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试论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作者:谢瑞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09
        【摘 要】设计独特、匠心独运的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具有观赏性强、收藏价值高、经济效应强等特点,因此也存在着极易被模仿、伪造等侵害著作权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从理论上对陶瓷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可行性方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这里界定的美术作品的范畴,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凭借自身的独特性和文化性日益受到国内外鉴赏者的亲睐,每一件陶瓷作品都凝结着作者的思想、技术、经验和情感,是智慧的结晶,体现在法律上便是陶瓷艺术作品作为智力创新成果,表达的是作者的主观认
识和思想活力符合著作权保护要义。
        一、陶瓷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
景德镇陶瓷学院是几本
        景德镇是名副其实,驰名中外的瓷都,瓷都这一城市品牌的建立为本土陶瓷艺术从业者创造了无限机会。目前景德镇是全国范围内拥有工艺美术大师最多的一个城市。当前由国家级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学院教授,陶瓷世家,陶瓷名家创作的装饰艺术陶瓷倍受收藏者青睐,俗称名人名著。这些作品数量有限,极具独创性,收藏价值,利润空间大。目前存在不少侵权者模仿剽窃名人名作,在自己或他人的陶瓷作品上假冒名人的署名未经许可复制利用名人名作等。这些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行为严重扰乱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交易市场的秩序。保护陶瓷艺术作品著作权显得尤为迫切。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仅在于维护作者合法利益保护创作热情,而且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健康稳定的艺术品交易市场,更关系到城市经济建设和城市的定位和方向,对景德镇建设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瓷都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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