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新安镇中正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石河子市新安镇中正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股东于201416日制定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 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石河子市新安镇中正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二团畜牧总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生鲜乳收购。
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己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 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禾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 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40万元。
第八条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石河子市双利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6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3000246
股东:石河子市新安镇双锵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19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3000174
股东:石河子市双枫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23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3000182
股东:新疆双鹤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30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0002073
股东:石河子市双瑞牧业有限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10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0002027
股东:石河子市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12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3000334
股东:石河子市新安镇双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4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0002035
股东:石河子市新安镇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25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3000932
股东:石河子市新安镇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15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3000885
股东:石河子市双英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河子市新安镇十连
营业执照号码: 659001050002086
股东:刘振国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二十二小区78幢楼房131
身份证号码: 650300************
股东:王瑞华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集镇142团十三小区4栋楼房222
身份证号码: 650300************
股东:刘晋荣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十二小区36幢楼房321
身份证号码: 650300************
股东:韩泽伟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集镇142团一营六连83栋平房1
身份证号码: 650300************
股东:王胜华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集镇142团八小区22栋楼房121号
身份证号码: 650300************.
股东:赵雪琴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集镇142七小区23栋平房1号
身份证号码: 659001************
股东:赵宝安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集镇142团四小区324栋平房l号
身份证号码: 650300************
股东:李新亮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十一小区57楼房332号
身份证号码: 6503001976003025719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担保公司经营范围第十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40万元,出资额均于20141月6日之前到位。
石河子市双利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石河子市新安镇双锵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石河子市双枫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新疆双鹤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石河子市双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石河子市新安镇双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 2.50%
石河子市新安镇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 2.50%
石河子市新安镇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石河子市双英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石河子市双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刘振国以货币出资23万元,占注册资本55%;
王瑞花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刘晋荣以货币出资l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韩泽伟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王胜华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赵雪琴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赵宝安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李新亮以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2.50%;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会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代表股东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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