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共有2738所⾼校,在校⾼中⽣4163万⼈
综合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71万所,⽐上年增加0.70万所,增长1.33%;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2.89亿⼈,⽐上年增加674.48万⼈,增长2.39%;专任教师1792.97万⼈,⽐上年增加60.94万⼈,增长3.52%。
图1 “⼗三五”时期⼈⼒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全国新增劳动⼒平均受教育年限13.8年,⽐上年提⾼0.1年,其中,受过⾼等教育⽐例达到53.5%,⽐上年提⾼2.6个百分点。
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园29.17万所,⽐上年增加1.05万所,增长3.75%。其中,普惠性幼⼉园23.41万所,⽐上年增加3.12万所,增长15.40%,占全国幼⼉园的⽐例80.24%。
学前教育⼊园幼⼉[2] 1791.40万⼈;在园幼⼉[3] 4818.26万⼈,⽐上年增加104.38万⼈,增长2.21%。其中,普惠性幼⼉园在园幼⼉4082.83万⼈,⽐上年增加499.88万⼈,增长13.95%,占全国在园幼⼉的⽐例84.74%。
学前教育⽑⼊园率[4]达到85.2%,⽐上年提⾼1.8个百分点。
图2 “⼗三五”时期学前教育在园幼⼉和⽑⼊园率
幼⼉园教职⼯519.82万⼈,⽐上年增加28.24万⼈,增长5.75%;专任教师291.34万⼈,⽐上年增加15.03万⼈,增长5.44%。
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08万所,招⽣3440.19万⼈,在校⽣1.56亿⼈,专任教师1029.49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5] 95.2%。
图3 “⼗三五”时期义务教育在校⽣和巩固率
1.⼩学阶段教育
全国共有普通⼩学15.80万所,⽐上年减少2169所,下降1.35%。另有⼩学教学点9.03万个,⽐上年减少0.62万个。招⽣1808.09万⼈,⽐上年减少60.95万⼈,下降3.26%;在校⽣10725.35万⼈,⽐上年增加164.12万⼈,增长1.55%;毕业⽣1640.32万⼈,⽐上年减少7.58万⼈,下降0.46%。⼩学学龄⼉童净⼊学率[6] 99.96%。
⼩学教职⼯[7] 596.63万⼈,⽐上年增加11.37万⼈,增长1.94%;专任教师[8] 643.42万⼈,⽐上年增加16.51万⼈,增长2.6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 99.98%,⽣师⽐16.67:1。
表1 ⼩学学校数、教职⼯、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学(含教学点)校舍建筑⾯积84577.25万平⽅⽶,⽐上年增加2990.92万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10]的学校⽐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积达标学校92.0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6.67%,⾳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6.39%,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6.27%,数学⾃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5.96%,各项⽐例⽐上年均有提⾼。
⼩学总班数286.05万个,⽐上年增加5.26万个。其中,56~65⼈的⼤班3.21万个,⽐上年减少7.01万个,占总班数的⽐例1.12%,⽐上年下降2.52个百分点;66⼈以上的超⼤班923个,⽐上年减少5462个,占总班数的⽐例0.03%,⽐上年
例1.12%,⽐上年下降2.52个百分点;66⼈以上的超⼤班923个,⽐上年减少5462个,占总班数的⽐例0.03%,⽐上年下降0.20个百分点。
2.初中阶段教育
全国知名高中全国共有初中5.28万所(含职业初中10所),⽐上年增加390所,增长0.74%。招⽣1632.10万⼈,⽐
上年减少6.75万⼈,下降0.41%;在校⽣4914.09万⼈,⽐上年增加86.95万⼈,增长1.80%;毕业⽣1535.29万⼈,⽐上年增加81.20万⼈,增长5.58%。初中阶段⽑⼊学率[4] 102.5%。
初中教职⼯450.31万⼈,⽐上年增加15.27万⼈,增长3.51%;专任教师[11] 386.07万⼈,⽐上年增加11.33万⼈,增长3.02%。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9%,⽣师⽐12.73:1。
表2 初中学校数、教职⼯、专任教师情况
初中校舍建筑⾯积71842.61万平⽅⽶,⽐上年增加3879.80万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积达标学校94.8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7.55%,⾳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7.28%,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7.1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7.13%,各项⽐例较上年均有提⾼。
初中总班数107.34万个,⽐上年增加2.93万个。其中,56~65⼈的⼤班1.25万个,⽐上年减少2.97万个,占总班数的⽐例1.16%,⽐上年下降2.87个百分点;66⼈以上的超⼤班225个,⽐上年减少2500个,占总班数的⽐例0.02%,⽐上年下降0.24个百分点。
3.进城务⼯⼈员随迁⼦⼥[12]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进城务⼯⼈员随迁⼦⼥1429.73万⼈。其中,在⼩学就读1034.86万⼈,在初中
就读394.88万⼈。
