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方法的基本内容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是指研究教育现象及其规律所采用的方法。中国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采取多种方法﹐以探求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和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以及教育的质与量之间的变化和规律。
常用方法
观察法
教育科学研究广泛使用的一种方法。研究者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计划﹐在自然条件下﹐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的连续的观察﹐并作出准确﹑具体和详尽的记录﹐以便全面而正确地掌握所要研究的情况。观察法不限于肉眼观察﹑耳听手记﹐还可以利用视听工具﹐如录音机﹑录像机﹑电影机等作为手段。观察法的步骤是﹕①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制订观察计划。先对观察的现象作一般的了解﹐然后根据研究的任务和研究对象的特点﹐确定观察的目的﹑内容和重点。如果情况复杂或内容多﹐可采取小组分工观察。最后制定整个观察计划﹐确定进行观察全过程所需的次数﹑时间﹑记录用纸﹑表格﹐以及所采用的仪器等﹔并考虑如何保持被观察
对象的常态等等。②按计划进行实际观察。在进行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必要时也可随机应变。要选择最适宜的观察位置﹐集中注意力﹐记下重点﹐不为无关现象扰乱﹐观察时可借助仪器及时作记录﹐不要事后回忆。③及时整理材料﹐对大量分散材料利用统计技术进行汇总加工﹐删去一切错误材料﹐然后对典型材料进行分析。如有遗漏﹐及时纠正﹐对反映特殊情况的材料另作处理。
文献法
通过阅读有关图书﹑资料和文件来全面地正确地掌握所要研究的情况。查阅的文件最好是第一手材料。如果是第二手材料﹐必须鉴别其真伪后才可选用。文献法教育观察法的基本步骤的步骤是﹕收集与研究问题有关的文献﹐如图书﹑资料﹑文件和原始记录等。然后从中选择重要的和确实可用的材料分别按照适当顺序阅读。详细阅读有关文献﹐边读﹑边摘录﹑边立大纲。根据大纲﹐将所摘录材料分条组织进去。分析研究材料写成报告。使用这一方法须注意﹕查阅文献之前﹐要有与研究问题有关的知识准备﹐否则难于从材料的分析中作出正确的结论。
调查法
研究者有计划地通过亲身接触和广泛了解(包括口头或书面的﹐直接或间接的)﹐比较充分地掌握有关教育实际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大量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出科学的结论﹐以指导以后的教育实践活动。调查法一般的是在自然的过程中进行的﹐通过访问﹑发问卷﹑开调查会﹑测验等方式去收集反映研究现象的材料。在调查的过程中﹐经常利用观察法作为调查和核对材料的手段。调查法必要时可同历史研究法﹑实验法等配合使用。调查法的步骤是﹕①准备。选定调查对象﹐确定调查范围﹐了解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研究有关理论和资料﹐拟定调查计划﹑表格﹑问卷﹑谈话提纲等﹐规划调查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各种必要的安排。②按计划进行调查活动﹐通过各种手段收集材料。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计划作相应的调整﹐以保证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③整理材料。包括分类﹑统计﹑分析﹑综合﹐写出调查研究报告。
统计法
通过观察﹑测验﹑调查﹑实验﹐把得到的大量数据材料进行统计分类﹐以求得对研究的教育现象作出数量分析的结果。这是数理统计方法在教育方面的应用。统计法可用于对教育行政效率的检验﹐对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对课程分量规定的测定﹐对学生的成绩的科学
比较等等。在教育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描述统计研究情况﹐如整理实验或调查来的大量数据﹐出这些数据分布的特征﹐计算集中趋势﹑离中趋势或相关系数等﹐将大量数据简缩﹐出其中所传递的信息。还可进一步使用推断统计法﹐即利用描述统计取得的信息﹐通过局部去推断全局的情况。近几十年来随著统计学的发展﹐提出了实验设计﹐要求在较严谨的实验研究中检验设计中所列的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统计法一般分为两大步骤﹕统计分类。整理数据﹐列成系统﹐分类统计﹐制统计表或统计图。数量分析。通过数据进行计算﹐出集中趋势﹑离中趋势或相关系数等﹐从中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掌握统计法﹐必须学会科学的推理方法和掌握统计计算的技术。
行为法
一种综合的研究方法。主要用于观察和访问﹐了解儿童的行为﹐进行分析研究﹐探求关于儿童行为的规律﹐从而采取具体措施﹐帮助儿童修改他的行为﹐故也称为行为修改法。现代行为修改派的主要代表是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他主张控制情境﹐采用褒奖和强化的方法﹐来修改儿童的行为。这种方法进行的步骤如下﹕①把儿童行为的表现作详细的观察和记录。②根据观察的结果和记录﹐对儿童行为进行具体分析﹐确定行为修改的内容和程序。
③按计划帮助儿童改变行为。④进行过程中要注意强化是否及时﹐物质强化是否伴随言语的赞赏﹐强化方式是否多样化﹐强化是否恰当﹐给予强化的人是否为儿童所信任等。一般不用惩罚的方法。
历史法
通过对人类历史上丰富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思想的分析研究﹐去认识教育发展的规律性﹐用以指导今天的教育工作。历史研究须广泛地查阅文献﹐它同文献法有关﹐但不能等同文献法。文献法不一定研究某一现象的全部过程﹐历史研究法也不限于只查阅文献。历史研究法的步骤是﹕史料的收集。要尽可能地收集与研究问题有关的史料﹐如政府的教育法令﹑规章制度﹑决议﹑规划﹑条例等材料﹔还要收集反映当时教育情况的论著﹑报告﹑小说等有关材料。不仅要有文字的史料﹐还要有非文字的史料。史料的鉴别。要用各种方式对收集的史料鉴别其真伪﹐也要区别长期为大家所公认的史料中史实的真伪。史料的运用。史料鉴别后﹐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分析﹐要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批判地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比较法
比较法是对某类教育现象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地点﹑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进行比较研究﹐以揭示教育的普遍规律及其特殊表现。采用比较法﹐要考虑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历史传统﹑科学和技术以及文化发展的水平﹑教育理论及其在教育实践中的反映﹐明确可比较的指标。这样﹐才能正确掌握某一国家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明确可以借鉴和学习什么。进行步骤﹕①描述。把所要比较的国家的教育现象的外部特征加以描述﹐要求准确﹑客观﹐为进一步分析﹑比较提供必要的资料。②整理。把收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如作出统计材料﹐进行解释﹑分析﹑评价﹐设立比较的标准等﹔必要时须研究某些材料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以便深刻地理解所分析的教育对象的现状。③比较。对资料进行比较和对照﹐出异同和差距﹐提出合理运用的意见。比较法的使用离不开其他方法的配合﹐比较法本身还要求科学化和定量化。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