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失业保险金、社保、工龄怎么处理?
一、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处在失业状态,如何处理我们的社保?
方法一:
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去想申请的区域的社保中心,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可按月、季度、年度缴纳。
方法二:
和公司人事部门部门沟通,拿到用于申请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支付宝或“12333”网站上搜索“失业登记”,就可在线办理(也可去线下公司缴纳社保或户籍所在地的失业金管理中心直接办理,一般去公司缴纳社保所在地办理更快),但失业登记的前提是公司已停止缴纳你的个人社保,否则会出现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同时公司要在社保系统中做好减员操作。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可以同步线上操作。
二、离职员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在职员工申领前准备(很重要,容易导致审核不通过)
1)已在线同步做失业登记;
2)公司社保系统中显示已暂停;
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办理(2023年,安徽合肥和肥西办理失业保险金已没有离职时间限制了,随时都可以办理)。
2.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注意:如果是员工在公司犯错或者矿工了被公司开除,这些都是由于个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所以不能属于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三、离职后转灵活就业退休时间怎么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也就是说,女性物流是在事业单位还是在私人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10年(有的地方政策
规定连续工龄15年的,根据各地社保情况定),可在50岁~55岁(含50岁)间申请退休。
四、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注意: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纳可以和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不在同一个地方。
五、失业登记或失业保险金在线申领不通过,怎么处理?
如果在线审核不通过,查看原因后,可以再次申请(社保部门是要求必须给出审核不通过理由的,无论线上线下),一般审核期1-10天,如果实在等不了,就带着身份证、解聘证明和银行卡(不一定是缴纳社保的那张银行卡)去当地社保局或失业管理中心办理。
六、领取失业保险金对工龄影响
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未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在领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基
金支付,个人暂不用交),工龄就会根据你领取时间减少,失业期间的工龄就不算了,如果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则不会减少领取养老保险的工龄时。
七、什么情况下会停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以新单位帮助缴纳社保的系统记录为准);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正在执行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八、失业后再就业再失业,还能领取失业保证金吗?
回答是:可以再领,但无论是再就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还是不满一年的,保险金领取的最高时间限制是24个月。
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社保可以跨省转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九、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
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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