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244所,⽐上年增加52所,增长2.37%;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6.62万⼈,⽐上年增加0.38万⼈,增长6.11%。
招收各种形式[13]的特殊教育学⽣14.90万⼈,⽐上年增加0.48万⼈,增长3.35%;在校⽣88.08万⼈,⽐上年增加8.62万⼈,增长10.85%。其中,附设特教班在校⽣4211⼈,占特殊教育在校⽣的⽐例0.48%;随班就读在校⽣43.58万⼈,占特殊教育在校⽣的⽐例49.47%;送教上门[14]在校⽣20.26万⼈,占特殊教育在校⽣23.00%。
⾼中阶段教育[15]
全国共有⾼中阶段教育学校2.45万所,⽐上年增加82所,增长0.34%;招⽣1521.10万⼈,⽐上年增加81.24万⼈,增长5.64%;在校⽣
,⽐上年增加168.12万⼈,增长4.21%。⾼中阶段⽑⼊学率91.2%,⽐上年提⾼1.7个百分点。
图4 “⼗三五”时期⾼中阶段教育在校⽣和⽑⼊学率
1.普通⾼中教育
全国共有普通⾼中1.42万所,⽐上年增加271所;招⽣876.44万⼈,⽐上年增加36.95万⼈,增长4.40%;在校⽣2494.45万⼈,⽐上年增加80.15万⼈,增长3.32%;毕业⽣786.53万⼈,⽐上年减少2.72万⼈,下降0.34%。
普通⾼中教职⼯294.87万⼈,⽐上年增加11.50万⼈,增长4.06%;专任教师193.32万⼈,⽐上年增加7.40万⼈,增长3.98%。⽣师⽐12.90: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79%,⽐上年提⾼0.17个百分点。
表3 普通⾼中学校数、教职⼯、专任教师情况
表3 普通⾼中学校数、教职⼯、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中校舍建筑⾯积60050.11万平⽅⽶,⽐上年增加3261.55万平⽅⽶。普通⾼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积达标学校93.0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5.10%,⾳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4.31%,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4.41%,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4.91%。
2.成⼈⾼中
全国共有成⼈⾼中326所,⽐上年减少7所。在校⽣5.20万⼈,毕业⽣3.95万⼈。成⼈⾼中教职⼯2361⼈,专任教师1769⼈。
3.中等职业教育[16]
全国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9896所,⽐上年减少182所。招⽣644.66万⼈,⽐上年增加44.30万⼈,增长7.38%,占⾼中阶段教育招⽣总数的42.38%。在校⽣1663.37万⼈,⽐上年增加86.90万⼈,增长5.51%,占⾼中阶段教育在校⽣总数的39.96%。毕业⽣484.87万⼈,⽐上年减少8.60万⼈,下降1.74%。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108.30万⼈,⽐上年增加0.98万⼈,增长0.91%。专任教师85.74万⼈,⽐上年增加1.45万⼈,增长1.72%。⽣师⽐19.54:1;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例92.92%,⽐上年提⾼0.31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例[17]占30.87%,⽐上年提⾼0.29个百分点。
⾼等教育
全国共有普通⾼校2738所,⽐上年增加50所。其中,本科院校1270所(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1所),⽐上年增加5所;⾼职(专科)院校1468所,⽐上年增加45所。成⼈⾼等学校265所,⽐上年减少3所;研究⽣培养机构827个,其中,普通⾼等学校594个,科研机构233个。
全国各类⾼等教育在学总规模[18] 4183万⼈,⽐上年增加181万⼈。⾼等教育⽑⼊学率54.4%,⽐上年增加2.8个百分点。普通⾼等学校校均规模[19] 11982⼈,其中,本科院校15749⼈,⾼职(专科)院校8723⼈。
图5 “⼗三五”时期⾼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和⽑⼊学率
研究⽣招⽣[20] 110.66万⼈,⽐上年增加19.00万⼈,增长20.74%。其中,博⼠⽣11.60万⼈,硕⼠⽣99.05万⼈。在学研究⽣313.96万⼈,⽐上年增加27.59万⼈,增长9.63%。其中,博⼠⽣46.65万⼈,在学硕⼠⽣267.30万⼈。毕业研究⽣72.86万⼈,其中,毕业博⼠⽣6.62万⼈,毕业硕⼠⽣66.25万⼈。
普通本专科招⽣967.45万⼈,⽐上年增加52.55万⼈,增长5.74%;在校⽣3285.29万⼈,⽐上年增加253.77万⼈,增长8.37%;毕业⽣797.20万⼈,⽐上年增加38.67万⼈,增长5.10%。另有五年制⾼职转⼊专科招⽣46.28万⼈;专科起点本科招⽣61.79万⼈。
表4 普通本专科学⽣情况
成⼈本专科招⽣363.76万⼈,⽐上年增加61.55万⼈,增长20.37%;在校⽣777.29万⼈,⽐上年增加108.73万⼈,增长16.26%;毕业⽣246.96万⼈,⽐上年增加33.82万⼈,增长15.87%。
⽹络本专科招⽣277.91万⼈,⽐上年减少10.63万⼈,下降3.69%;在校⽣846.45万⼈,⽐上年减少11.39万⼈,下降1.33%;毕业⽣272.25万⼈,⽐上年增加39.94万⼈,增长17.19%。
普通⾼等学校教职⼯266.87万⼈,⽐上年增加10.20万⼈,增长3.97%;专任教师183.30万⼈,⽐上年增加9.28万⼈,增长5.34%。普通⾼校⽣师⽐[21]为18.37:1,其中,本科院校17.51:1,⾼职(专科)院校20.28:1。成⼈⾼等学校教职⼯3.25万⼈,⽐上年减少3613⼈;专任教师1.90万⼈,⽐上年减少1690⼈。
普通⾼等学校校舍建筑⾯积92034.13万平⽅⽶,⽐上年增加2785.40万平⽅⽶,增长3.12%。另有由学校独⽴使⽤的⾮学校产权建筑⾯积13260.79万平⽅⽶。普通⾼校⽣均占地⾯积58.32平⽅⽶,⽣均校舍建筑⾯积28.77平⽅⽶,⽣均教学
