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经济类犯罪死刑废除的必要性
摘要: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废除死刑这个国际化潮流在我国也有所显示,因为这次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对13个经济类犯罪死刑的废除。这是我国立法水平的提高,也是人权意识的增强。当然,废除经济类犯罪死刑后的道路探索也是当务之急的,这样才不会引发民愤,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死刑废除;经济犯罪;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d924.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一、死刑废除的发展趋势
死刑,作为一种“最残酷,最血腥”的传统的刑罚,已在整个人类发展史上延续已久。最初,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传统文明中的“报应论”、“复仇论”观念更是深入人心,犯罪分子对受害人造成何种伤害,也就意味着自己将要受到何种对待。但我们国家是一个讲究“仁爱”、“宽容”的民族,随着时代步伐的前进,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增强。这主要表现在:1.人们慢慢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法律制裁那些犯罪分子。2.对于经济类犯罪死刑的废除,
人们开始理智看待这个问题,情绪波动变小。
死刑废除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我国这种有着“重刑”传统主义文化背景的国家更需要循序渐进,而如今《刑法修正案八》中对13个经济类犯罪死刑的废除,让我们看到了法治逐渐成熟的希望,同时,也把我国死刑废除之路向前推出很大一步。
二、我国经济类犯罪中死刑废除的必要性
(一)死刑严重违背人权
人权,顾名思义也就是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近年来,人权保障的呼声愈演愈烈,尤其是随着世界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保障人权、尊重人权”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而死刑,作为一种最残忍的刑罚方式是对生命权的剥夺,众所周知,生命权是一种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人权,失去了生命,人便失去了所有应有的权利。因此,慎刑,少刑,尤其是死刑的合理配置与实践更是得到世界的共同呼声。
二战以后,人们深刻体会到了生命权的重要性,死刑这种践踏生命的最极端的刑罚开始动摇。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废除死刑,因为他们已经认识到死刑正是对生命权的最大威胁。而中国死刑执行方式
作为非暴力犯罪的经济类犯罪,主要是对社会经济秩序和经济、财产利益的侵犯,即使是根据传统的复仇心理,讲究对等性报复也不应该给经济类犯罪配置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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