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最新10篇
安全生产责任书篇一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理解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理解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生产。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景下,本人自愿理解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理解公司安全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坚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我,保护别人不受伤害”。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进取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景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本事。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职责。
责任人:
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书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公司安全生产(防火)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逐级安全工作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生产(防火)工作包保责任书。
一、承包目标:
1、无火灾;
2、无安全生产事故;
3、无各种车辆重大交通事故;
4、无因公死亡事故;
5、无食物中毒死亡事故;
6、盗窃案件控制在员工总数的2‰以内,破案率达到100%;
7、治安案件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破案率达到100%;
8、员工犯罪(教养以上含教养)控制在员工总数的2‰以内;
9、因公重伤事故控制在员工总数的2‰以内,轻伤事故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
10、隐患整改率达到所下达隐患总数的100%;
二、确保责任:
1、加强领导,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总体规划和工作日程,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年初有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安全工作与主体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同总结,有奖惩总结材料;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的落实;
3、监督检查所属部门的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企业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
4、坚持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防火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要对重点工种人员的教育,加强对要害部位的管理。
三:考核办法
1、将每月进行的目标考核内容和随时进行的检查、抽查情况以及对发生事故的调查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
2、没有完成第一项指标,发生小火灾,每人二百元,一般火灾每人五百元,重大火灾除正职领导一千元,副职领导、工程师、安全员八百元外,还要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肇事者及有关领导的法律责任。
3、没有完成第二项指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损失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每人二百元。损失在五千元以上,每人三百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除给予全额外,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没有完成第三项指标,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损失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每人二百元,损失在五千元以上,每人三百元。重大交通事故,除给予全额外还要按照《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5、没有完成第四项指标,出现因公死亡事故,除给予全额外,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没有完成第五项指标,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除每人二百元以外,还要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没有完成第六项指标,盗窃案件超过员工总数的2‰,每人二百元。并没递增一次增加二百元。
8、没有完成第七项指标,治安案件超过员工总数的2‰,结案率低于100%的,每人二百元。
9、没有完成第八项指标,员工犯罪率超过员工总数的2‰,每人二百元。
10、没有完成第九项指标,轻伤事故率超过员工总数的5‰,每人二百元。重伤事故率超过员工总数的2‰,除每人罚三百元外,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没有完成第十项指标,隐患整改率低于100%以下,每人三百元。如对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由此发生事故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2、出现问题,隐瞒不报、漏报、错报,发现一次,罚有关人员一百到三百元。
13、出现火灾、重大盗窃、交通、生产事故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减分,并取消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权。
14、签订责任书的人员范围是:各工区主任、安全员。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乙方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限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为了切实保障每位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书: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司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并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的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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