学校产权建筑⾯积13260.79万平⽅⽶。普通⾼校⽣均占地⾯积58.32平⽅⽶,⽣均校舍建筑⾯积28.77平⽅⽶,⽣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16522.36元。
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67万所,⽐上年减少4820所,占全国⽐重34.76%;招⽣1730.47万⼈,⽐上年减少43.87万⼈,下降2.47%;在校⽣5564.45万⼈,⽐上年减少52.16万⼈,下降0.93%。其中:
民办幼⼉园16.80万所,⽐上年减少5280所,下降3.05%;⼊园⼉童819.32万⼈,⽐上年减少85.36万⼈,下降9.44%;在园幼⼉2378.55万⼈,⽐上年减少270.89万⼈,下降10.22%。
民办普通⼩学6187所,⽐上年减少41所,下降0.66%;招⽣145.20万⼈,⽐上年减少13.85万⼈,下降8.71%;在校⽣966.03万⼈,⽐上年增加21.13万⼈,增长2.24%。
民办初中6041所,⽐上年增加248所,增长4.28%;招⽣243.67万⼈,⽐上年增加0.57万⼈,增长0.23%;在校⽣718.96万⼈,⽐上年增加31.56万⼈,增长4.59%。
民办普通⾼中3694所,⽐上年增加267所,增长7.79%;招⽣153.39万⼈,⽐上年增加17.53万⼈,增长12.91%;在校⽣401.29万⼈,⽐上年增加41.61万⼈,增长11.57%。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2] 1953所,⽐上年减少32所,下降1.61%;招⽣101.46万⼈,⽐上年增加11.46万⼈,增长12.74%;在校⽣249.40万⼈,⽐上年增加25.04万⼈,增长11.16%。
民办普通⾼校771所(含独⽴学院241所),⽐上年增加15所。普通本专科招⽣236.07万⼈,⽐上年增加16.38万⼈,增长7.46%;在校⽣791.34万⼈,⽐上年增加82.51万⼈,增长11.64%。硕⼠研究⽣招⽣1260⼈,在学2556⼈。
图6 民办教育在校⽣规模结构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港特别⾏政区、澳门特别⾏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含独⽴设置的幼⼉园和附设幼⼉班幼⼉。
[3]含独⽴设置的幼⼉园和附设幼⼉班幼⼉。
[4]⽑⼊学率,是指某⼀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数的百分⽐。由于包含⾮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数占该年级⼊⼩学⼀年级时学⽣数的百分⽐。
[6]⼩学学龄⼉童净⼊学率,是指⼩学教育在校学龄⼈⼝数占⼩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总数的百分⽐,是按各地不同⼊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7]因九年⼀贯制学校的教职⼯数计⼊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年⼀贯制学校的教职⼯数计⼊⾼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归类,存在⼩学教职⼯数据⼩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8]含九年⼀贯制学校和⼗⼆年⼀贯制学校⼩学段专任教师。
[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学校、职业⾼中⽂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0]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条件试⾏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学、初中和普通⾼中。[11]含九年⼀贯制学校、⼗⼆年⼀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段专任教师。
[12]进城务⼯⼈员随迁⼦⼥,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母到输⼊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童少年。
[13]含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
[14]含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初中送教上门学⽣。
[15]⾼中阶段包括普通⾼中、成⼈⾼中、中等职业学校。
[16]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技⼯学校和成⼈中等专业学校。
[17]中等职业教育⽣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例、“双师型”教师⽐例,均不含技⼯学校数据。
[18]包括研究⽣、普通本专科、成⼈本专科、⽹络本专科、⾼等教育⾃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等教育在学⼈数。
[19]普通⾼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含普通本专科在校⽣,不含分校点数据。
[2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制和⾮全⽇制研究⽣管理⼯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2017年起研究⽣招⽣、在校⽣指标内涵发⽣变化,增加了⾮全⽇制研究⽣数据。
[21]普通⾼等学校⽣师⽐,不含分校点数据,学⽣总数为折合学⽣数。
[22]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未含技⼯学校数据。
技⼯学校数据来⾃⼈⼒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他数据均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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