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进展论文
论文论文一、小额信贷及其在我国进展的现实意义-
1、小额信贷的概念
小额信贷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和有效治理,以合理的利率向穷人贷款,帮助更多穷人增加收入。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具体是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它是在汲取和借鉴国际上小额信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和进展起来的。
2、我国进展农村小额信贷的现实意义
许多报告都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仍是供给问题,而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积极作用,并同时担负着社会扶贫、保障的责任。
(1)进展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金融“借贷输血”的一剂良药。农民贷款的低利率、不确定风险都使正规金融机构部门的诸多业务“趋利避害”,转战“非农”。同时,正规金融部门的高门槛,也使得广大农民望门止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小额信贷依据自身额度小、限期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性担保形式等特点,专门向农村中低收入农民提供贷款,为农村贷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小额信贷灵活的担保形
式或不需担保的特点降低了我国农民贷款门槛。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肩负着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三大功能。经济杠杆功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进展,有利于改善农村贷款难的困境,为地方经济进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进展又促进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改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通过办理该业务推动县域以下地方经济进展的同时,自身也能得到长足进展。政策性支农功能。在我国,小额信贷扶持的主要是社会的弱势产业,服务对象普遍是社会的弱势体,额小面广量大,治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承担起XX 和政府的政策性支农服务功能,带有一定的扶贫性质,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撤走机构的基本原因。社会保障功能。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小额扶贫贷款、GJ助学贷款、下岗工人再就业贷款等社会保障性质的贷款,大多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小额贷款的方式进行发放。在操作上采纳“政府+银行+扶贫组织”的运作模式,小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扶贫组织的责任。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进展的现状及面临问题分析
1、基本现状
(1)放贷主体。在我国,小额信贷的放贷主体有三类:一类是以国际资助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包括一些国外扶贫信贷投资和接受国外捐赠,还包括民间自发的借贷融资。其中,民间借款融资一般占地区融资总量的20%-25%之间;第二类是以GJ财政资金
农业银行小额贷款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的政策
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一般由农业银行发放。贷款金额在2万元以内,利率相对较低,期限在1-3年,此类贷款占农村地区小额贷款的8%左右;还有一类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以农信社为运作机构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社贷款。贷款额度在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左右,贷款性质为商业性质。在农村小额贷款比例中占较大比重。依不同地区有不同比例,一般达到30%至40%之间。
(2)进展形势。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总体来说有进展速度快、总体数量大、涉及面广等特点。为推动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进展,ZGRM银行、ZG银监会陆续出台了相关小额贷款治理办法和指导意见,早在2000年前后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小额联保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在ZY银行再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GJ税收优惠政策等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在20XX年以后得到了迅猛进展。据统计,至20XX年9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31619亿元,其中农业贷款14498亿元,分别比20XX年增19648亿元、10081亿元,增幅分别为164%、228%,全国2000多个县中几乎所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开办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在增量贷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额贷款的增长。最新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小额贷款覆盖面已达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贷款受益面更高。农村小额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体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
富的法宝。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进展的障碍
小额信贷在ZG农村的进展虽然获得成功,但是可持续进展率较低,而可持续进展率的高低,是国际上衡量小额信贷业务进展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归纳总结,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进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体系、相关政策及机制建设等外部条件不完善:第一,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问题始终困扰其进展;第二,功能定位不清楚导致进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确功能定位问题,才能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创立治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第三,保障机制、政策体系不完善加大行业风险。目前农业灾害补偿制度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小额信贷的进展。
(2)资金来源和后续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农业进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农村信贷资金不能实现有效配置,农村资金分流仍然严峻。正如前文所述,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始终不能得到解决,小额信贷在农村的资金支持同样难以得到保障。
(3)自身特性的限制:小额信贷具有额度小、期限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
式等特点,这些特点,促使它能够较好较快地适应我国农村的贷款市场,但同时,贷款利率偏低、贷款品种单一、额度小、风险大等一些问题也阻碍了
小额信贷的进一步进展。
(4)治理困境:第一,外在金融监管力不从心。有关部门对具体监管方式未做出统一规定,协调小组并非专门的监管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另外,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投资人又多为非金融专业人才;农行和政府部门两者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金融监管的困难。第二,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内部治理经验不足。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农村小额信贷组织成功并走上可持续进展道路的关键,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组织架构、制度框架在央行指导下已初步建立,但在内部治理授权、职责划分、激励约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三、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进展的建议
针对上文所提出的进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广小额信贷,实现小额信贷组织的可持续进展可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资金来源,保证充足的后续资金,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进展的基础条件
(1)建立全面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依据不同目标实行不同政策。首先,GJ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
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其次,ZG农业银行要以全面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性银行为目标,主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再次,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妥善解决信用社的累积亏损和呆坏账,进一步增强支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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