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指标
1、在册患者人数=累计建档患者人数—累计死亡患者人数。
2、患者检出率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0‰(除亡的)
3、年在管患者指本年1月1日零时至本月最后一日24时,至少有一条完整随访信息的患者(至少有一次“危险性评估”或“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
管理率(%)=年在管患者人数/在册患者人数×100%。(﹥90%)
管理率(%)=年在管患者人数/在册患者人数×100%。(﹥90%)
4、检出患者规范管理率
(1)规范管理患者指规范管理人数=本年1月1日起所有随访记录中任何两次相邻的随访记录月份间隔≤3个月的患者人数
(2) 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人数/在册患者人数×100%。(﹥80%)
5、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
居家稳定率(%)=本年1月1日零时至本月最后一日24时3个月内最后一次随访时病情稳定的患者人数/居家患者人数×100%.(2016标准≥60%)
dde指标居家患者人数=年在管患者中“期间未住院”+“期间曾住院现未住院"患者人数.
6、估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总人数(人)
=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
=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
报告患病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0‰
7、 检出患者肇事肇祸率=检出患者中肇事肇祸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
8、 检出患者轻度滋事率=检出患者中轻度滋事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
9、(1)精神分裂症服药率(%)=本年1月1日起(最后一次随访时规律服药+间断服药人数+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人数)/年在管患者人数×100%.(2016标准≥60%)(省卫计委2017 22号文)
(2)服药患者人数=服药人数=本年1月1日起(最后一次随访时规律服药+间断服药人数+
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人数),可以有不服药记录。
(3)规律服药率(%)=规律服药人数/年在管患者人数×100%。(﹥40%)
(3)规律服药率(%)=规律服药人数/年在管患者人数×100%。(﹥40%)
(4)规律服药患者人数=规律服药人数=本年1月1日起(最后一次随访时规律服药人数+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人数)每3个月随访一次,每次记录均为住院、规律服药、医嘱无需服药且不能有间断和不服药。
10、精神分裂症率:≥80%,(省卫计委2017 22号文)
10、精神分裂症率:≥80%,(省卫计委2017 22号文)
附:服药率和规律服药率的分子分别为服药患者人数和规律服药患者人数,分母为在册患者人数.
11、 面访率(%)=面访患者数/在册患者数×100%.(﹥90% )
11、 面访率(%)=面访患者数/在册患者数×100%.(﹥90% )
面访患者指本年1月1日起随访记录中至少有一次对患者本人的“门诊”或者“家庭访视”。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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