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措施
一.从生产者角度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有着直接联系的。生产经营者的主
观故意行为正是当今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食品安全法》第
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1.加强食品企业员工法律道德教育培训,培养企业法律意识
总体来讲,我国食品行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卫生防护知识,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如前几年发生的山西假酒事件,者对
工业酒精的危害性不了解,才酿成如此大的事故。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者的素
质,才能避免诸如以工业酒精为原料勾兑酒精事件的发生,才能真正让生产者从源
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关口,政府的监管压力才会减轻,公众饮食安全才有保障。
加强食品从业者的法律道德意识不仅需要政府的强制力支持,还需要企业或个
人自己有这个意识。企业可以通过员工培训等方式,把重视食品安全法律道德意
识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发扬。
2.加强企业创新能力,摆脱不正当竞争的循环
食品行业的大多安全卫生事件实际上也是不法商家不正当竞争的结果。一些企
业经营者道德素质低下,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不顾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为了在市
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而不择手段,生产、销售具有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比如
“毒大米”、“假奶粉”、“瘦肉精”、“假酒”等,对人民众身心健康危害
极大,绝对的短期行为,绝对的不正当竞争,应该予以坚决打击。
其实,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竞争规范,企业作为“社会公民”有责
任遵守公平竞争的准则。虽然说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经济,但企业间也有一种公平竞争的要求而反对不正当竞争,以保护企业经营者的权利。为此,国务院于1993年就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企业间公平竞争的权利,该法第二条就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食品生产企业想要摆脱不正当竞争循环,仅靠企业家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是不够的,企业需要有自身的优势来战胜市场上的不正当行为,这就需要食品生产企业抓住创新精神。在保证能凭借自己的创新点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才能更加有力的与不正当企业进行抗衡。
3.诚信经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诚信和规范是食品安全的保障,但是经营理念更是诚信和规范的基础。保证品质需要严明的监管系统、先进的手段和方法,但这些有效的检验必须建立在生产者、经营者、贩卖者良好的经营理念和诚信的基础上。
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社会利益的同时,要承担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它的概念内涵主要应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食品企业自己为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所要求承担的责任;二是食品企业在外部要主动承担起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消费者之间的和谐义务。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责任的最低控制线,是密
切消费者关系的先决条件,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特征。在某种程度上说,食品安全就是食品企业产品质量问题。
其实,企业是社会的一个分子,企业应该义不容辞的履行作为“社会公民”的
社会责任。用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的话讲:“工商企业是社会的一种器官”。而实践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往往与企业的经济绩效正相关,消费者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使得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付出能够收到更加深远和持久的回报,同时,提倡社会责任的企业容易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容易赢得社会声誉,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持久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所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决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一种战略投资,企业社会责任正在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推动力量,也是未来企业竞争力之所在。
二.从消费者角度分析
1.加强食品安全意识
由于对消费者没有开展系统的教育和培训,我国具有食品安全知识的消费者还比较少,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容易误购不安全的食品,使不法生产经营者有机可趁、有利可图。
生产食品消费者要积极参与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养成良好地卫生安全习惯,通过对
食品安全的全面认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抵制不安全食品,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
2.加强维权意识
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大头娃娃”、“毒大米”、“毒奶粉”、“雪碧汞毒门”等事件的频发,让消费者陷入了极度的不安,为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维权意识是刻不容缓的,消费者可以用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可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为查处违法
行为提供线索;
2.可以向新闻媒体报料,让媒体曝光问题食品,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关注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视,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3.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协调解决,并发出消费警示,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
4.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通过审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令食品安全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最主要的动力,所以消费者需要自觉的培养这种意识。消费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不能视而不见,应及时主动投诉、举报等,履行对食品的社会监督责任。消费者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之中,既是为了自己的食品消费安全,也是为其他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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