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暖气最低温度标准
北京什么时候供暖北京供暖最低温度标准为18摄氏度。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普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的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18℃。按照国家标准《全国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北京地区冬季供暖室外计算温度-7.6℃。在暖季的正常气候条件下,如果住宅达到现行的住宅设计标准,或者进行了建筑维修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则卧室、客厅的气温不得低于18摄氏度。在发生极端严寒天气、供热设施故障等突发事件时,在启动供热应急预案时,会导致供热系统温度不达标。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至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至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国家供暖温度标准为18摄氏度±2摄氏度,即以1为基准,上下浮动2度,也就是在16摄氏度和20摄氏度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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