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
∙【公布日期】
∙【文 号】农银发[2012]71号
∙【施行日期】
∙农业银行小额贷款【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
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银发〔2012〕71号)
福建分行: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推动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同时在国家和地区发展机遇中实现农业银行的发展和进步,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切实把握海峡西岸经济区区位优势、对台合作优势、山海资源丰富优势、生态环境良好优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市场机遇,拓展重点业务和重点项目,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贡献力量。
(二)商业运作,注重效益。发挥农业银行横跨城乡的独特定位和网络渠道优势,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体系,坚持商业运作;明确发展规划和信贷投放重点,加快推进业务经营转型和信贷结构调整,努力提升经营效益。
(三)持续创新,管控风险。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业务流程创新、营销模式创新、系统支持创新,提高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服务客户的水平;兼顾当前和长远发展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综合评估风险回报,实现风险与效益的均衡,确保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推进闽台区域合作
(四)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定位和方向,把平潭综合实验区列为重点金融支持地区,信贷资源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倾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园区以及生态环境改造等项目。
(五)推动闽台深化金融合作。鼓励福建分行在闽台金融合作方面先行先试,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积极与台湾银行合作,利用台湾银行开具的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开发推广台湾商人在台资产“异地抵押”贷款,拓展“外保内贷”业务,支持福建台资企业融资。
三、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六)支持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支持纳入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网及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支持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铁路建设项目;支持符合
福建省港口总体规划、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项目法人制、资本金落实并能足额到位、发展前景好、收益稳定、还贷能力强的5万吨级(含)以上深水码头或泊位建设项目。
(七)支持海峡西岸能源基地建设。密切关注国家对电网建设的政策和规划,加大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区域电网互联工程、跨区输变电工程、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及智能电网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允许对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市、县级电网公司采取信用方式用信。
(八)支持沿海临港产业发展区建设。大力支持沿海临港重化工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石化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大力支持临港重大钢铁项目建设。
(九)支持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大力支持福厦沿海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整车制造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密切关注福建省船舶行业基地建设,积极支持技术、资金、规模等竞争优势明显的骨干船舶企业;支持纺织、建材、轻工、有等福建特传统产业发展,鼓励优势企业产业升级。对经营效益良好、产业集中度较高的长乐、泉州、三明等地区的纺织行业实行差别化区域政策。
四、有力推进“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
(十)支持闽台深化农业合作。鼓励服务于闽台农业合作的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推广为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门设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在全国农行首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先行选择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试点开办;试点推广海域使用权单独设押贷款;向台湾农民发放金穗惠农卡,并以此为载体发放农村个人客户自助可循环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500万元;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客户实行特殊的信贷准入、授信制度,创新采用“实际投资测算法”核定授信额度。
(十一)支持新农村建设。积极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支持农村水电路气、通讯设施、清洁能源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推广新农村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农户的桥梁作用,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努力满足农户融资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二)支持县域特产业集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银行的网点网络优势,支持县域特经济发展。配合地方政府的产业规划,支持当地特产业为龙头的区域产业集。根据区域特,支持已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建设,做大做强专业化市场,促进其提高辐射能力,带动相关产业集聚,实现产业集与专业化市场良性互动。
(十三)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全省品牌农业金奖企业,重点支持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先进、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市场优势、产业链完备、带动能力强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支持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园艺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支持标准化农业、机械化农业和高科技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积极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以生物技术、良种培育、装备设施为主的农业科技创新和以化肥、农药、农膜、机械为主的农用工业加快发展,因地制宜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蔬菜、果品、花卉、中药材、水产品加工等特农产品经营,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十四)完善网点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加大网点建设投入。在农业银行未设立营业机构的乡镇或网点覆盖不到的地区,通过投放ATM机、转账电话、惠农自助服务终端等电子化设备,推广“惠农e家”,设立流动客户经理组及采取支付结算代理等模式,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金融需求,积极创建专业支行,设立服务闽台农业合作、服务台湾农民创业园的专业支行,开办私人银行分部、财富管理中心、理财中心等,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的金融服务。
(十五)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将福建分行列为产品创新试点行,选取更多的新产品、新业务在福建先行先试,允许福建分行在符合外部监管政策和农行政策制度的前提下自主创新产品。着力推进方案营销,满足大项目、大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着力推广新型理财产品,积极承销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加大城市成熟产品向农村推广力度,着力打造区域适应性强的“三农”特产品体系与服务平台,解决“三农”客户以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题。
六、加大信贷资源配置
(十六)加大信贷规模配置倾斜力度。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列为业务发展重点地区和信贷投放重点区域,加大对总行核心客户、重点项目的信贷规模倾斜力度;贷款额度向海峡西岸经济区倾斜,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展情况,保持信贷增幅与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确保福建分行贷款增速不低于全行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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