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阶段高速公路
通行费流失问题及相关措施的研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工程之一的公路建设更是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公路规模从建国初期的建国初期,我国公路通车里程仅为8.07万公里,公路等级都在二级以下,有路面里程只有3万公里。截止2013年,我国公路总里程达到424万公里,高速公路的总里程突破了10万公里。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法定条件下的社会融资和政府贷款,而资金回收的最终途径是收取过往车辆的通行费,在收费管理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之一即为通行费的流失。造成通行费的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沉积因素、不良风气的渗入、管理的缺失或者不到位等诸多因素。
一、 社会沉积因素在通行费征收过程中的影响。
所谓沉积因素指的是在发挥作用现在仍然在实质执行的政策法规所产生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特别是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达到1000万辆以上,
机动车保有量更是达到了1.37亿辆。
首先养路费“费改税”所带来的影响,“费改税”在实施的初级阶段确实收到广泛的欢迎,对运营单位和车
辆所有者来说体现了公平性,对国家来说在现有能源体制下最大程度上堵住了规费漏洞,降低了管理难度和成本。然而,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车辆的运营率和运营里程大幅度提高,最初的公平性逐渐被车辆单方面费用的增加所覆盖。于是在部分车辆所有者或运营企业的管理者的思想中出现了不和谐的符号,认为在车辆实质承担养路费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车辆通行费负担过重,特别是在实行货车计重收费后尤为突出。于是各种形式的逃费手段和方式在收费过程中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下列几种:
(一)问题,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客车中的二类客车和四类客车。二类客车主要车种为8座或9座车辆,车辆品牌主要为:江淮瑞风、东南得利卡、金杯格瑞斯及大海狮、福田风景及蒙派克S、菱智,车籍所在地以京、冀、豫、辽秦皇岛为突出。四类客车以40—45座车辆为主,车主用将其归类为三类,一段时间以来此类车型违规现象减少,但随着路网联网范围的扩大这种现象极有可能再次扩大。二是货车的气动假轴问题,这种现象
虽然没有呈蔓延趋势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影响到“应征不免”政策的有效执行,同时也影响到客观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假轴”问题,让超载货车具备了“合法”超载的权利。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到关于公路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的开展,严重到公路的设计寿命及收费收益(超限运输使水泥混凝土路面寿命缩短40%,沥青混凝土路面寿命缩短20-30%)。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公路管理部门、收费部门能够周期性的获得既有车辆及新增车辆的相关登记信息,建成数据库,数据库的数据要能够反映出车辆行驶证件载明的详细信息。如果数据库能够建成并有效运行,不仅会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同事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司法效益,在杜绝车辆管理中的涉牌、涉证犯罪问题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利用车辆自身条件逃、减缴通行费。一是“冲磅”---即利用车辆快速通过地磅瞬间猛踩刹车,使车辆在前轮过磅后以前轮为支点前倾而后后轮胎滑过地磅以减轻载重计数。这种逃费方式能逃避应缴过路费在20%以上。要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方法就是限速,采取主动措施有针对性的限制相关车辆的行驶速度,使之匀速通过,让其承担超载成本,从而减少超载带来的利润预期,达到治理超限的目的。
【设计构想:在地磅前方(车辆行进方向)设置主动式减速带,减速带在正常情况下平与
地面,在发现有车辆意图冲磅时将减速带升起,升起高度为4公分为宜,既不影响安全又充分影响舒适度,达到减速目的。减速带设置在地磅前3--4米距离即可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升起时应有电子语音提示为佳。】
二是5轴以上车辆拖磅---利用驱动轴动力在制动情况下将主承重的后排车轴拖过地磅。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就是在车辆行进途中设置单向滚轮。
(三)、以冲关、威胁等暴力方式实现的零缴费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是在车辆严重超载时发生,超载限度往往在100%以上,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深远,往往由于处置不够及时或处置手段的限制而不能得到即时处置。对此种违章行为的处置应采取联动机制,即一地违章、各地追缴,形成对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国家实施大联网的前提下已经具备实施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事发站或单位完成取证工作后将违章信息实时的传送给邻市、临省的相关部门,尽可能的实现两地共动,异地处置,彰显打击力度和决心,最大限度维护公路资产安全和权益。
二、不良风气的渗入对通行费征收的影响。
高速公路过路费查询不良风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部分业主或车辆所有者及驾乘人员,在拜金主义厚重的大背景下通过贿赂手段拉拢、腐蚀收费站工作人员,利用管理漏洞逃缴或减缴通行费,此类行为往往周期长、涉及金额较大,主要表现手段为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司乘人员倒卡、将车辆实施车辆引出后补费、违规操作绿通道直接放行甚至默认或指导车辆闯关。
(一) 倒卡
倒卡行为主要发生在路网中、末端收费站,参与人员往往以补卡的方法为司乘人员重新发放通行卡,车型以载重车辆为主,这类车往往“集体”行动,地域性较强,一旦得逞通行费损失大,社会影响宽泛。
(二)车辆引出
违规引出主要发生在个体车辆,在将车辆引出后修改计重信息和入口站信息,车辆往往超载严重,单车逃缴费额较大,危害严重。
(三)绿通道违规放行,主要是采用伪装方式违规放行。
造成上述违规行为实施成功的主要原因是监督工作不到位,或是监督人员直接参与违规行为造成监督工作缺失。
同时,技术层面的缺陷同样助长了违规的蔓延,如在出口站不能及时查询到入口车辆图像信息,这种情况下的违章往往有监督人员的直接参与。
解决上述违规行为的有效方法是对货车实行入口称重并将车辆的图像信息同步存于通行卡中,在出口站与联网信息匹配后实施规定操作。
在从技术层面解决和预防违规的同时,相关单位应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深入的开展法制教育,不断地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法制意识,既要治病救人又要抓住突出问题不放松,使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惩防并举,和谐发展。
服务公众是高速公路的天然属性,在加强管理工作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加强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把强管理、谋创新融入到保畅通、促安全、优服务、惠民生工作中去,全力打造“一路畅通”的服务品牌。
马龙高速:李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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