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规定X Z B A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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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管
理
制
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公司人事制度的内容包括人事聘用管理、调配管理、档案管理。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 招聘原则
1.本公司以“择优录用、优胜劣汰”为原则,按照公司制度的招聘程序,通过面试、笔试、背景调查、体检,实行公平竞争,按需量才,择优选聘。
2.招聘员工,不因其民族、年龄、性别、婚姻以及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给予不同待遇。
3.公司对员工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任用原则,并以充分发挥员工的智慧潜能为目标,务必将最适用的人才安排在最合适的职位上,帮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4.缺工部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批准后交于人事部开始招聘
第五条. 招聘渠道
本公司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网络招聘、人才交流、介绍推荐、自我推荐)等多种渠道合法招聘员工。
第六条. 选聘要求(参照各岗位说明书)
1.每一个工作岗位均招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与该岗位匹配的胜任素质的员工。
2.品学兼优或具备本公司拟任岗位所需要知识基础、工作经验、技术/技能水平。
第七条. 招聘制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未满18周岁者;
2.提供虚假资料者;
3.涉及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和各类经济案件尚未结案澄清者;
4.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有劣迹可查者;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吸食者,或因体检被本公司认定不合格者;
6.因违纪被原单位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7.曾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8.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第八条. 聘用程序:
1.招聘
流程:初选→初试→复试(含笔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1)背景调查内容为教育背景和任职经历,若调查结果与个人提供的资料完全不符,取消录用资格;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面试通过人员,入职前须到公司指定合作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在三个月内已在本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只须提供体检报告。如体检结果被认定为不符合公司岗位需求,不予录用。
(3)录用权限:员工级由行政人事主管审批录用;经理级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录用。
2.入职
(1)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对就业协议条款意思表示一致,按照就业协议制度的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包括录用员工应在公司管理制度上签字)
(2)提交个人真实材料:录用员工应向公司提供有本人签字的下列材料。
a)身份证复印件,《员工信息登记表》;
b)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明(复印件);
c)离职证明书、暂住证明、退休证等相关有效工作状况身份证明复印件;
d)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或协保等人员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e)依据公司指定格式填写的个人情况表。
3.试用
(1)新进员工到人事部办完报到相关手续后,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7天至3个月。若用人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时,可申请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2)试用期内员工表现优异,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7天。
(3)试用期员工如发生如下情况将立即解除终止其劳动关系:
a)使用、虚填个人资料或隐瞒其违法犯罪行为纪录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其言行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
d)其能力不胜任的;
e)因工作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
f)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试用期经评定不合格者不予以转正并解除就业协议。若本人申请延长试用期且经直接主管批准后,向其下发《延长试用期通知单》,试用期延期时间和已完成的试用期总和最长不
超过法定的试用期上限。
4.转正
(1)员工试用期到期前5个工作日,由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交各部门经理评定。
(2)试用期员工评定合格,人事部将转正工资数额予以核算工资。
第三章人事变动
第九条. 调动
1.本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调配人员工作岗位和职务。被调动的员工不得借故拖延。各部门主管就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的工作,务必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各部门内部、跨部门调动由公司总经理或行政人事主管批准。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应由人事负责人填写《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
第十条. 任免
1.公司各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员工职务由各部经理或负责人推荐任免。
2.任、免、升、降职生效日期:
a)任命自生效日期当月起行使相应职权并享受相应待遇。
b)免职自生效之日起免除相应职务;次月起按新(降)职务享受相应待遇。
c)升、降职人员按批准的生效日期执行新岗位的相应待遇。
3.调动、升职、降职涉及就业协议变更,应当由各部门经理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就业协议变更书》。
4.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应由人事负责人填写《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
第十一条. 离职
1.在就业期内员工要求调离公司或辞职时,按规定正式员工均应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员工辞职申请及工作移交确认表》,因紧急辞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按规定辞职员工不享受公司绩效补助提成等。试用期一个月内属于培训期的辞职则无工资,试用期内辞职员工不享受公司绩
效提成补助。
2.对于涉密岗位的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辞职书。涉密岗位的员工提出辞职书后,应将其调离涉密岗位。
3.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离职交接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离职手续员工暂停发离职工资,直至办理手续为止。
第四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档案的保管
1.员工档案基本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3)个人简历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复印件(4)其他资料:资格评定表、任免职审批表、工资调整表、各种奖励表及表彰材料、违纪过失单等处罚单等个人工作业绩、职位变动、薪资变动、奖惩的各种材料。
(5)员工档案由人事部负责保管,确保其完整完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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