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
产业联合体章程
第一条成员联合主旨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为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一步促进我市区域农业产
业化发展,现拟定以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公司为带动主体的
联合体章程。
第二条成员联合特征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各经营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农业产业化
联合体不是独立法人,是由公司牵头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
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成,各成
员保持产权关系不变、开展独立经营,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
基础上,通过本章程,签订合同、协议,以分工协为前提,以规模
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缔结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以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带动农户增收为根本,各成员明确功能定位,实现
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三条成员经营范围
按照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供给侧改革方向,依据县委、县政府农业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主要开展:流转
土地进行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物流
配送、土地托管,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
第四条成员所具作用
充分发挥联合体的作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公司 +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组织模式,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
同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推动“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
进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强化公司、
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将其引
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降低风险和交易成本,稳定经营
预期,促进多元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要素投入,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
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五条成员联合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
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成员自愿。尊重农业
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和各自的适应性及发展空间。加入联合体必须
在一项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之前,退出联合体只准在一项生产经营服
务活动结束之后。
坚持民主合作。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内部平等对话、沟通
协商机制,兼顾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各方利益诉求,共
商合作、共议发展、共创事业。
坚持兴农富农。以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根本,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值潜力,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增值收益。
第六条分工协作机制
一、强化公司带动能力。应用新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强化供应链管理,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示范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二、提升合作社服务能力。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成员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发挥成员积极性,共同办好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促进公司发展加工流通,使合作社成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粘合剂”和“润滑剂”。
三、确保家庭农场生产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搞好家庭农场与合作社、公司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实现节本增效。
四、健全内部组织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合作共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之间地位平等。各成员在充分协商基础上,遵守共同章程。按照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服务范围和种类,共同制定生产经营服务计划,签订合同及协议,分别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运行管理效率。强化治理机制,制发成员统一标识,增强成员归属感和责任感。联合体依托现有条件,在公司建立相
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多种形式沟通协商涉及生产经营服务的重大
事项,保障各成员的话语权和知情权。
第六条资源共享机制
一、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公司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产
业化经营。支持种植、农机、加工、电商成员单位之间协作,为农
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收代储等服务。
二、引导资金有效流动。公司发挥自身优势,为家庭农
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缓解农户生产资金短缺难题。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每年在收益分配前,按一定比例
计提风险保障金,完善自我管理、内部使用、以丰补歉的机制,提
高抗风险能力。
三、促进科技转化应用。公司依托品牌,加大科技
投入,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示范应用
全链条创新设计,提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竞争力。引导各类创
农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新要素向公司集聚,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联合体协
同创新水平。
四、加强市场信息互通。公司积极探索市场需求、捕捉
市场信息,依托联合体内部沟通合作机制,将市场信息传导至生产
环节,优化种植结构,实现农业供给侧与需求端的有效匹配。积极
发展电子商务、直供直销等,开拓农联合体农产品销售渠道。强化
信息化管理,把联合体成员纳入企业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和物资流的高度统一。
五、推动品牌共创共享。联合体内部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建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增强品牌意识,公司协助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培育特农产品品牌。
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多层级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及各类展示展销活动。联合体整合品牌资源,探索设立共同营销基金,统一开展营销推广,打造联合品牌,授权成员使用。
第七条利益共享机制
一、提升产业链价值。联合体围绕主导产业,进行种、粮、经结合,一体化布局,积极发展绿农业、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推动科技、人文等要素融入,发展体验农业、康养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公司在研发设计、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全产业链智能化和网络化水平。
二、促进互助服务。公司在农资供应、技术培训、生产服务、贷款担保与订单相结合,全方位提升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在联合体内部形成服务、购销等方面的最惠待遇,并提供必要的方便,让各成员分享联合体机制带来的好处。
三、推动股份合作。鼓励联合体成员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等新型联结方式,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引
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设施设备等入股家庭农场、合作社或昌盛公司等企业,采取“保底收入+股份分红”的分配方式,让农民以股东身份获得收益。
四、实现共赢合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妥善处理好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与普通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创新利益联结模式,促进长期稳定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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