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十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伤认定⼗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职⼯在上班的时候,如果企业管理不当,就容易导致安全事故,从⽽给职⼯造成⼈⾝伤害。这时就涉及到⼯伤认定的问题,对于⼯伤认定,我国有专门的法律⽂件,即⼯伤保险条例。⾥⾯详细规定了⼯伤认定的程序及期限等。那么⼯伤认定⼗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对此下⾯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民国四大家族
⼯伤认定⼗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伤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职⼯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认定为⼯伤或者视同⼯伤:
年会歌曲1、因故意犯罪;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残或者⾃杀的。
申请⼯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肉粽子的做法
依据《⼯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职⼯发⽣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伤认定申请的,⼯伤职⼯或者其近亲属、⼯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申请⼯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单位和个⼈申请⼯伤鉴定须提供:
1、⼯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的⾝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本复印件或其他建⽴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病历复印件。
⼯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公顷等于多少平方米?⼯伤认定申请⼈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应当⼀次性书⾯告知⼯伤认定申请⼈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按照书⾯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政部门应当受理。
有关汉字的来历哪些情况⼯伤认定不会被受理
1、对于⼯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内向当地⼈民政府或者⾼⼀级⼈⼒资源和社会保障⾏政部门提起⾏政复议,或者在90⽇内直接向当地⼈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的⽂章的讲解,我们知道我国⼯伤保险条例详细规定了职⼯申请⼯伤的程序、材料、期限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伤认定⼗六条明确,职⼯故意犯罪的,酗酒导致伤亡的,或者⾃杀的,不在⼯伤认定的范畴,职⼯及家属不能享受⼯伤保险待遇。职⼯在⼯伤认定⽅⾯同单位有纠纷的,可以申煤气灶打不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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