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及单身申明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
(适用于偿还商业贷款提取)
申请人姓名
手机号码重庆银行贷款
配偶姓名
证件号码
婚姻状态
配偶证件号码
约定提取签约房屋信息
主借款人姓名
贷款银行
□约定提取签约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协议
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经申请人(甲方)与XXX(乙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约定提取方式,为甲方办理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手续,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约定提取业务是指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后,由乙方按照提取政策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在每年约定提取日直接将提取资金划入甲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第二条甲方保证以上填写资料以及提取行为真实,并授权乙方向贷款银行等有关部门核实获取购房及贷款相关信息。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的,还应遵守国家和我市提取、贷款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甲方及其配偶均可申请签订约定提取协议,约定提取顺序根据签约顺序确定。甲方及其配偶需变更约定提取顺序的,应另行申请办理。
第四条甲方约定提取日为月日(约定提取日不早于签约业务办理日期,且在每月6-28日间确定),夫妻双方或共同借款人须约定同一提取日,甲方签约后次年开始首次约定提取。第五条约定提取金额不超过签约贷款房屋最近一年实际还款额,具体金额根据现行提取政策和提取人实际还款情况确定,如遇政策调整则进行相应调整。对于无法通过协查方式获取实际还款金额的,由乙方根据甲方签约时核定或每年定期获取的月还款额确定最近一年的提取金额。第六条因甲方个人账户可用余额不足、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已提取金额超过政策规定额度等原因,导致约定提取失败的,当次约定提取业务取消,待下一约定提取日再按约定办理提取划款,由此产生的相关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因贷款还款卡中未足额留存还款资金,导致逾期还款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甲方办理销户提取、贷款结清或累计提取额已达到可提取限额的;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违规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发生变化的,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乙方可终止约定提取业务。如遇政策调整,则乙方可按政策规定对约定提取业务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结果以乙方公告为准。
第八条甲方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
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甲方因离婚等原因需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申请办理终止手续。甲方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已婚□未婚□离异
证件号码
贷款账号
□约定提取解约甲方(申请人)签名:乙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单身声明
XXX、银行: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手续。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目前为单身,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
本声明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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