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安全距离常识
常用安全距离常识
一、基本要求
1、每名劳动者所占环境空间容积不得小于13立方米,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
2、车间通道应保证人及车辆畅通,其最小宽度为:
①行人通道应大于或等于1米。
②电瓶车单向行驶通道应为1.8米。
③电瓶车双向行驶通道应为3米。
④叉车或汽车行驶通道应为3.5米。
⑤车间通道不得被堵塞或占道超过道宽的1/3;通道不得有3处及以上被占,并占道不得超过总长度的5%。
3、一般车间布局要点
①加工设备间距:小型设备﹥0.7M;中型设备﹥1M;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2M。
②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小型设备﹥0.7M;中型设备﹥0.8M;大型设备﹥0.9M。
③作业空间(设备间距除外);小型设备﹥0.6M;中型设备﹥0.8M;大型设备﹥1.1M。
④高于2M的空中运输线应有牢固的护罩(网)。
⑤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平稳可靠,高度不得超过2M。
4、凡离地面3米(可能散发有毒气体的环境离地面2米)以上的
工作都属于高空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物品与电线距离应大于2-4米。
5、锅炉房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闩住,锅炉房内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内开。
6、禁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清除动火点10m内一切可燃物。
二、仓库的安全距离基本要求
1、分垛码放要点:
①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垛”。
②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③垛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高压线辐射安全距离④垛与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米。
⑤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米。
⑥垛与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2、库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3、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和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日光灯的镇流器不许设在闷顶内,并要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三、餐饮业安全距离要求
1、出口不少于2个。
2、厅、出口、通道、主要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和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英文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最大间距不应大于20米;疏散标志必须明显、连续、不遮挡。
3、疏散通道、出口1米范围内禁止摆放物品。
4、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
5、灶具与钢瓶间的净距离应大于0.5米,连接软管长度控制在2米以内,软管按规定更换。
四、商场超市安全距离要求
1、商场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主要疏散通道要直通出口或门,主要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辅助通道不小于1.5米。
2、建筑面积3000m2的超市应在收银台两侧(小于3000m2的可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无障碍疏散通道,期间距不大于2.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
3、疏散通道的面积和购物车的比例为10:1,并要及时清理。
4、安全出口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保持畅通。
①不得设置活动售货车、临时摊位或堆放货物。
②严禁安装棚栏。
③严禁在出口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人体模特、广告版等。
④严禁在放火卷帘两侧设置的疏散门占用或堵塞。
五、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运与保管的安全距离要求
1、气瓶仓库和相邻生产厂房、办公和居住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要求:
①0~500瓶时仓库与厂房间距>20m。
②500~1500瓶时仓库与厂房间距>25m。
③与住宅间距>50m。
④与公共建筑物间距>100m。
⑤与厂内铁路间距>10m。
⑥与厂内公路间距>5m。
2、对易燃和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排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3、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与明火相距不小于1Om,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
4、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Om。
5、乙炔瓶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六、电弧焊接的安全距离要求
1、电弧焊接操作场地1O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应具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效果。
2、焊工不应带有破损和潮湿的手套。手套符合安全要求,其长度不小于300mm,并经耐电压500V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固定式电焊机一次线不应超过2M,在不拖地、不占道情况下不超过3M;移动式电焊机一次线超过3M时,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线路手续;二次线接头宜用焊接、压接和插接,接头不允许超过3个;一、二次线与焊机的连接只能用线鼻子压接或带插孔的线鼻子压接。
4、电焊机与电焊钳连接应使用软电缆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0-30m。电焊机电缆现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头。当工作需要安接长导线时,应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保持绝缘良好。
七、机械加工的安全距离要求
1、高度在2M以下的旋转部位(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和高度在2M以上有平台的旋转部位,应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罩;高度在1.5M以上的平台,应有防护栏。
2、加工细长杆件(30MM)的机床,应安装跟刀架、中心架、托架、支撑等防变装置。
八、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要求
1、起重机械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吊运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易燃、易爆物品时,也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2、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
3、起重机工作时,护栏高度须1M以上,牢固可靠。
九、车辆装载的安全距离要求
1、车辆装载货物的高度,大卡车从地面起计算≯4m;小卡车≯2.5m;防重心过高造成翻车事故和货物甩出事故。车辆装载货物宽度,左右不超出车厢或前罩壳的15cm,防行驶中刮带事故。车辆装载货物的长度:大卡车货物伸出车厢前后的总长度≯2m,小卡车≯1m,防转弯时刮带事故,装载货物的长、宽、高度超过时,必须经过厂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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