员。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次阳性者。
〔二〕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定义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手机查核酸报告查询
〔三〕无病症感染者。
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病症与体征,且CT影像学无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三、人、物和环境监测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活力构医务人员应当进步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尤其关注以下情形。
1.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病症病例的监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病症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从事风险职业人员〔见下述风险职业人分类〕的可疑患者应当及时核酸检测。
2.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核酸检测。
3.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社区卫生效劳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效劳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可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
〔二〕风险职业人监测。
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效劳、装修装卸效劳、交通运输效劳、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效劳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外乡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三〕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效劳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消费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病症监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外乡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详见附表1。
〔四〕社区管理人监测。
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安康监测。
〔五〕物品和环境监测。
进口物品及环境。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
检测;对口岸中来自高风险国家和低温运输环境的进口货物及其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和货物存放场所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冬季低温条件下可增加检测频次和抽样数量。重点对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货物的内外包装外表,以及运输工具、冰箱、冷库、仓库、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等接触频次较多部位进展采样。对大型的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定期开展污水监测。
1. 医疗机构。对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环境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重点对发热门诊等高风险环境的门把手、接诊台面、检查设备等接触较多的部位进展采样检测。
2.农贸〔集贸〕市场。对城市具有冷链食品批发销售的大型农贸〔集贸〕市场的环境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重点对冷链食品摊位、存储场所及污水等进展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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