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的通知
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04.08.02
【字 号】京环控字[2004]149号
【施行日期】2004.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的通知
(京环控字[2004]149号)
各工业集团(总)公司: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调研。请你单位于8月15日前向市环保局污控处提交如下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本:
  一、2001-2004年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总结(附件1)。
  二、2004-2007年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三、本系统主要污染源调查表(附件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作为主要污染源:
  (一)列入北京市重点监控单位名单(附件3);
  (二)废水排放量10万吨/年以上;
  (三)COD排放量10吨/年以上;
  (四)大气颗粒物排放量10吨/年以上;
  (五)SO2排放量100吨/年以上;
  (六)拥有20吨/小时以上(含)燃煤锅炉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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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八)拥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单位。
  四、北京市工业集团(总)公司环保登记卡(附件4)。
  五、对我市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包括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限期治理、清洁生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业系统环保考核等方面。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提纲
     2、北京市主要污染源调查表(略)
     3、北京市重点污染监控单位名单
     4、北京市工业集团(总)公司环保登记卡(略)
  联系人:污控处郑再洪电话:68717214、6842892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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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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