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英美法政体的异同
浅析英美法政体的异同
作者:廖诗凡
来源:《人间》2016年第27期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区别
        摘要:英国、美国、法国都是典型的西方民主制国家,但三国的政体各有不同。英国的议会内阁制模式、美国的总统制模式和法国的半总统制模式都是典型的政体形式代表。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比较英美法三国政体的异同及原因,来对西方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成果进行深入了解。
        关键词:政体;政治文化;比较政治
        中图分类号:D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292-01
        一、英美法三国的政体
        政体一般是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1]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国家的政体是有区别的,以下就着重分析英美法的政体。
        (一)英国的政体。英国政体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
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
        (二)美国的政体。美国政体是典型的联邦制國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共和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其特点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第一,总统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身份于一体,在三权分立的制度中握有行政权;第二,总统在行政体系中处于中心位置;第三,总统与国会和联邦法院三者平行分立,相互制约。所以,总统制政体并非意味着总统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相反是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横向权力之间的严格分立和相互制衡。
        (三)法国的政体。法国实行的是半总统制。它是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的一种国家政权形式。法国的总统由普选产生,总统权力很大,是国家权力的核心。法国政府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其拥有的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三大传统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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