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大家都知道,如果说是为了工作,而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的话,那么用人单位肯定也是存在着一定的责任的。因此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来说,它应当是停工留薪。但是这个期限是有规定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还涉及护理费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的标准和资金来源有了明确规定,但对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护理的程度和时间都没有详细的解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了停工留薪期管理细则,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试行办法》第3条中规定: “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停止工作的休明确定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这样一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有可能站在对立的立场,工伤职工希望停工留薪期和护理期长一些,用人单位则想节约成本,早些让职工上岗工作。双方在确定停工留薪期和护理费问题上有可能达不成一致,造成关系紧张;
第二,工伤职工属于相对弱势体,由用人单位认定停工留薪期很难保证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工伤管理人员不具备基本医疗知识,不能正确分析医学诊断资料,从而无法准确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限和护理程度;第四,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有不同等级,有些医院为了自己的
利益,不负责任开诊断证明和休明,造成诊断与事实不符,加大停工留薪期的认定难度。
如何解决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参照工伤认定的作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更换认定主体有以下好处:
第一,符合政府部门公共管理的职能,与我国保险事业发展方向相一致
第二,引入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认定结果更具公正性和公平性,保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政府部门的介入加大了对不规范医院的震慑力,保证诊断资料的可靠性。
第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也需要提交医疗诊断证明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在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配合下,停工留薪期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二、相关知识:工伤认定程序
卧薪尝胆阅读答案>春江潮水连海平全诗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开机后显示器没反应
联想笔记本驱动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灭蟑螂最有效的方法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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