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众移民社区融入困境与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众移民社区融入困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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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西部》2021年第12期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帮助易地扶贫搬迁众尽快融入移民社区生活,是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易地扶贫搬迁众在移民社区的生活成本增加,家庭收入又缺乏持续保障,加之移民社区治安问题多发、公共服务质量较差,这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易地扶贫搬迁众融入移民社区开启新的生产生活。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应在降低易地扶贫搬迁众生活成本和提高易地扶贫搬迁众家庭收入两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也要不断提升移民社区的公共服务质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众定居城镇的后顾之忧。
        “易地搬迁扶贫”通过为生活在不适合人类居住地區的贫困人口,提供新的、适于生活和居住的场所,使其摆脱贫困。从2001年开始,我国已经累计实施易地搬迁2200万贫困人口,仅“十三五”时期就有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的众,离开原来的生产生活场所,由原有的农业的、半自然经济生活状态,转变为城镇社区的、商品经济生活状态,出现了短期内不能完全适应的问题。本研究旨在为易地扶贫搬迁众(以下称“易迁众”)融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以下称“移民社区”)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
        易地扶贫搬迁众移民社区融入中存在的问题
        (一)移民社区日常生活成本提高,易迁众生活压力增加
        易地扶贫搬迁中,大部分易迁众被安置到乡镇或县城的移民社区,由于脱离原有的乡村生活状态,衣食住行都要通过商品经济方式解决,由此导致部分易迁众的生活成本上升。相比于乡村生活,易迁众日常生活中增加了物业成本、生活燃料成本、日常生活食材成本、交通出行成本,对于易迁众而言,必须有一定水平的固定收入才能保障日常衣食住行开支,由此导致生活压力增加,甚至动摇在移民社区长期生活的信心。
        (二)扶贫车间和企业竞争力不强,部分易迁众家庭收入缺乏持续保障
        移民搬迁点的生产生活设施相比易迁众原居住地有很大改善,但就发展非农产业而言仍然缺乏优势。各地扶贫搬迁点的扶贫车间、扶贫工厂都以小型电子器件装配和制衣为主,相关的市场主体发育不够,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带动,盈利能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由于部分易迁众的家庭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对扶贫车间、扶贫企业的依赖程度较高,其家庭收入无法得到持续保障。
        (三)移民社区管理难度较大、服务质量不高,易迁众生活幸福感还有提升空间
        由于部分移民社区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等原因,出现了移民社区治安状况不佳,易迁众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后续服务难以同步推进,以及社区日常运行、设施维护保障不足等问题。易迁众由于脱离了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遇到问题自我解决的能力弱化,如果其在移民社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将会影响其生活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城镇生活技能不足、养老缺乏保障,易迁众定居城镇存在后顾之忧
        易迁众过惯乡村生活,对城镇社区的各种基础生活设施比较陌生,部分易迁众的文化水平较低、年纪较大,学习能力较差,对城镇社区生活的技能掌握不足,由此影响其定居城镇的信心。此外乡村生活中工作不受年龄限制,有劳动能力就有生活来源,城镇工作有法定退休年龄,对于始终无法获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的易迁众而言,其退休生活没有保障,定居城镇长期生活存在后顾之忧。
        易地扶贫搬迁众移民社区融入的后续扶持措施
        (一)发挥制度优势,降低易迁众生活成本
        1、实施日常生活用品集中采购
        对于易迁众共同的商品消费需求,可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降低购买成本。也可以在搬迁社区开设平价超市,在保障经营者一定盈利的前提下,为易迁众提供价格相对低廉的日常生活用品。
        2、开办移民社区集体食堂
        对留守人口较多的移民社区,可以试点开办集体食堂,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降低易迁众日常生活中的燃料使用和食材采购成本。集体食堂的开办不仅可以采用政府组织管理,易迁众提供劳务的方式开办,也可以作为易迁众的创业项目,由易迁众运营和管理,由政府提供扶持。集体食堂的开办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要了解留守社区易迁众的人口数量、生活习惯、用餐时间、对集体用餐的接受程度,要因地制宜确定食物的供应种类。
        3、对特殊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要发挥制度优势,由政府组织,对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或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特
困搬迁人员,在自愿基础上实行集中供养。一方面集中供养人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另一方面可以创造稳定的服务型就业岗位,吸纳易迁众就业。
        4、安排微型菜地
        在具备条件的移民社区附近流转一定数量土地开办微型菜地,或对于产业性经营存在困难的移民点承包地,鼓励易迁众用于生产自用蔬菜。政府除了要为易迁众开展蔬菜种植培训提供实时技术指导和优良蔬菜种子信息,还要为微型菜园提供道路、灌溉水源等基础设施,保障易迁众能够种有所得。
        5、降低水、电、燃气、物业成本
        移民社区当地政府,要高度关注安置区易迁众的水、电、气、通讯网络、物业等生活开支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防止易迁众生活成本大幅增加。移民社区管理人员,要为易迁众提供节能、节水技能培训和节能、节水设施的购买指导。要创新移民社区物业管理制度和方法,实行移民社区众自我管理,减少移民社区的专业物业管理事项,降低易迁众生活中的物业成本。
