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康”⼯程实施办法
义乌市“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康”⼯程实施办法
义政发〔2009〕75号
v 2009年08⽉12⽇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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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总则
第⼀条为改善⼭区众的居住条件,吸引⼭区⼈⼝向城镇集聚,促进⼭区劳动⼒向⼆、三产业转移,加快推进统筹城乡配套改⾰,按照《义乌市城乡⼀体化⾏动纲要》要求,对地处偏远、⼈⼝稀少、⾃然承载⼒弱的边缘⼭区村庄,根据众意愿,实施“异地奔⼩康”⼯程。
第⼆条 “异地奔⼩康”⼯程必须遵循“众⾃愿、以⼈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期实施、保护⽣态、协调发展”原则。
第三条 “异地奔⼩康”⼯程在义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义乌市农业和农村⼯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
农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组织实施。国⼟、建设等部门根据各⾃职责,依法履⾏“异地奔⼩康”⼯程涉及的⾏政职能。
第四条市政府每年专项安排⼀定的⽤地指标,⼒争三年时间,完成“异地奔⼩康”⼯程。各镇街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地指标额度,统筹安排、制订年度计划,稳妥开展“异地奔⼩康”⼯程。
第五条加⼤政府投⼊⼒度,建⽴以⼭区农民⾃筹为主、政府投⼊为辅、社会各⽅⾯⼒量⽀持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的有效机制。
第⼆章规划布局
第六条 “异地奔⼩康”安居⼩区的规划,必须符合⼟地利⽤总体规划和市域总体规划。安居⼩区选址应充分考虑社区众的⽣产和⽣活。各镇街可根据本辖区实际,确定套型⾯积及多层、⾼层⽔平房的规划⽐例。
第七条 “异地奔⼩康”安居⼯程分为集中安置、货币补偿安置、就近⾏政村安置三种类型。集中安置的布局:在⼭区村⽐较集中的镇街单独选址,规划“异地奔⼩康”安居社区。也可根据农户实际,采⽤货币补偿⽅式进⾏安置。实施⾃然村就近⾏政村安置的,参照市政府有关旧村改造政策执⾏。
第三章安置对象
第⼋条村级组织成员与符合条件的⾮村级组织成员可享受“异地奔⼩康”⼯程⽔平套房安置政策。
第九条下列⼈员可视为“异地奔⼩康”村村级组织成员:
(⼀)村级集体组织实有在册成员;
(⼆)服兵役前属本村级集体组织成员的义务兵、⼠官;
(三)⼊学前属本村级集体组织成员的全⽇制⼤中专院校在校学⽣;
(四)在服刑、劳教前属本村级集体组织成员的正在改造⼈员;
村级组织成员不符合法定条件⽣育的,按计划⽣育有关政策执⾏。
第⼗条有下列情形之⼀的,经村民会议通过可增计⼀⼈安排:
(⼀)夫妻双⽅均为村级组织实有在册成员,且已领取独⽣⼦⼥光荣证。
(⼆)年满20周岁以上的未婚⼈员(不含离异的⼈员);
(三)已婚未育的家庭;
第四章安置政策
第⼗⼀条 “异地奔⼩康”村级集体组织成员的审批⾯积,以每户100平⽅⽶建筑⾯积为基数,按户内可审批⼈数,⼈均增计40平⽅⽶。
(⼀)年满20周岁的⼦⼥允许单独⽴户。⼦⼥单独⽴户的,⽗母在⼦⼥户内合并审批套房⾯积。
(⼆)已享受⽔平房安置政策的对象,今后婚嫁等迁移户籍的,在迁⼊地不再享受批建宅基地政策。
第⼗⼆条⾮村级组织成员⽔平房安置。⾮村级组织成员原有旧房建筑占地⾯积⼤于(或等于)24平⽅⽶,可置换⼀套不超过140平⽅⽶⽔平套房。占地⾯积⼩于24平⽅⽶,予以经济补偿。
⾮村级组织成员拥有合法房屋,已出卖、赠与他⼈或已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的,在审批补偿⽅案时,其剩余的合法房屋须与已出卖、赠与他⼈或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的⾯积合并审核;⾮村级组织成员拥有的合法房屋发⽣家庭内部分割、赠与、继承等⾏为的,应按原有合法旧房⾯积进⾏审查。
