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4.22
∙【字 号】朝政办发〔2018〕58号
∙【施行日期】2018.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改革
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8〕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2日
朝阳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方案
为做大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全市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助推朝阳振兴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团公司名称、性质
(一)名称
全称:朝阳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阳金控集团”)由市国资委和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政府及国有企业持有的金融企业股权入股(朝阳金控集团成立后视具体情况将相关股权划入)设立。依照朝阳金控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可冠以“朝阳市金融控股集团”字样。
(二)性质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打造成市政府直属,市国资委和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大型国有全资企业集团,是朝阳唯一的集基金、小贷、融资担保以及其他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公司,是市政府重要的投资主体、融资平台和经营实体。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逐步进行规范。
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规范,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手段,精干主业,分离辅业,调整结构,发挥资源优势,提高集团综合实力。
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4.稳健发展。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坚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打牢基础,逐步推进,确保科学经营,稳健发展。
(二)组建方式
按照有关法律、政策、法规的规定,由市国资委和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作为股东,共同发起组建朝阳金控集团。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由朝阳城发控股有限公司、辽宁睿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朝阳生态绿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及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公司及担保公司等组成。
三、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0.7亿元,并逐步增资,10年后力争增至20亿元。一是依托朝阳城发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及生态绿发展公司出资组建朝阳金控集团公司。二是待省政融担保中心转制组建集团后,朝阳金控集团实施增资扩股,将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以划转方式入股朝阳金控集团,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视情况将市、县两级政府及市属国有企业持有的朝阳银行股权划入朝阳金控集团,以增强集团资本实力。
(二)经营范围
1.生态建设及资产管理板块。围绕生态建设,负责全市辖内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有关,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环境治理业务,还包括环城绿廊建设、城市绿化、海绵城市湿地建设、市政景观设计与建设、水资源管理和绿化管理等在内的工程施工建设及项目投资业务等;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等方式拓展房源,开展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通过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2.金融板块。通过全资控股新设或参股等方式,逐步取得担保、基金、小额贷款、金融资
产交易场所、信托、期货、融资租赁、典当、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资质。
3.基金板块。做大辽宁睿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进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文化旅游产业基金、现代农业产业基金、新兴产业投资等基金设立工作及业务开展,逐步建立完善的基金体系,履行基金日常管理等职能。
4.融资板块。合理利用集团旗下金融资源,提高金控集团的融资能力。
5.资本运作板块。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展规模等,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入股各类商业银行,通过股权质押再融资等方式,吸收、合并其他商业股权和资产;投资拟上市企业,助推企业资产证券化。
(三)法定住所
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待定)。
四、发展目标
(一)短期发展目标
1.2018年依托已设立的朝阳城发控股有限公司、辽宁睿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朝阳生态绿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朝阳金控集团。启动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公司等,并通过上述业务迅速进行原始积累,为下一步资本运作打下基础。
2.2019—2020年通过合理规范发展,不断做大做强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应急转贷三个板块。通过新设、并购或参股等方式积极布局各类金融机构;与经济开发区及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担保公司;强化对外股权投资职能,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地方国有金融股权的管理平台、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平台,并兼顾地方生态建设、投融资等职能的集团公司。
(二)中长期发展目标
根据朝阳金控集团发展需要及全市总体规划,视情况将市、县两级政府及市属国有企业持有的朝阳银行股权划入朝阳金控集团,进一步充实集团资本实力。努力将公司旗下担保、小额贷款、产业基金等业务打造成为地区知名品牌,不断提高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新设、并购或参股等方式积极布局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业务资质,充实朝阳金控集团业务板块,力争将集团公司打造成拥有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期货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门类齐全、风控严密、治
理完善、效益显著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拥有3—5家上市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朝阳金控集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国资委、政府金融办、财政局、行政审批局、政府法制办、林业局、城发集团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筹建朝阳金控集团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工作督导。及时调度组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快完成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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