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断卡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 要:“断卡”行动全面激活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的适用,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呈现出此类犯罪分工精细化、形式隐蔽化、手段多元化、人员低龄化等特点,同时暴露出案件管辖、罪名认定等困扰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也给电信网络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应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健全部门联动、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等方式,形成全方位网络安全治理格局。
关键词:网络 断卡 规律 治理
当前,全国电信网络犯罪形势严峻复杂,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此类案件简称“两卡”案件)是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为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众合法权益,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自2020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整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20年底,公安机关在“断
卡”行动中,共打掉涉“两卡”黑灰产团伙539个,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9498名;惩戒涉诈银行账户主体9200余个、涉诈电话卡主体2100余人;同时,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内鬼”,依法予以刑事查处和公开曝光。“断卡”行动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如刑事政策的把握、案件管辖、罪名认定、证据标准、犯罪数额认定等法律适用疑难问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本文拟结合检察机关在“断卡”行动中的办案情况,对上述问题浅述己见。
一、“两卡”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
现实生活中,任何一宗电信网络,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两卡”。大量的电信网络是通过非法出售、出借的“两卡”实施,并且衍生出其他违法犯罪。“断卡”行动以来,“两卡”案件及电信网络类案件呈现出了一些新的规律。
(一)“断卡”行动全面“激活”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适用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作为一个新罪名,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3.1支付宝收款新规定
(九)》中曾长期处于“休眠”状态。以杭州市为例,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两年间,检察机关“帮信”罪的受理数为0。而2020年受理数为106件222人,2021年1-5月份仅5个月的时间受理数就达到了408件654人,呈井喷式增长。其主要原因,是以往对“帮信”罪的研究和认识不够,2016年“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帮信”罪的规定十分笼统,仅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之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11月1日起才正式施行,此时对该罪名才有了权威解读,“断卡”行动中出台的会议纪要也相对较晚,因而人们对“帮信”罪共犯行为正犯化的理解不够深入,直到“断卡”行动中这一罪名才开始普遍适用。可以预料,该罪今后将成为网络犯罪中的常发罪名。
(二)“两卡”治理总体呈现向好趋势
根据相关互联网企业反映,“断卡”行动开始后,此前上升趋势明显的电信网络犯罪数量开始明显下降,经持续波动后又呈上升趋势。黑银行卡数量在2020年全年呈上升趋势,“断
卡”行动后上升趋势虽有减缓但未停止,每张黑银行卡中的流水资金数额减少,呈现出“多卡少金、快进快出”的规律。受“断卡”行动的影响,黑银行卡市场价格大幅上升,以对公账户买卖为例,在“断卡”行动之前,每个对公账户的黑市价格为1万元左右,在“断卡”行动之后,涨到了2-5万元。而黑手机号数量在2020年“断卡”行动之前达到了峰值,“断卡”行动之后明显下跌,每张黑手机号的市场价格也从100元每张涨到了3300元,每个黑手机号关联的案件数呈现明显上涨趋势。“断卡”行动明显遏制了“两卡”类犯罪,黑市对“两卡”的供给不足,“卡荒”下“两卡”的价格呈现上升趋势,目前处于存量消耗阶段。
(三)犯罪链条分工精细化、隐蔽化
犯罪分子为逃避调查,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化、分工趋于精细化。几年来,“两卡”类犯罪逐步形成了以非法买卖“四件套”、对公账户为主的下游产业,利用“四件套”等注册商户号、企业支付宝号的专业注册团伙等中游产业,聚合多种支付模式的专业“跑分”平台等上游产业,在链条的各个环节,还衍生出各种新型的“关联产业”,如专业引流、专业换绑解封、为改变电话信号发射点等。为逃避侦查,犯罪分子不直接经手对公账户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而是通过中介和政务服务网站进行批量注册。如王某、李某等人买卖国家
机关证件案[1]中,开卡团伙(上家)通过联络办理执照中介,中介利用“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某APP为招揽的“法人”办理多个营业执照,继而协助“法人”以该营业执照办理配套的对公账户,后续“法人”将办理成功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一并交由上家。犯罪分子利用精细化分工使犯罪的环节和流程复杂化,也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难度。部分犯罪分子和人员通过telegram、天行等软件进行联络,或者使用进行支付结算,导致公安机关难以获取和固定证据。
(四)“”形式虚拟化多样化
“两卡”案件中上游电信资金的“”方式从单一的银行卡走账逐渐向利用第四方支付、虚拟币、跑分平台、“刷单”、三大运营商充值卡、网络直播打赏、以租代售等途径进行犯罪资金流转。如陈某新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下载“telegram”“蝙蝠”等聊天软件,在软件上结识不法分子,后从事“居间介绍银行账户买卖”“网換币”等犯罪活动。其在明知资金来源为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伙同他人在网购买“USDT”,后转到他人指定的账户帮助他人“”,并从中获利。此外,犯罪分子搭建和使用“跑分平台”,利用跑分客的网络支付收款码(包括、支付宝、银行卡、商户号、支付宝对公账户等)为
上游犯罪“”,使得违法犯罪活动的资金交易更加灵活,大大提高了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蔽性。值得注意的是,“两卡”类案件过程中频频出现“黑吃黑”的现象,衍生出“案中案”。在“帮信”案件中,卡商处于收购、倒赚取差价的“下游”和“销赃”环节,巨大的利益让卡商发现了新的“商机”。如刘某、杨某某2人、盗窃案[2]中,卡商将其收购的,密切关注该账户动向,立即使用预留的银行卡密码将卡内资金非法占有,从而出现被资金未到分子手中,而被卡商半路窃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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