第⼗三条安置⽔平房审批与旧房拆除相挂钩。签订旧房拆除协议,收回集体⼟地使⽤权证后,依法注销并统⼀征收为国有。未签订原有房屋拆除协议的,申请⽔平房不予受理;在交房前未完成原有房屋拆除的,取消安置⽔平套房资格。对于部分有保护、开发价值的房⼦,由政府收回。
第⼗四条建设⽤地。市政府以⾏政划拨⽅式提供建设⽤地并⽆偿提供建设⽤地指标。镇街对整村拆除、整体搬迁的村,优先予以安排。
第⼗五条⼟地复垦指标。积极开展宅基地整理⼯作,经整理取得的建设⽤地复垦指标折抵后全额返还给镇街。
镇街村 名
⾏政村合计
⾃然村
合计
⼈⼝
合计要求搬迁⼈⼝
佛 堂
⽯门坑村、上陈村、⼩官余村、画坞坑村摇⽯⾥⾃然
3
2
740
730
异地搬迁 第⼗六条 货币补偿安置费⽤。村级组织成员或配偶在本市其他区域有合法房产的(需提供房地产证明),可放弃⽔平套房安置。拆除⼭区房屋后,享受货币补偿安置补助及旧房残值补偿。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农户只能享受⼀次“异地奔⼩康”政策,如弄虚作假取得享受政策的,⼀经查实,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条 社会保障。按照“依法、⾃愿、有偿”的原则,积极采取⼟地经营权⼊股、租赁、托管经营等⽅法,完善⼭区农户的⼟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实施⼟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可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异地奔⼩康”安居⼩区实⾏统⼀规划、统⼀设计、统⼀建设、统⼀财务管理、统⼀监理;社区内的安置房、基础设施等建设由镇街统筹安排,实⾏市场化运作。
(⼀)安居⼩区建设必须打破原⾏政村、⾃然村概念,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安置。社区建成后,参照城市社区管理模式,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社区服务体系。
(⼆)各有关镇街要加强对⼯程质量的监督,成⽴由“异地奔⼩康”安置户代表、镇街代表、监理单位等组成的质量监督⼩组,负责监督社区各项⼯程的建设,确保⼯程质量。 第⼆⼗条 “异地奔⼩康”⼯程实施程序
(⼀)制订细则。相关镇街根据本辖区实际,建⽴相应的⼯作机制,配备相关⼈员。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拟定“异地奔⼩康”⼯程实施细则,明确下⼭⼈⼝、安置⾯积、安置⽅法、实施计划、经济补偿、旧房拆除和建房⽤地安排⽅法等内容,报国⼟局、建设局和市农办备案。
(⼆)调查核实。镇街应⼴泛开展宣传,调查摸底,统计下⼭⼈⼝、有合法产权的⾮农⼈员、旧房现状及产权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编制规划。根据镇街总体规划,制订“异地奔⼩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总⽤地规模、住宅类型等; (四)⾃愿申请。以户为单位公开⾃愿报名。⼦⼥单独⽴户的,⽗母须在同⼀批次审批;
(五)镇街审核。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核内容及办法(包括分家⽴户规定),严格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公⽰,接受众监督,并报市农办备案;
(六)签订协议。由安置户和镇街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旧房拆除、补偿及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 (七)预交订⾦。每户交付⼀定的订⾦,作为购买房屋的预付款;
