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陪产假规定
1、产假
产假拟增30天“嘉奖假”
产假究竟休多少天,此前,市卫计委回应称将正式取消晚婚假30天,但透露将会增加计生嘉奖假及配偶陪产假。
公开征询意见的《草案》对此作出更详细规定。其中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嘉奖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也就是说,假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嘉奖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一样。相对于此前不能享受晚育假(比方“早育”)的女性而言,则是新增30天产假。
除新增嘉奖假,《草案》中还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性配偶还可享受15天陪产假。由于此前市卫计委表示已明确取消晚婚假,因此,晚婚夫妇的婚假仍为3天。
2、晚婚晚育
删除“鼓舞晚婚晚育”
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舞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将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产假相关规定: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省规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
1、根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裂开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依据医务部门的意见,赐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赐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缘由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根据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以下状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爱护方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30天(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3] 婚假国家规定
第一、单胎顺产者,赐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其次、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裂开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生育假30天(原先的30天晚育假改为生育假;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需供应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诞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河南
《河南省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依据2023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其次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的打算》第四次修正)第五章其次十七条规定: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与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赐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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