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中学(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升降国旗制度:
1、升旗时间和要求:每周星期一(冬季上午8:00,夏季上午7:30)在篮球场进行升旗仪式,各重要集会、活动、法定节假期等照例进行,如遇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要求教职工、学生、过路人员全体参加,教师和职工按规定顺序列队(由办公室负责检查登记),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在教室前列队入场,按教室所在楼层高低的顺序退场。必须做到服装整洁(尽量着校服)、严肃认真(由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评分计入班级竞赛)。升旗仪式由办公室和学生处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器材、记录和收集整理资料。降旗仪式由旗手和护旗手在下午静校后单独实施。
2、升旗仪式设指挥员一名、旗手一名、副旗手两名、护旗队员八名、鼓号队员八名,副旗手和护旗队员从优秀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中产生,每月一次,由团委和少先队大队部负责评选。
3、升旗程序:
(1)指挥员就位,宣布升旗仪式开始
(2)出旗奏乐
(3)升旗开始,奏国歌,敬礼!
(4)国旗下的讲话。
(5)仪式结束,按顺序退场(退场秩序重点评分)。升旗仪式程序
4、升旗仪式的礼仪要求:全体师生衣着整齐,由班主任领队按指定位置列队入场,并做到快、齐、静。升旗仪式开始,全体在场师生必须停止一切活动,庄严肃立提倡唱国歌,双目注视国旗,少先队员行队礼。
5、退场顺序:以所在教室的位置为准,按从高层至低层的顺序依次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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