(⼋)拆除旧房。安置户应在交房前拆除⼭区旧房,对于部分有保护、开发价值的房⼦,由政府统⼀收回; (九)登记发证。新房验收合格后,依据申请予以登记发证;
第⼆⼗⼀条 套房价格确定。“异地奔⼩康”安居社区套房,各镇街以成本价出售给安置农户。 套房价格=(镇街与施⼯单位结算的房屋造价+社区基础配套⼯程费⽤)÷总建筑⾯积×套间⾯积; 第⼆⼗⼆条 登记交易。安置农户购置⼩区住房后,经办理相关⼿续后,允许进⼊市场交易。 第⼆⼗三条 进⼊安居⼩区村级组织成员户籍、承包地处置。 (⼀)户籍关系必须转移到社区所在城镇;
(⼆)原承包的⼭林、⼟地承包权保留不变,采取以⼟地承包权⼊股、租赁、托管经营等⽅法,进⾏⼟地经营权流转;
第⼆⼗四条 ⾦融机构要加⼤对“异地奔⼩康”安居社区开发建设的⽀持⼒度,积极向“异地奔⼩康”户提供抵押贷款业务。凡涉及“异地奔⼩康”⼯程的⾏政事业性收费,本市有权减免的,给予减免;不能减免的,按政策规定最低价收取。 第六章 资⾦补助
第⼆⼗五条 村级组织成员实⾏集中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的补助。
(⼀)村级组织成员实⾏集中安置的补助。对已签订合同并交付订⾦的村级组织成员,市财政按每⼈1.3万元的标准补助到农户。待项⽬完成后再核拨每⼈0.3万元。对整体搬迁的村⼈均补助提⾼0.4万元。
(⼆)村级组织成员实⾏货币补偿安置的补助。按实有在册⼈⼝,可享受每⼈6万元的货币补偿安置补助,整体搬迁村可享受每⼈8万元的货币补偿政策。⽴户⼦⼥须与⽗母同⼀批次申请补助。
第⼆⼗六条 拆除旧房残值补偿。对砖⽊、砖混、砖混框架(铝合⾦门窗结构)结构的房⼦,按建筑⾯积分别给予每平⽅⽶30~40元、60~80元、90~120元的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残值补偿经镇街汇总审核,市农办计核后,由市财政核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条 强化政策衔接。本⽂下发前已经实施异地脱贫⽔平套房安置的农户,拆除原有⼭区旧房,可享受本政策。农村住房特困户安置可以参照本办法执⾏。
第⼆⼗⼋条 本办法⾃发⽂之⽇起实施,原先2003年关于“异地奔⼩康”⼯程的政策停⽌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农办负责解释。
义乌市异地奔⼩康村名单
佛 堂⽯门坑村、上陈村、⼩官余村、画坞坑村摇⽯⾥⾃然村▲、寺⼝村⽵坑⾃然村▲
32740730苏 溪⾥西岗村、仙顶村、仙下村、双溪村、屏风⽯村
501499902上 溪冷坞坪村、五坪⼭村、⾥美⼭村、马岭村、上⼭村、楼⾓村
6014471429⼤ 陈⼤岭下村、湖⼭村千亩⼭⾃然村▲
11839789⾚ 岸
古寺村、青坑村、慈溪村、⼤门⾥村、⽯⽜栏村、胡陈村、丫溪村、井潭村、杨盆村、盆塘村、晓丰村、官余村(灾害点)、尚阳岩上⾃然村▲、薛村⾼⼭组⾃然村▲
12
2
2623
2288
廿三⾥塘下店村⾥屠⾃然村▲、塘下店村外屠⾃然村▲、联五村⽩岩⾃然村▲
03281281城 西鲤鱼⼭村、⽔涧村、⾥京村、深塘坞村、上杨村盘头⾃然村▲4113141062总 计
31
9
8743
7481
镇街村 名
⾏政村合计
⾃然村
合计
⼈⼝
合计要求搬迁⼈⼝
佛 堂⽯门坑村、上陈村、⼩官余村、画坞坑村摇⽯⾥⾃然村▲、寺⼝村⽵坑⾃然村▲
32740730苏 溪⾥西岗村、仙顶村、仙下村、双溪村、屏风⽯村
501499902上 溪冷坞坪村、五坪⼭村、⾥美⼭村、马岭村、上⼭村、楼⾓村
6014471429⼤ 陈⼤岭下村、湖⼭村千亩⼭⾃然村▲
11839789⾚ 岸
古寺村、青坑村、慈溪村、⼤门⾥村、⽯⽜栏村、胡陈村、丫溪村、井潭村、杨盆村、盆塘村、晓丰村、官余村(灾害点)、尚阳岩上⾃然村▲、薛村⾼⼭组⾃然村▲
12
2
2623
2288
廿三⾥塘下店村⾥屠⾃然村▲、塘下店村外屠⾃然村▲、联五村⽩岩⾃然村▲
03281281城 西鲤鱼⼭村、⽔涧村、⾥京村、深塘坞村、上杨村盘头⾃然村▲4113141062总 计
31
9
8743
7481
备注:带▲号为⾃然村
义乌市异地奔⼩康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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