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榆林行动的实施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榆林行动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06
【字 号】榆政发〔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榆林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榆林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健康榆林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健康榆林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到2022年,全市健康优先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
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绿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民健康长寿,环境健康优美,社会健康和谐,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建成与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健康榆林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二、具体措施
  (一)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建立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素养监测,提出提升健康素养的指导性意见。充分利用、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打造市级权威健康教育平台。建立健康科普专家资源库,构建市级主流媒体、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机构、各类协会组织相互协作的健康科普知识传播体系,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利用好健康档案信
息,编制、利用好重点人、重点健康问题知识信息指南,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8%和30%。(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旅局负责;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余为配合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推进合理膳食。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贫困县区重点人营养干预,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针对一般人、特定人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加强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监督管理,引导众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改变长期食用腌制、熏制食品的不良饮食习惯。建立市县两级营养指导委员会,加强食品营养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做好营养法规、政策和标准等咨询指导。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营养监测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
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陕西营养师培训
  (三)推进全民健身。大力倡导全民健身理念,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城镇建设规划,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形成“15分钟健身圈”,提高农村体育设施覆盖率。推广普及体检和体质监测相融合的健康检查方式,为不同个体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做好运动指导服务,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落实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扩大开放时间,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场馆逐步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整合公共体育和医疗卫生资源,推广建设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和平台,创新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把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积极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8%和93%以上。(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负责)
  (四)推进控烟限酒。广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高公众不吸烟、吸烟者戒烟的意愿。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的控烟引领
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出台榆林市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办法,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禁烟执法力度。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建立市、县烟草监测评估体系。推广规范戒烟干预服务,对烟草依赖患者进行诊治。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开展控烟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倡导适度饮酒和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提高人的整体认知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以上。(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烟草局负责)
  (五)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训,拓宽培养渠道,壮大人才队伍。加强重点人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提升心理援助热线标准化管理水平。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疾病发生趋势减缓。(市卫健委、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
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团市委负责)
  (六)推进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倡导简约适度、绿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公众加强健康防护。深入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指导公众健康饮水和健康用水。加快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构建安全的食品环境,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巩固扩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成果。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建设,加强效果评价与督导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空气环境等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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