        (二)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类资源,提高易迁众家庭收入
        1、保障易迁众原有的土地经营收入不减少
        充分开发利用承包地。对于土地性质较好,适合产业化经营的易迁众承包地,要鼓励易迁众将其优先交由农投公司、龙头企业、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实施统一经营管理,同时政府要为流转易迁众承包地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社和大户提供补助。对于经营价值较低的易迁众承包地,可以实施退耕还林项目,可将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至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全部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确保易迁众依照面积获得退耕还林政策性收入,与此同时要适度提高对易迁众的退耕还林补偿标准。
        充分开发利用山林地。对易迁众被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按规定向易迁众足额或是提高标准发放相应生态补偿资金。宜林荒山地块优先纳入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权属和收益归易迁众所有。与此同时还要鼓励易迁众以山林地入股开展经营性开发和分红。
        充分开发利用宅基地。易迁众拆除旧房后,自行组织复垦的给予一定量的补贴,并
对复垦后的土地进行分类确权到户,赋予易迁众相应的承包经营权。对不适宜复垦的宅基地,则纳入林业生态工程复绿,享受造林补贴和林业生态工程补贴。易迁众迁出后,闲置、废弃的农村集体公共用地,可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产生的相关收益专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后续建设和产业发展。
        2、鼓励和扶持易迁众自主创业,提高家庭收入
        移民社区的商业经营性活动,不宜引进外部资本大规模经营,应该全部以易迁众自营的个体小商铺为主,要把易迁众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商业利润留在移民社区。要鼓励和引导易迁众从事农副产品营销、提供餐饮、家政、仓储、配送等服务业。有条件的地区要鼓励和帮扶易迁众发展多种形式的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乡村旅游、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乡村手工艺等产业,实现收入来源多样化。对于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社区,要组织企业精准对接消费扶贫,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不断拓宽安置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易迁众收入。
        3、帮助和支持扶贫车间和扶贫企业立足长远,实现可持续经营
        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吸纳易迁众就业的扶贫车间和扶贫企业,可在减税降费上给予照顾,还可以通过提供扶贫周转金贷款、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厂房租赁减免、土地出让地价优惠等方式给予扶持。对于经营困难的扶贫车间和扶贫企业也要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的支持,帮助其实现可持续经营。此外,还要鼓励引导各行各业面向易迁众提供就业岗位,并量身打造护林、护路、绿化、保洁、保安、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水利工程管护等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
异地搬迁
        (三)提升移民社区服务质量,提升易迁众幸福感、归属感
        1、引导易迁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在移民社区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广大易迁众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增强易迁众的自我服务能力。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村(居)民自治组织服务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引导移民社区建立新型邻里关系,形成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实现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要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手段,借助QQ、让易迁众的利益诉求快速、实时表达,并为易迁众建立新的社会关系网络提供便利。
        2、加大移民社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投资,创新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加大县级统筹力度,扩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创新项目建设运营方式,要用足用好各类帮扶资金,积极新建、改扩建配套设施,为移民社区周边配套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地区,对于收费性的公共事业,可以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建设,并允许投资方按照指导价格收取一定年限的费用。
        3、加强移民社区安全建设,保障易迁众住的安心
        移民社区人员构成复杂,与此同时易迁众过惯乡村生活,安全防护意识不强,由此导致移民社区盗窃等治安案件多发。有件的移民社区,要在关键节点加装治安摄像头,保护易迁众的财产安全。对于不具备加装摄像头条件的小区,要发动社区众定时、定点巡逻,组织易迁众维护自身财产安全。此外对易迁众提出的新房质量问题要及时解释和解决,社区管理者要及时与房屋建设方沟通,保障易迁众权益,增强易迁众居住安全感。
        4、提供便捷的司法救济服务
        有条件的移民社区要建立司法救济便民服务点,没有条件的移民社区也可在醒目的地
方提供司法救济的,要为生活于陌生环境又遇到生产生活纠纷的易迁众穷尽贴心服务和救济措施。对于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面临困难的易迁众,要及时为其提供辅助性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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