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维室自动化办公耗材管理办法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用自动化耗材管理办法(试运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自动化耗材的管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办公自动化耗材的申请、采购、发放和结算,适用于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部门。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公司智能化部是办公自动化耗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办公自动化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第四条 所属运维室负责办公自动化耗材的申请、领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类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办公自动化耗材范围是指:行政办公设备耗材,不包括其它部门独立使用设备的耗材。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办公自动化耗材是指:硒鼓、墨盒、带、带架、光盘、加粉、其它打印机配件、其它复印机配件、其它刻录机配件等。
第四章 管  理
第七条 公司智能化部对办公自动化耗材实行 “归口管理、统一采购、按需申请、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
第五章 申  请
第八条 每月15号前,由公司各部门申报下月办公自动化耗材计划,填写《附件1、办公自动化耗材采购申请单》,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公司智能化部。
第九条 对申请办公自动化耗材逾期不报或漏报的部门,原则上不予另行采购,由所属部门自行解决,智能化部不予承担为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一十条 工作急需或特殊情况可适时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办公自动化耗材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上报智能化部。
第六章 采  购
第十条  公司智能化部按照获得批准的办公自动化耗材采购计划,每月各部门提供《办公自动化耗材采购申请单》选择公司统一招标并中标的供货商,实行采购。
第十一条  公司智能化部每年组织各机构对办公自动化耗材的质量、服务和时效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供货商建议,确定下一年度的供货商。
第七章 发  放
第十二条  供货商将物品提供公司后勤仓库统一发放。
第十三条  各部门申领的耗材若发先却因质量问题而不能使用的,两个工作日内可到仓库进行换取。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耗材损坏或不能使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十四条  供货商有异议之问题,缺货、断货及不可抗因素,智能化部立即通知各需求部门,
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废品由仓库集中保存处理。
第八章 回  收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的硒鼓墨盒及其他带存储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耗材损坏或者达到一定使用寿命,导致不能使用时,需交回仓库,统一由智能化部组织回收报废。 
第十七条  所有使用带存储功能耗材的部门,不得私下随意处理废弃耗材。若发生泄密事件,各部门自行负责。
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涉密信息保护,对于各类涉密存储信息,必须保证有严密的授权控制。
第九章 结  算
第十九条  公司智能化部在收到供应商耗材物品后,检查耗材物品有无破损、质量,与仓库保管员一起签字确认供货商提供的一式三联《送货单》。
第二十条  仓库管理员反馈公司智能化部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一联,按照正式合同支付方式,进行统一财务结算。
第二十一条  财务结算以各部门办公自动化耗材采购申请为准,分摊到各部门管理费。
第一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智能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办公自动化耗材采购申请单】
办公自动化耗材采购申请单
申请部门(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办公自动化管理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说明:
1、办公自动化耗材申请范围包括:硒鼓、墨盒、带、带架、光盘、键盘、鼠标、打印复印机配件、扫描仪配件、刻录机配件等。
2、办公自动化耗材申请日期:每月15号前按时提交公司智能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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