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必懂:银登中⼼业务模式全解
原题:所谓银登,⾮标转标的政策⽅向,未来会称雄
来源:博瞻智库(ID:Bzzk-research)
作者:任涛、侯哲
导读:银登作为银监会着⼒推动的基础设施机构,背靠政策⽀持,优势相对明显,后续的银⾏业务模式必然会在⽬前的基础上扩展,转让资产类别也会不断扩充,以MPA考核为基础的⼴义信贷范围可能会是⽅向。由于银登中⼼信息相对公开,属于⼤宗交易,针对性更强,对于中⼩银⾏,特别范围可能会是⽅向。
是跨区域经营限制较为明显的城商⾏,可以借此平台拓展业务范围。
【正⽂】
银登中⼼2017年很⽕,⽕是因为其属于银监会管,并且可以实现⾮标转标,为商业银⾏腾挪信贷资产空间提供了⽐较完美的⽅式,其它如⾦交所实现⾮标转标存在能否获得监管层⾯认可的嫌疑,⽽ABS 程序⼜相对⽐较复杂和漫长。
⼀、银登中⼼发展历程及政策⽀持
(⼀)发展历程
银登中⼼(全称为“银⾏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有限公司”)经财政部同意、银监会批准成⽴的⾦融基础设施服务机构,是⾦融机构,类似交易所的⾦融中介平台,业务上受银监会监管。
重庆银行贷款⾃2013年底开始,银登中⼼⾃2014年成⽴以来,不断与业务实际接触,规范业务运作模式,进⾏信贷资产流转的试点。
(⼆)政策⽀持
银登中⼼是在积极响应国务院“盘活货币信贷存量,⽀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作要求的背景下成⽴的,
成⽴的过程中得到⼀系列政策的⽀持。
⼆、主要业务范围和现状
(⼀)主要业务范围和经营职责
1、业务范围
从银登中⼼⽹站,我们了解到的信息如下:银登中⼼的经营范围包括信贷资产及银⾏业其他⾦融资产的登记、托管、流转、结算服务;代理本息兑付服务;交易管理和市场监测服务;⾦融信息服务和有关的咨询、技术服务;其他业务。结合我们⾃⼰的理解,我们认为,对于银登中⼼的经营范围,需要给出以下⼏点说明:
(1)什么是信贷资产流转?主要是指出让⽅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及其对应的收(受)益权作为流转标的转让给受让⽅,对应的风险和权益则按规定或约定由受让⽅继受的过程。这⾥所说的信贷资产除了贷款债权,也包括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账款、各类收(受)益权等⾮证券债权资产(流转标的与流转产品具有同⼀含义)。
(2)事实上,经过银登中⼼的登记,可使原来⾮标准化的贷款变为具有⼀定标准化属性、具有统⼀代码的⾦融产品,便于交易双⽅阳光化、规范化地进⾏,也能够使监管机构利⽤登记数据掌握交易双⽅信贷资产是否“出表”和是否“⼊表”,消除监管盲区。当然,在银登中⼼成⽴之前,信贷资产流转也⼀直
存在,只不过都是在机构间私下开展⽽已,并且相当不规范,很多是并未转出,但仍然不需计提资本,给监管带来了困难,增加了风险。
2、经营职责
根据监管要求,银登中⼼主要有6项职责,分别为制定规则、集中登记、备案审核、提供流转平台、组织信息披露和市场监测与报告。
(⼆)⽬前现状
截⾄2016年底,参与银登中⼼试点的成员共929户,贷款合同登记笔数4704笔,流转标的交易笔数136笔。贷款合同登记⾦额和流转标的交易⾦额分别为3762.04亿元和560.81亿元。整体上看,规模仍处于低位,相对于近250万亿元的⼴义信贷资产(包括150万亿元的贷款类资产和100万亿元的资产管理计划等),规模仍处于低位,未来空间较⼤。
1、可在银登中⼼登记并流转的资产主要是⼀些建筑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租赁业以及⽔利、环境
不包括融资平台类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和消费⾦融贷款。
等公共基础设施⾏业类的贷款,不包括融资平台类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和消费⾦融贷款。
2、2013年试点以来,主要包括贷款债权转让、债权收益权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等,其中以信托受益权形式为主,其它类别占⽐较⼩。
3、从⽬前的参与机构来看,股份⾏、城商⾏和农商⾏等因为受到信贷规模、资本、贷款集中度等指标的限制,信贷资产出表需求⽐较强烈。
4、试点期间,业务相对有限,考虑到银⾏有转让需求的资产类型很多,如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资管
预计后续信贷资产计划收益权等,这些都属于信贷资产的范畴,同时考虑到结构化产品流转的需求,
预计后续信贷资产的试点范围将会进⼀步扩⼤,将会把MPA考核中的⼴义信贷理念纳⼊,即⼴义信贷资产及其收(受)的试点范围将会进⼀步扩⼤,
益权流转。
正常信贷资产收益权与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应分别转让,出让⽅银⾏不能构建混合信贷5、此外,正常信贷资产收益权与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应分别转让,
资产包。
6、如前所述,信贷资产转让可以协议转让,也可以挂牌转让,⽽转让价格可以是平价转让,也可是折价转让。
三、业务模式
事实上,对于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银监会⽐较认可的交易结构是:(1)信托公司设⽴资⾦信托计划,受让商业银⾏的信贷资产收益权,资⾦信托计划可以根据需要进⾏分级;(2)如果转让不良资产收益权并且采取分层结构化安排的,优先级份额出售给合格投资者,⽽出让⽅银⾏必须⾃持⼀部分或全部持有劣后级。
本质上看,银登就两类业务,⼀是信贷资产流转,⼆是收益权转让(基础资产主要为不良资产),⼆者的规定是存在⼀定差异的。其中,信贷资产流转是可以实现监管出表和会计出表的,转让后不需要计提资本;⽽收益权转让则只能实现会计出表,需要穿透⾄基础资产。此外,相对于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的收益权转让业务是按照原值计提资本(不良资产证券化中投资劣后级则按照1250%计提资本),因此,银登中⼼的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优势还是⽐较明显。
(⼀)业务模式⼀:A银⾏将信贷资产直接通过平台转让给B银⾏
该模式下,出让⽅与受让⽅银⾏直接在平台上对接,基础资产为正常类银⾏贷款,即A银⾏将其发放的正常类贷款债权登记,并通过流转平台将贷款债权转让给B银⾏。
(⼆)业务模式⼆:A银⾏将信贷资产转让给财产信托计划,并通过平台将受益权直接转让给B银⾏理财
该模式下的基础资产为正常类贷款,A银⾏将其发放的正常类贷款委托给信托公司设⽴信托计划,并将该信托受益权登记,并通过流转平台转让给B银⾏理财。
(三)业务模式三:A银⾏将收益权出售给信托计划,投资者购买信托计划份额
我们在银登中⼼看到的公开挂牌转让信息基本上都是按照业务模式进⾏,即基础资产可以是正常类贷款,也可以是不良银⾏贷款。模式上来看,A银⾏将其发放贷款的收益权登记,并通过流转平台将收益权转让给信托计划,进⼀步出售给投资者。
四、资本计提与会议处理⽅⾯
根据82号⽂及细则规定:
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1、对于监管资本,出让⽅银⾏应根据《商业银⾏资本管理办法(试⾏)》,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按照原信贷资产全额计提资本。但对于信贷资产流转(不是收益权转让),则监管与会计层⾯在转让后均实现了出表,不需要计提。
2、会计处理⽅⾯,出让⽅银⾏应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实际转移风险与报酬的⽐例,确定信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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