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前竞价规则
盘前竞价规则主要有以下方面:
1. 时间规定:盘前交易主要是指早上9:15-9:25的集合竞价交易时间。
a股与b股的区别2. 成交原则: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均以9:25的相同价格交易,这个价格被称为开盘价。不管是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还是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只要买卖双方的报价和基准价格一样,那么肯定有一方的申报会被满足(成交)。
3. 集合竞价次序:根据价格优先标准,销售委托从最低价格逐步总结,购买委托从最高交易价格逐步总结。当销售委托和购买委托价格平衡时,价格为集合竞价的交易价格。
4. 交易种类限制:A股、B股、国债现货、股票公司债券、国债回购、股票基金可以进行盘前交易。
5. 报价单位规定:A股、B股以公司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企业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人民币面值为价格单位。国债回购以资产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6. 价格变化说明:A股、债券、基金是0.01人民币;深圳B股是0.01港元;国债回购是0.01%;上海A股、债券、基金是0.01元;B股是0.00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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