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举办“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和新规范”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
∙【字 号】交质水[2011]37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举办“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和新规范”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交质水[2011]37号)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及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全省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现我省水运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省质监局组织编写了《港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通用文本》、《船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通用文本》和《水运工程监理质量评价报告》,同时今年交通运输部相继颁布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等一批新规范,为使从业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切实掌握有关规定和规范,厅质监局决定联合省交通监理协会举办一期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工、总监(监理组长)、总监代表(监理组副组长),从事水运工程检测的技术人员与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
培训主要内容:
1、结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解读《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
2、讲解新版《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3、讲解《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2011年1月25日起实施);
4、讲解《港口码头结构安全性检测与评估指南》(2011年1月24日起实施);
5、解读《港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通用文本》;
6、解读《船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通用文本》;
7、解读《水运工程质量监理评价报告》(试行)。
授课人员均为以上文本的主要编写者。
三、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2011年12月5日下午
培训时间:2011年12月6~7日
培训地点: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南京市浦口区高新开发区东大路9号)。
四、其它事项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做到培训、工作两不误。
2、参加培训人员要按照培训时间和要求参加培训,集中精力学习,取得成效。港口业务管理
3、培训费每人1200(含教材费)元,食宿费用自理。
4、培训班准备集中购买《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港口码头结构安全性检测与评估指南》;如有需求的人员,请在报名时填写数量和购买规范的名称,以便统计,费用自理。
5、请各市重点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所辖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的报名工作、各市交通(港口)质监站负责本地区其他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并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报省监理协会。
联 系 人:
邮箱:****************
附件:
江苏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和新规范”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报名单位: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备 注 | |
标准规范购买统计表
购买单位/人员 | 标准名称 | 数量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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