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流程及流程图
转移流程及流程图:
1、参保人员新参保登记。
这里是指参保人员流动到新地方,在城镇就业时,在新的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登记。
2、打印个人账户清单。
即把个人养老保险的账户清单详细打印出来,以证明已经参保,及参保的详细情况。
社保 转移
3、受理转入申请。
即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入申请,由他们审查。
4、符合转入条件,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即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的转入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而开具的公函。其目的是联系告知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5、申请转出、提供清单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提供清单和联系函,于1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6、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个账清单。
即经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核对个账清单。
7、参保关系转出,出具《参保凭证》,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参保凭证》。
即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出后,把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并出具《参保凭证》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的程序。
8、联络核实,接续关系。
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新单位联络核实有关情况,收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及个账余额后,于15个工作日内录入个账金额及参保年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接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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